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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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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慎均  余琼 《特区经济》2005,(6):298-299
一、问题的提出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法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与合同无效并非同一含义。无效合同是合同的种类之一,而合同无效则为合同的法律效果。无效合同是合同无效的原因之一。合同无效的原因  相似文献   

2.
合同无效制度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广义的合同无效分为三大类:一是合同本身即是无效合同;二是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导致的合同无效;三是效力待定合同未被确认为有效.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三个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收归国有.返还财产依据的是物上请求权,赔偿损失的前提是缔约过失责任,收归国有的性质从民事制裁的角度看,仍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基于不同的原因导致不同的合同无效,对其应分别适用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李志浩 《中国经贸》2012,(20):94-94
由于《合同法》中对于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没有作出相应规定,而《民法通则》对这个问题也没有涉及。造成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问题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论颇多但又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对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刊《法制园地》就江苏省东台市的民营业主王秀、王文华、周龙珠、练俊等读者来信,反映关于他们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限期拆迁决定行政压力下,与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法律效力质疑,以及过期许可证是否有效;无效合同和显失公平条款,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一方,如何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等等法律问题,特请徐国祥律师作如下答复:  相似文献   

5.
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资金融通速度的加快,保证已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适用广泛的合同担保方式。同时,因保证而产生的各种纠纷也相应增多,特别是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更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审判实务界的一大难题。因此,有必要对元效保证合同的类型、保证人责任的构成要件及保证人责任的具体形式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6.
《中国招标》2013,(18):26-28
一、属于无效的六类施工合同实践中,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方面。综合考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未取得资质或超越  相似文献   

7.
招标投标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的一项法律制度,作为招标投标程序下的招标投标合同很容易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这与招标投标法立法的目的相违背,因此,文章提出限制招标投标合同无效的情形,将合同的原因对合同的实质性影响作为判断,从而尽可能地促进招标投标合同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8.
文章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法制环境的现状,对无效合同损失赔偿的性质、构成要件、原则、范围和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期对无效合同损失赔偿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10.
一,概说 关于《合同法》第58条之争议焦点集中于因合同无效而导致财产返还请求权的性质问题。理论界盖有2种主流观点:一、认为该财产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性质的不当得利请求权;二、认为该财产返还请求权性质属于物上所有权返还请求权。最近,  相似文献   

11.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最典型、最常见的有偿合同,法律规定最为详细。  相似文献   

12.
朱炜 《魅力中国》2010,(6):114-114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合同法》第52条相比《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而言,不仅在无效合同的范围上有所缩小,且在构成要件上更加严格。正确处理无效合同,对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就无效合同的认定、第三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发表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3.
邓佳青 《中国经贸》2011,(14):110-110
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司法上的处理有三种:返还财产、损害赔偿及追缴财产。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损害赔偿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主要有损害赔偿请求的依据及基础是什么,是基于缔约过失还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等等。本文主要围绕着上述两个问题的探讨,最后得出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严少芳 《魅力中国》2013,(5):334-336
以《民法通则》为标志的民事立法25年来,合同无效的恶意抗辩如影随行。主要形式有管理性规范作效力性规范的抗辩,物权效力作债权效力的抗辩,登记效力作合同效力的抗辩。外部效力作内部效力,内部效力作外部效力的错位抗辩…等等。合同无效恶意抗辩泛滥之原因是,无效更能获取不当利益或阻却他人的预期利益。比履行有效合同更为经济和有效益。多年来司法实践中众多的“合同无效”成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宽大法律动车。应制订遏制无效恶意抗辩泛滥的立法、司法对策。合同无效应只限于公共政策。并采取差别性原则、缓和原则处理。  相似文献   

15.
《中国招标》2013,(9):24-26
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因严重缺乏有效要件,不产生行为人预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前四种情形时,当然无效;但当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是否一律无效呢?当事人履  相似文献   

16.
汪跃平 《特区经济》2005,(6):291-293
美国法受普通法的影响,不存在“诚实信用的一般原则”,因而对先合同义务理论一直抱怀疑态度,由于时代的发展,交易的日益复杂化,合同的订立已不是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所能简单的概括,在订立合同前存在漫长的协商过程。因而合同订立前的纠纷解决面临困难才使得法院不得不对传统态度予以改变。  相似文献   

17.
如果要为合同的形式定位的话,笔者认为,作为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形式是透过它我们能够了解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据以了解合同关系中的各方权利义务的配置的一种媒介,其基本的形式有三:即口头形工,书面形式,行为形式。口头形式是当事人以语言对话的方式发出或接受意思表示,这种方法订立合同,具有简便,快捷的特点,通常适合时履行的合同,书面形式则是订立合同最经常采用的形式,《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以看出书面形式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文安性,即书面形式必然体现有一定的语言文字,通过这些文字的蕴含思量内容反映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其二,有形性,即应具备一定的直观的可以看见的物质存在形态,并且这种形态是可以固定下来的,《合同法》将传真,电子邮件等视为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体现出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合同形式的重大影响,近年来,随着因特网在商业上的运用的逐渐普及,许多合同的订立是在网上帝现的,这种新的书面合 形式适应了现代社会全球性大规模经济流转的需要,使合同形式更为丰富,但也为合同立法提出一些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固定俩 容,如何防止可能出现的合同欺诈等,合同的另一种形式是行为形式,“以行为构成之契约,及双方当事人之一方,毋须用言语或文字表达一已之意思表示,而仅用行为向地对方发出要构,另一方如想接受其要约为承诺时,也只须做出一定或指定之行为,便可构成契约。”此类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如自动投币售货的买卖,无人售票的旅客运输等,行为的方式在某种程序上使俣同的形式更为简使,还有人认为,也可能过默示形式订立合同,1984年国务院分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实际上是对此进行了认可,除另有约定,如一方在接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视为同意,笔者认为,按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默式的合同形式体现为对当事人意志的一种推定,无法排除当事人为相反意思的可能,有强加当事人颌外义务之嫌,依这种形式很难探究当事人间合意的内容,况且在合同形式上,采用外观主义的做法更有利于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的解决,因此,在合同实践中,不应采取默示形式,另外,在合同形式问题上,我们还应树立发展的观念,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交流方式的进步,还会出现某些新的合同形式。  相似文献   

18.
19.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得到了体现,逐步适应城市建设、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但由于目前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透明度低,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引发出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其  相似文献   

20.
《中国招标》2010,(29):31-35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建筑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得更加繁荣。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比如,因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建筑物质量低下或工程无法继续下去的现象就时有发生。而每项工程建设往往都涉及到国计民生,影响巨大。因此,当事人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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