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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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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驰名商标,现在的社会上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对于驰名商标保护是开始于1925年。最初《巴黎公约》没有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因为,国际上存在两种制度,一种是注册原则,就是商标经过注册才能产生权利。一种是使用原则,商标只要在市场上真实的使用,就产生商标权。这两个原则,就一国范围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相似文献   

2.
《中华商标》2009,(5):16-20
驰名商标作为用于扩大商标保护范围的法律概念已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我国自1985年3月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成员国后,正式开始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依据国际条约以及我国法律加强对驰名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3.
中日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刚 《中华商标》2005,(7):52-55
一、中日关于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 1.中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始于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之后。当时国内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有关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在实践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直接以《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护过一些国内外的驰名商标。直到1993年修订《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时,才开始涉及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4.
1999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了66个驰名商标,其中机械行业占据一定份量,德力西、正泰、长安、金城、飞亚达、白鸽、风帆等商标榜上有名,顿时,各中榜商家都在自己产品宣传广告中贴上了"中国驰名商标"的标签,铺天盖地的攻势不仅仅为了向众人宣扬产品的声誉,更是为了向法律寻求特别保护,向众人提醒:不要轻易触犯我!一般地,驰名商标是经过一定时期使用已为公众知晓,其商品有一定的销售量且质量稳定,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社会影响的商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规定,没有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可受公约保护,《巴黎公约》…  相似文献   

5.
为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正本清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娟 《中华商标》2010,(4):71-76
一、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价值取向 驰名商标保护最早出现在《巴黎公约》1925年的“海牙文本”中。当时,外国商标所有人因故未在采取注册原则的国家注册其商标,该商标只能被视为未注册商标,很难在该国获得商标权保护。通过1911年华盛顿外交会议和1925年海牙外交大会,最终在《巴黎公约》“海牙文本”中增补了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安青虎 《中华商标》2005,(10):33-37
《巴黎公约》六条之二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定已在该国驰名”的表述,把一商标是否驰名的“认定”权即判断权赋予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的主管机关,但对于“主管机关”,《巴黎公约》没有予以定义。TRIPS协议第十六条对《巴黎公约》六条之二作了重要补充,但未涉及“主管机关”。《联合建议》对“主管机关”作了定义:“指成员国主管认定驰名商标,或主管实施驰名商标保护的行政、司法或准司法机关”。  相似文献   

7.
葛龙 《中华商标》2011,(4):23-27
一、问题提出——混乱的驰名商标定义 众所周知,驰名商标制度始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此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继承并发展了《巴黎公约》中有关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商标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驰名商标已成为国际社会一致保护的知识产权。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显示出专有独占性特征,如超越地域范围的垄断权、超越先申请原则的注册权以及严格限制的转让权和许可权。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提出驰名商标保护以来,虽然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9.
驰名商标保护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驰名商标,是对英文“well—knownmark”的意译,目前,各个国家基本上都在商标制度中确立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最早提出驰名商标保护问题的是在1911年修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华盛顿外交大会上,由法国率先提出。法国当时的建议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的商标只要在其他成员国首先使用,即使后来有人注册了这一商标,也有权继续使用。  相似文献   

10.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标。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首先提出了驰名商标的概念,要求对驰名商标予以更高程度的保护。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一揽子协议”中的Trips协议第16条第2款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在条文表述中有意识地回避了认定机关,突破了《巴黎公约》中由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标准及保护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驰名商标常常被企业视为金字招牌和市场通行证,那么.什么是驰名商标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都没有明确指明其定义。我国1996年《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将其定义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2003年以《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将其定义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似文献   

12.
正(接上期)三、恰当理解驰名商标国际保护标准,实现我国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尽管存在着不足与缺陷,以《巴黎公约》、TRIPS以及《联合建议》三个保护驰名商标的国际性文件为载体,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坚持不  相似文献   

13.
一、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的历史 198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始承担保护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的义务。  相似文献   

14.
正驰名商标不仅在国内可以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在国际上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也得到认可、保护。驰名商标属于一种无形资产,代表着优良的质量、质量的长期稳定性、对购买者心理享受的满足程度等,其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为企业所共识。一、驰名商标的含义驰名商标是指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  相似文献   

15.
驰名商标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即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谈到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现在用”密不透风”来形容都不为过。从1883年的《巴黎公约》对其保护开始.再到现在的TRIPS协议.其间很多国际性条约也都对驰名商标给予了保护.而且是以特殊法律规定的形式。并且现在这种保护趋势不断趋向严格化。  相似文献   

16.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作为第一部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对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暂行规定》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最近,参阅了熊英同志的文章《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见《中华商标》2000年第12期),令笔者受益菲浅。作为一名企业基层商标工作者,在理论方面比较肤浅,这里,笔者结合在实际工作中的认识,就其中某些观点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期望能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目前国际工业产权保护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条约,截至2002年10月15日为止,已有164个成员国,世界上主要的经济团体均已加入。面对近期屡次发生的国内驰(著)名商标海外遭抢注的事件,不少人求助于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款,期望该款能成为破解中国驰名商标跨国保护难题的“尚方宝剑”。  相似文献   

18.
蔡葵 《中华商标》2003,(9):59-61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商标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同样,商标的国际性保护问题虽然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已有了原则性的规定,然而,随着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及网络社会等一系列新生事物的出现,如网上广告、网上购物等均涉及商标权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9.
正商标与字号同属于知识产权项下工业产权的两个部分,是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果,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定义: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  相似文献   

20.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并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规定的义务。198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Trips协议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条款。Trips协议包括对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十年来,它对商标领域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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