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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要遵循保险利益原则,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直接关系到投保人对资格、保险合同的效力和保险金的赔偿问题;而当事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又有赖于对保险利益范围的确定,即当事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利益是否属于保险利益的范围。因此,确定保险利益的范围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保险法》第53  相似文献   

2.
赵杰宏  章银杰 《特区经济》2005,(12):264-265
《保险法》11条13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客体,具有以下特征:  相似文献   

3.
由于保险知识专业性极强,保险合同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保险法从立法意旨上应该是一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法。所以“对于消费者利益保护不利”,成为现行的保险法饱受诟病之处。  相似文献   

4.
赵翠红  胡艳 《特区经济》2004,(10):169-169
<正> 一、保险合同法的立法缺陷 1.对订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进行盲目的资格限制 在我国保险合同法中,对投保人资格的限制是通过设立可保利益原则实现的。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立法起草者认为,这样规定可以达到防止投保人投保任何财产和生命的目的。但这是对可保利益原则的误解,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如此运用可保利益原则也是不正确的。设立可保利益原则主要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利用保险进行赌博,并降低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我国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能达到设立可保利益原则的目的。但是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  相似文献   

5.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 ,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在保险实务的运用中 ,最大诚信原则主要强调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如实告知和说明义务 ,并以法律条文加以明确规定 ,但对不可抗辩条款中的健康状况不如实告知却没有规定 ,从而引发了保险合同纠纷 ,应对保险法  相似文献   

6.
曹平  王一流 《改革与战略》2010,26(12):61-63,67
基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在投保人缺位(死亡或者破产)的情形下,保险合同因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而继续有效,而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如何行使在我国《保险法》中未作明确规定,这就难免滋生纠纷并影响权益救济。根据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原则,有必要从理论层面上探讨在投保人缺位情形下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规则,并从投保人和保险人两个角度对如何完善人身保险合同解除具体制度进行设计,提出立法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7.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是主宰国际海上保险的灵魂。没有保险利益就不能得到赔偿,这是海上保险法律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新《保险法》)。该法已于同年10月1日实施。其中对保险利益的修订也将适用于我国海上保险合同。文章旨在通过对新《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保险中具体适用的分析,为保险利益在我国海上保险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最大诚信”是保险业经营的首要原则。即要求保险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整个过程中要做到最大化的诚实守信。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信用是最大的资本”,“信用是经商的第一生命”。我国于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诚实信用原则单独列为第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9.
王宇  王蕊 《魅力中国》2011,(2):155-155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法》,与原法相比,新《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保险行业基本制度、保险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对于完善我国保险法制、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也是经营信用的行业。由于保险合同履行上的继续性,合同交易的结果不能立时显现;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在合同对价方面,投保人所支付的保险费与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存在着数额不对称的特点;保险经营技术性强,一般社会公众很难窥其堂奥。上述保险经营的特点,都显示了诚信对于保险市场的重要性。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新《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①然而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保险立法相比较,在告知义务方面,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还存在诸多缺陷。  相似文献   

11.
学术界对"保险合同客体"有不同的认识。保险标的或保险利益都不是"保险合同客体"的全部,单一的保险标的无法承载"保险合同客体"的全部内涵。"保险利益论"又无法完整地解释"保险利益"缺失情况下的保险合同客体的问题,既难以表现保险合同(及其客体)与保险利益并不相互依存的特点,也无法显示保险合同客体与特定风险的联系。保险合同客体的多元性特点才是问题的关键解答。  相似文献   

12.
<保险法>作为规制保险经营活动,规范保险人,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现代国家经济生活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新<保险法>总结了以往司法实践的有益成果并借鉴了国外先进立法模式,对规范与保障保险关系各主体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而作为保险关系各方主体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保险合同,表现的尤为突出.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保险合同订立的不同阶段中产生的问题,旨在为进一步完善新<保险法>相关规则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13.
李红润 《特区经济》2010,(9):245-247
保险告知义务是保险法上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体现之一,它要求保险告知义务承担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其所了解的有关保险标的的一切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不得有任何隐瞒、遗漏、误述或欺作。对此,我国《保险法》第16条有相应的规定,但该规定仍有不足。本文从国外保险立法的相关规定入手,对保险告知义务的主体、告知义务的内容及告知义务产生的法理基础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保险法》第16条的完善作了些许思考。  相似文献   

14.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一切保险活动的基础。有鉴于此,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合同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本文试根据《保险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保险合同成立的有关法律问题略抒己见,以求澄清保险合同成立的几个法律问题。一、关于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问题依照民法理论,合同可以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只须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就成立;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外,还须交付实物或给付货币,合同才成立。学术界对于保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历来存在争…  相似文献   

15.
虽然自英国《1774年人身保险法》颁布施行以来,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领域的适用已逾两百年,但保险利益是否使用于人身保险中一直争论不休,并且自大陆法系国家引进"同意主义"后,保险利益逐渐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淡出。本文希望通过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起源及其发展的探究,探寻保险利益是否真的适用于人身保险之中。  相似文献   

16.
宋继鹏 《魅力中国》2014,(14):316-316
《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是立法者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而设定的法定义务,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和标准直接影响着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应该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17.
赖晓峰 《中国经贸》2009,(6):126-126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他要求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保险双方必须如实告知,互不欺骗和隐瞒,否则保险合同自动废除。在保险实践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情况即风险类型相对于保险人更为了解,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本文分析了在信息完全不对称以及信息部分不对称条件下,保险公司的最优调查策略。  相似文献   

18.
在保险业蓬勃发展、纠纷不断的今天,《保险法》修改稿如何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成为此次修订的焦点,而这一焦点又集中在保险合同效力和合同解释上。  相似文献   

19.
赵晗  张超 《辽宁经济》2013,(3):86-87
保险条款越来越复杂,多数投保人对所签保险合同中涉及自身利益的关键内容不能够准确理解,甚至有人不清楚免除责任条款,而《保险法》中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规定又过于模糊,实践操作中出现很多问题,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纠纷。本文从《保险法》的立法方面,说明义务的主体、对象以及履行方式等对说明义务提出建议,试图解决保险法规与实践操作脱节的问题,规范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  相似文献   

20.
李代江  黄玲 《特区经济》2004,(11):129-129
保险利益原则源于海上保险。早在18世纪早期,保险商在他们所签发的保单上即允许被保险人无须证明他们对所投保的货物或船舶拥有保险利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5条规定:“依本法规定,对海上冒险有利害关系者,具有保险利益。”“特别是当一个人与海上冒险,或处于该冒险之相应危险中的财产,有法律上或衡平法上的关系,致使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或按期到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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