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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05,(6):C0001-C0002
——国资委将推出《关于中小企业向管理层转让股权的管理办法》 国资委将推出《关于中小企业向管理层转让股权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背景情况。在国资委即将推出国有中小企业管理层收购股权的有关件中将不会出现“MBO”字眼。管理层收购股权这种国际通行办法在国资委的件中准确定名为向管理层转让股权管理办法。“MBO”来自西方的概念,意味着管理层将获取企业的控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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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印发后,即将组织开展对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的首次评价。《办法》规定,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以中央企业的总体水平为对象,建立特定的指标体系和权重体系,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中央企业一定时期内的信息化过程和信息化效果作出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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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4):7-8
央企外部董事的薪酬今后将由国资委直接支付。支付的来源是100家央企上缴的“红利”。这一改革思路是国资委3月5日在《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提出来的。《办法》明确表示。企业申报的预算支出只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而包括外部董事薪酬在内的其他支出则由国资委直接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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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文件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以及重大资产转让应当通过产权市场进行,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再上新台阶,产权交易行业发展迈入新征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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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6,(8):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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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央企分红问题终于水落石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资委于2007年12月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央企分红不再处于理论与论证阶段,央企独享利润”蛋糕”的历史亦将变成昨天的故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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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日起.《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追究办法》)开始施行。这是国资委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央企及其独资或控股子企业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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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08,(3):11-12
最近,国资委和财政部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一、国有资本收益的定义。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等。二、收益上交办法。2007年作为试点年,收益减半征收。2008年全额收取。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应直接上交中央财政,纳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具体执行由财政部负责收取,国资委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