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营销维新     
10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保险法》正式实施。历经三次审议通过的新版《保险法》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业内人士称,与旧版相比,新保险法的一大变化就是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而对保险公司相对比较苛刻和严厉,在产品开发、业务流程、销售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法的约束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销售环节难度增加、运营成本增加、核保工作难度加大、理赔时限压力加大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各家公司继续坚持以住的策略,那么其生存就可能面临严峻的挑战;如果想更好地发展,就必须在产品设计、销售模式、理赔流程等方面做好充分的改善,以确保经营的平稳运行。本期攻略,我们关注新《保险法》实施后的保险营销维新。  相似文献   

2.
孟津华 《企业导报》2011,(1):173-174
针对1995年通过的保险法在这十几年中显露的各种问题,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终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与旧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主要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问题、不可抗辩条款、有关弃权和禁止反言的规定及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四方面给与说明。  相似文献   

3.
本着更好地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承诺、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加强保险监管、支持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推进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的指导思想,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新的《保险法》已于2003年1月1日开始生效。  相似文献   

4.
偿付能力是衡量寿险公司经营状况的核心指标,也是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首要任务;偿付能力不仅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寿险公司本身的形象和生存。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一)盈利能力的监管我国《保险法》第9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就是说寿险公司的资产与债务在规模上应相匹配,资产必须能够偿付其所承担的债务,而且资产必…  相似文献   

5.
随着广大居民对保险产品消费的逐渐增多,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不断增加。在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众多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未尽说明义务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我国2009年最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7条体现了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对于免责条款、说明方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但是其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保证新《保险法》的顺利实施,保护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的利益,还应对此项条款进行一定的改进。  相似文献   

6.
国外学者对保险法中的禁止反言制度研究较为深入。该制度是贯彻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表现,可以有效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权限,还能减少理赔纠纷和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更对稳定保险合同关系、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新《保险法》实施前,国内学者对保险法中禁止反言制度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于禁止反言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情形也缺乏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通过对禁止反言制度的内涵进行分析,阐述我国新保险法引入禁止反言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分析其适用限制情形,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保险法适用禁止反言制度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以期更好地平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新《保险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险法》与旧《保险法》相比,在很多方面都有进步,是对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其中,对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旧《保险法》并没有做出规定,新《保险法》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但是,它依旧不是完美的,在某些地方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修订的《保险法》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和更严格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基础薄弱,特别是法规制度不完善,法制意识相对不强,在新《保险法》实施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9.
本文结合寿险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通过分析营改增后寿险公司保险业务、投资业务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及业务销售渠道等对经营模式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逐步建立增值税管理体系、做好税收筹划、加强财务系统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等应对措施,并根据寿险公司免税业务的特殊情况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以此促进寿险公司在营改增后提升经营效率、改进会计核算、增强人才培养、完善财务系统建设.  相似文献   

10.
原<保险法>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修改为"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之后,保险人的说明范围大大扩展,包括不负赔付责任的条款、限制责任条款和涉及特定责任的条款.新<保险法>对说明义务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彰显了立法者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决心,也能够确保保险消费者获得实在利益,对保险人而言,更加严格的要求迫使保险人改进说明义务的履行,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基本规范》的制定发布,在风险管理方面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基础性、权威性的指引,必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相似文献   

12.
2014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后正式实施。此次新《公司法》及配套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影响到了银行信贷业务流程、中间业务收入和银企账户管理三项主要业务,对银行业有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保险大事件     
《中外企业文化》2009,(10):11-11
新《保险法》本月起实施 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后正式实施。新《保险法》共分8章187条,较上次修订增加了29条。这是该法自1995年公布实施后第三次修订。本次修订在两个主要方面做了显著调整: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但由于种种原因使保险监管存在偿付能力不足、透明度较低以及对行业自律缺乏重视等一系列的问题。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有效地针对上述问题,使保险监管机构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提高执法能力,有效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相似文献   

15.
王庆 《乡镇企业科技》2010,(30):235-236
我国的新《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更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是两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辩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此条款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刘薇 《企业导报》2012,(1):125-126
自中国保险业恢复以来,保险业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和壮大,且潜力巨大。但在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规范保险行为的法律制度,却存在众多空白及严重缺陷。因此,借鉴美国经验,应尽快对中国现行《保险法》进行修订,通过修法从根本上进一步完善中国保险法律制度。为此作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保险法制的重要对策,笔者建议在新的法律制度中应明确提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取消保险市场准限制,放松对保险资金运用限制,允许混业经营,转变保险监管模式等内容。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等现行法律虽然在不同程度上对格式条款订入消费者合同的法律规则作了规定,但存在明显的缺陷,无法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修订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充分总结近年来我国在格式条款领域的司法实践及法学研究成果,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较为成熟的立法,设置更为完善、科学的法律规则,以满足保护消费者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些在港澳地区注册的保险公司私自进入内地,非法从事寿险业务推销活动,这种销售活动违反了《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服务走私性质,因此被称为“地下保单”或“地下保险”。由于地下保单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具有极大的风险……  相似文献   

19.
曹丽荣 《活力》2010,(6):46-46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含义 中国保监会有关课题组在《寿险公司内部建设与监管》一书中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是:“内部控制是由寿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员工建立并实施的,为了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和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经营管理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从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8于199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保险法》产、寿险分业经营的原则,经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批准,1996年下半年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分设了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寿险专业公司的成立为培养和完善中国人寿保险市场注入了一支新的生力军.同时也为寿险公司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那么如何发展我国人身保险市场、抓住机遇、找准问题、加快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一、发展人身保险市场的必要性1、人身保险对个人的经济保障作用.人们经济生活的利益常常会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发生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