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农村土地的价值有了更清晰、更全面的认识。如果说“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承诺让农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那么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权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则更似一针强心剂,让农民和农业投资者对土地有了更多的财富想像。 相似文献
3.
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守住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条底线,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稍早时候的十八大报告则首次明确提出,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相似文献
4.
5.
当代中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物权法的国际比较看 ,在集体土地之上设立他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当代中国的一种创造。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客体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制度等。目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还是粗线条的 ,而且尚欠系统和细化。中国要想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须进一步完善其农村土地立法。 相似文献
6.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从《决定》的上述内容上看出,中央政府是要加大力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村发展。然而对于土地流转,《决定》同时又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更多权利已经并应进一步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已经赋予农民,但这三项权利需要强化;处分权应明确其权利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分物权性流转和债权性流转;请求权(承包地返还、承包地妨害排除与妨害防止、足额承包地重大妨害补偿与征收补偿)应引起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8.
《决定》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出了新的政策阐述,第一个亮点就是一个“长久不变”,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个“长久不变”,不仅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包含了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更加完善的应有之意,为农业发展、 相似文献
9.
10.
11.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且要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决定简要说明了现行土地制度的不足,明确表示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允许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2.
13.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本文就《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十年后相关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4.
15.
无论农民是否交回土地,基于农民身份而产生的负担并没有解除。这样的税制安排早在1958年的农业税条例中就已经确定了。后来制定的土地承包制度着眼于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理顺承包土地的农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6.
山西岚县上明村在1991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为70年,如今,那些1991年以后出生的300多名年轻农民都没有耕地。这些年轻人要想种地就得去租种别人的,有的人家愿意租,有的人家不愿意租。即使这些农民租到别人的土地,也不能有长期打算,因为说不定哪天土地被原户主收回。土地承包70年不变,就会出现有的农民70岁了也没有土地种,因为农村的土地基本上是死人的了。那就成了,死人有土地承包权, 相似文献
17.
《土地承包法》从2003年3月1日实施以来,被农民喻为法律“定心丸”。但在很多农村,仍存在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的问题。这些不规范成为日后纠纷的隐患,土地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下简称“长久不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9.
《中国集体经济》2017,(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在相关的调查研究中显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增加了经营规模比较大的新型经营主体,明显提高了农村信贷的信贷能力。在一些地区采取"以交易—鉴证—抵押为中心"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模式,还具备可复制性,在现阶段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中,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时间比较短,土地抵押期限也相应的变短,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抵押价值很低,没有充分发挥出抵押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 相似文献
20.
新华网消息 农业部日前发出的《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指出,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迫切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以防止发生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改变土地用途出现“非农化”与“非粮化”以及流转不规范引发纠纷等问题。农业部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门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抓紧制定规范统一的流转合同文本,争取尽早使用由省级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