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为了保证利害关系人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商标法》对异议人资格和异议理由的限定较为宽泛,即任何人基于任何理由均可以提出异议。根据新修订的《商标法》和刚刚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任何人提出异议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法定异议期限内提出。为了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和提高注册效率,《商标法》设定… 相似文献
5.
6.
7.
8.
9.
10.
11.
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该条款是关于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注册事项管理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表明商标注册人申请的商标一经注册,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16.
因商标权人重复授予相互冲突的许可使用权而引发的纠纷,应当如何确定许可使用权的归属,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这涉及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法律性质及其效力的理解和适用问题.根据新《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不仅仅是为了便于商标局进行管理的需要,更是对商标权权利变动的一种公示方式.其理论基础并非善意取得制度,而是商标登记、备案的公信力.关于备案的法律效力,新《商标法》采取的是备案对抗主义,即无备案,不得对抗;有备案,可以对抗. 相似文献
17.
赵晓力 《21世纪商业评论》2006,(4):33-33
虽然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转让必须到国家商标局履行核准手续,商标争议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但地方法院越过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民事判决中直接确定商标权归属的案子,每年仍有约1000件。我国《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 相似文献
18.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2,(10)
<正> 首先,就申请者主体资格而言,农民手持一张个人身份证即可办理申请。新《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这是新《商标法》将商标权利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和法人的结果。自然人享有商标权,这与国际惯例也是一致的。其次,在实际申办个人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必须经历如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查询商标。由于目前查询的只是与其它商标相关或相近的文字商标,所以申请者在申请注册前,必须 相似文献
19.
20.
2001年12月1日及2002年9月15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次法律的修订,在授予商标注册人商标权以及保护其权益方面,较之未修订前的商标法律有一定差异。为使各地工商机关能够结合执法实践,准确理解修订后的商标法律立法宗旨,有效执行《商标法》及其《条例》,本刊编辑部特约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案件处的同志就执行新修订的现行商标法律中的若干具体问题阐述自己的认识和观点,以期对更好地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有所助益。主持人杨爱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