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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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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09,(11):68-68
主持人:我公司为劳务派遣企业,有部分被派遣劳动者,原来是一单位下属集体企业职工。2003年集体企业改制后予以注销,这部分职工也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改制后的企业本着照顾这些职工的原则,留用了他们,但工资与其一般职工有差异。2008年初,企业委托我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对这部分职工进行管理,分别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书》,工资仍沿袭以前的标准。现在他们要求享受与该企业职工同等的工龄津贴、补贴等待遇。请问他们的主张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2.
基本案情2000年7月,张某向昆明某工贸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购买了位于文贸大厦七层的房屋,并与工贸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2000年8月1日,A商业银行昆明科技支行(以下简称A银行)与张某、昆明市某滨海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公司)签订了《房  相似文献   

3.
湖北省某县汽运公司于2004年8月份通过企业改制,对外实行公开拍买.最终由夏某等人合伙整体购买,同时组建新的公司。对原公司职工给予一次性安置费或补偿费后,全部与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保障部门对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失业人员”名义分别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原公司在职人员通过招聘形式依然继续留任新公司10月份,  相似文献   

4.
汪某原为某原国有食品厂的一名职工.2004年因国有企业改制而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并依法在劳动部门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2006年4月份,汪某被某公司(属民营企业)雇佣。该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向税务机关申请并享受税收定额减免。而汪某认为该公司的待遇太低.于2006年10月份辞去了公司的工作。于同年的11月底,自己开设一家小餐馆。[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  相似文献   

6.
案例张某系江苏省兴化市兴泰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2006年2月到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公司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2010年7月,因其他单位有意招用张某,且承诺工资要比现公司给得高,张某在没有向公司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便离开不再上班。张某在新单位上班期间,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10,(6):59-59
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  相似文献   

8.
劳社部发〔2003〕21号2003年7月3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切实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等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关于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保障》2011,(7):65-65
主持人:我公司因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失误,对一名劳动合同已到期人员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公司应当承担双倍工资支付责任。我公司已经支付了该职工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报酬,现在他要求公司支付另一倍工资,并要求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我公司同意支付另一倍工资,但对于应否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看法不一。请问,我公司应否另外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0.
未参保应担责 1997年3月,农民王某被陕西省某石油公司聘为门卫,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王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007年11月1日,因王某临近退休,石油公司人事负责人口头通知王某,将其辞退。被辞退后,王某提出要石油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  相似文献   

11.
《中国工会财会》2006,(3):26-27
新疆哈萨克自治州总工会为了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工会经费新的增长点,为工会开辟新的财源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以“法”促缴。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工会法》宣传活动,配合人大进行了《工会法》执法检查,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业主的联系和沟通,理顺关系,增强他们的自觉拨缴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我们经常深入到民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征求对组建工会和拨缴工会经费的意见,使他们逐渐认识到,工会既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又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好帮手,拨缴工会经费是企业应尽的…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08,(1):68-68
主持人:我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请问,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该约定是否还有效?  相似文献   

13.
我们原属于某国有企业,现该国有企业已改制,原劳动合同解除,我们与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总的工作时间已有10年。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焦作供电公司工会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收足、用好工会经费的途径和方法,为工会履行职能、服务职工做出了贡献。一、确保实现三个100%,夯实财务工作基础1.行政拨缴经费收缴率100%。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工会经费拨缴工作,把拨缴工会经费当成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在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时,将工会经费拨缴作为一项重要条款列入集体合同中,使经费拨缴进一步规范化。五年来,公司行政坚持做到:每月10日前足额划拨工会经费。2.多种经营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率100%。公司工会从2000年就树立“大工会”思想,将所属多种经营企业和…  相似文献   

15.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247;企业职工总数&;#215;100%)&;#215;2。二、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  相似文献   

16.
《中国社会保障》2010,(1):64-64
我公司原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2005年改制,全部职工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在其中又聘请了3名管理人员,负责改制后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相关工作,每人每月工资为2000元。2008年11月,其中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养老金为1280元。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宣布继续聘用该人员,但工资改为每月1000元。领导的解释是,该人已享受养老金,加上返聘工资,并不低于原工资标准。  相似文献   

17.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相似文献   

18.
综合信息     
《中国工会财会》2006,(1):48-49
企业大量裁员要向政府报告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对于产权明晰并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并与其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  相似文献   

19.
案例陈某2005年3月进入某银行北京市分行工作,担任司机。2006年8月,该分行因精简人员对内部辅助性岗位进行清理,向陈某支付8400元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2007年1月1日,甲劳务服务中心将陈某派遣至该分行天坛支行,担任司机一职。2010年1月1日,陈某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由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天坛支行担任司机工作。  相似文献   

20.
纪宏奎 《税收征纳》2009,(12):15-15,17
案例:2001年.某市一家国有企业(简称A企业)改制.实行国有企业民营化(简称B公司)。该A企业改制前账面反映的净资产为-950万元。经中介机构对A企业资产评估.土地净增值1800万元(土地原为无偿划拨.假定资产评估增值仅土地一项).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A企业改制应支付给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1000万元.也就是说.经评估后A企业的净资产为-15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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