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方基志 《经济论坛》2004,(23):116-118
自1979年4月全国人大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来,在20多年的时间内,我国相继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律体系。以1993年《公司法》的制定为标志,在企业立法上突破了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形式立法的传统,改依投资者承担责任形式和资金组成结构立法,强调了资本信用在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地位,初步建立了有我国特色的公司、企业资本制度。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围绕着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议题,我国理论界对企业的财产权特别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权问题,进行了种种有益的探讨,从而为我国在实践上并且最终在立法上确立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正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两  相似文献   

3.
2006年《合伙企业法》修订的6大突破中,最引入注目的即引入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本文将重点从我国目前《合伙企业法》中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立法起源和特点进行思考,由此一窥目前该制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于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并生效。制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几个重要问题1.关于本法的调整范围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或调整对象,依该法第二条的规定,就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符合该法规定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是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起草、审议过程中各有关方面比较一致的意见而规定的。许多国  相似文献   

5.
针对公有制企业的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等公权力行为,我国目前不仅缺乏行政诉讼方面的立法制约,就是已经有的法律法规,《全面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等,对之的约束也是软弱无力的。而要让这些法律法规对涉及公有制企业的上述公权力行为的约束变得坚强有力起来,笔者认为,将之纳入行政诉讼固然有必要,但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进行行政程序立法;如果没有行政程序立法,就是将上述问题纳入了行政诉讼,也无济于事。  相似文献   

6.
一、企业法的基本原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是企业法的立法、司法、守法所普遍适用的指导思想,是依法治理企业的基本行动准则。企业法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主要是贯彻了所有权同经营权分离、政企职责分开、党政明确分工和民主管理原则。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企业法的灵魂。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可能由全体人民经营,一般也不适宜由国家直接经营,硬要这样做,只能窒息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理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关系,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真正做到自主经营,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以企业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为其成立标志,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始得从事合伙业务,这就出现了合伙企业虽已成立(签发营业执照)但仍不能以其名义从事营业的尴尬局面。为此,笔者认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标志应从营业执照签发变更为营业执照领取,并提出了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李俊然 《经济论坛》2005,(18):115-116
企业法律形态是指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即企业组织形式。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以三种形式存在,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其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形态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企业按照市场和供求状况进行生产经营。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应取得《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给企业和各种权力要求,同时担负相应的责任。第一,企业必须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这里讲的生产经营决策权,是指企业应有权根据市场供求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决定生产某种商品;生产多少等。同时还应有权按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销售自己的产品,不断进行扩大再生产。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管理的过  相似文献   

10.
为有效调控有限合伙企业中代理人违背诚信原则做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各国法律均在不同程度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架构了普通合伙人在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过程中所担负的信义义务.我国《合伙企业法》虽借鉴英美法规定了有限合伙制度,但未对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为弥补这方面的立法缺陷,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普通合伙人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并区别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