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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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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事会》2014,(12)
正2014年10月15日,证监会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制度。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实施主动退市时,"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规定"并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众所周知,A股市场"搭便车"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热情并不高,股东会上罕有其身影,网络投票亦不积极。一旦控股股东决心退市,面对强大的大股东,中小股东这个"弱势群体"的权  相似文献   

2.
焦点     
《董事会》2012,(9):18-19
实际控制人披露存猫腻938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报。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的公司609家,占比64.92%。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公司276家,比例为29.42%。实际控制人性质为外资法人的公司7家。实际控制人为"其他"或未明确披露的公司31家。15家公司明确披露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如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公司的名义持股股东较为分散,认定自身不存在实际控制人。部分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混淆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念、未披露至最终实际控制人、错误认定实际控制人。部分公司以名义股东较为分散为由认定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相似文献   

3.
曾江洪 《董事会》2014,(12):31-32
正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后,公司有义务对决议持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等作出专门安排。公司与投资者应就回购价格进行协商,无法达成统一时,可以诉诸司法审查,另外法律也可以规定以公司退市前某一时段的平均股价作为回购价格在欧美发达的资本市场,主动退市已成为较为普遍的资本运作手段。而目前,A股市场"壳资源"价值凸显,20余年来退市的公司只有78家,选择主动退市的公司更是寥寥无几,强制退市难、主动退市少等问题仍将长  相似文献   

4.
熊锦秋 《董事会》2013,(12):20-2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背信行为,多数是通过董事、高管等背信行为来实施完成的,如果将损害中小股东的赔偿责任主体限定为公司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实际侵权人躲在董监高身后,毫发无损,这是很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5.
正在宏观、行业、业绩不如意的情况下,大股东可以利用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消极经营造成股价低估,大股东乘机对公司实行私有化,低价购买社会公众股,这种情况中小股东往往没有太多话语权,只有被动接受的份A股因为"只进不退"饱受外界诟病,退市制度的缺失导致退市难,绩差股炒作成风,这种现象在全球"独树一帜"。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于2014年11月施行,说明监管层已重视退市制度方面的建树,开始着手  相似文献   

6.
在家族型上市公司中,创始股东往往会利用控制权威剥夺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造成公司价值的损减。这时,经理人是否会为了保持"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职业操守与创始股东争夺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文基于社会资本分析视角,将创始股东控制权威视为对经理人的社会资本控制,将经理人保持职业操守赢得的收益归为从内外部社会关系网络中取得的社会资本支持。然后,根据上述两个概念构建了经理人决策模型,详细解读了国美电器治理实践中的"控制权冲突"事件。经研究得知:理性的经理人会综合权衡创始股东控制权威和保持职业操守对其社会资本的影响,并以此选择是否争夺创始股东的控制权。  相似文献   

7.
上市公司股东间合作机制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往关于股东间合作问题的研究存在严重不足:一是没有系统地阐明和分析股东间的合作机制;二是纯粹的"经济人"假设与现实中多重人性严重不符,研究成果解释力和应用性都比较差:三是仅仅关注大股东之间的合作,而忽视了广大中小股东在合作机制中的作用。鉴于此,在综合考虑"经济人"、"社会人"和"复杂人"等人性假设的基础上,本研究构建起一个由经济因素、制度因素、情感与行为因素共同构成的股东间合作模型,并系统地阐述了股东间合作机制的构建机理。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征,分别提出并讨论了"一股独大"、"二元平衡"和"三足鼎立"三种股权结构下股东间合作机制的类型和主要特征,分析说明股东间合作机制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股东间的合作是由经济因素、制度因素、情感与行为因素共同决定的,是一种动态的均衡状态。股东间高效的情感交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交换产生替代作用,对信任有一定的正向调节作用。股东间合作机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同时受到联合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股权流动性、股权制衡度和公司治理环境的约束。  相似文献   

8.
张婧  曹慧 《河北工业科技》2021,38(2):97-103
为了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选择1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纵向研究股权结构变化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然后再选取4家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进行横向案例研究,分析不同的制衡股东性质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所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房地产行业内,万通地产的股权结构由一股独大转变成股权制衡的局面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有了一定的提升。通过横向分析对比张江高科、绿地控股、光大嘉宝、阳光城等4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可知,当都存在国有制衡股东时,与国有公司相比,非国有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更佳;在制衡股东为非国有股东时,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更高。案例分析结果在其他类似房地产上市公司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应用场景中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邹亚鹏 《董事会》2014,(12):28-29
2014年10月15日,证监会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制度。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实施主动退市时,"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规定"并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相似文献   

10.
杨芳 《董事会》2020,(3):66-66
国内的监管政策已经很多,也相对完善,未来的重点应该放在执行和细化上。在向着注册制行进的路上,我们缺的不是制度,而是守规矩的上市公司操盘者和理性的投资人,要让这些制度落地,持续的教育和监督才是最重要的《证券法》去年12月修改;证监会2020年系统工作会议提出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以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为重点。关键少数这个词,自2015年"两会"期间习总书记提出之后,成了各行各业监管部门的热门话题。对上市公司而言,关键少数就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核心是实控人。危害上市公司最大的,是实控人把上市公司当提款机,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  相似文献   

11.
公司治理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协调管理公司的经理人与提供资本的股东之间的关系。在某些情形下,诉讼会成为公司或者股东惩戒经理人(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一种手段。针对经理人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两类:一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赔偿纠纷",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什么样的公司倾向于通过诉讼惩戒经理人?要回答这个问题,目前只能在法院有选择公布的案件基础上进行不完全统计。  相似文献   

12.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发展的决策中心,作为股东利益保护的执行中心,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董事会产生于公司股权分散化过程中,作为股东的受托者,在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寻求权力与责任的平衡。鉴于中国上市公司脱胎于国有企业和以家族控制为主的非国有企业,其股权结构是典型的“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的二元结构,约束控股股东利益攫取行为,保护非控股股东利益也是董事会必须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林捷 《冶金财会》2002,(5):35-36
<正> 一、公司对股东分配的类别 一般地来说,公司对股东分配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普通或非清算性分配,这是将资产分配给股东而不要求股东交出其在派发公司中的股权。第二类是赎回股东股票投资的部分或全部,而派发公司继续存在。在这类资产分配中,股东必须交出其在派发公司中的股权,主要是指股票回购或股票赎回。所谓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流通股  相似文献   

14.
王坤 《董事会》2014,(12):32-33
正上市公司退市的证券侵权案件比较复杂,牵涉面广,受损害的投资者分布全国各地,关联社会各个阶层,影响巨大。需要建立一个类似消费者保护协会,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证券投资保护机构(如证券投资保护协会),以便积极有序地组织中小股东维权活动,集中中小股东维权诉求《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实施主动退市时,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要求增加中小股东表  相似文献   

15.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改制面不断扩大。一些国有企业在改制中通过产权置换或出卖的形式将产权转让给职工,使职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部分职工通过出资认购了公司的股份,将股东权与合同劳动权集于一身,称股东职工。另一部分职工没有认购公司的股份,没有股东权,只有合同劳动权,称非股东职工。国  相似文献   

16.
陈岱松  孔娟娟 《董事会》2014,(10):74-75
正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管理团队基本由创业者的熟人、家族人员组成,管理团队的层次整体偏低,极易形成"老板一言堂"的治理模式,各种制度虚设今年8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发布公告,对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5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公告称,曹典军2013年12月向公司借款1031.63万元,构成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在2014年4月28日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主办券商督促,  相似文献   

17.
仲继银  魏云芳 《董事会》2007,(7):98-100
法律和公司治理理论上,董事会在首席执行官的上面,但是实际中往往未必如此,很可能是首席执行官是高高在上的帝王。但是,随着全球公司治理运动的日益增强,董事会越来越成为一种关键性的力量,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了公司战略的制定过程中,也比以往更为强烈地要求CEO创造出满意的股东回报。  相似文献   

18.
公司治理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股东利益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效保护更是公司制度公平与效率的前提。本文探讨了公司治理结构中市场主导型权力配置机制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的缺陷,比较分析了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制度与股东派生诉讼两种主要的中小股东司法救济手段之功效,指出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制度是一种更为有效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手段。最后,就我国公司立法引入该制度进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苏未末 《董事会》2015,(1):58-59
截至2014年9月30日,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08%,持股市值2.75亿元;其余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在1.22%以下,股东大都是套牢盘。如果此时有人愿意进行重组,这个"壳"似乎还有一些用,但这可能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没有董事长,没有总经理,旗下巨额资产不翼而飞,如今这种种看似无厘头的怪相却确凿地发生在ST国恒身上,这个眼见着就要退市的上市企业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2014年11月中旬,ST国恒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依据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所募集资金并未进入公司的运营账户,8.5亿元人民币竟"不翼而飞",从公司日常运营用途转为用作委托理财。ST国恒"失控"乱象背后反映出两大漏洞:一  相似文献   

20.
对于未在上市公司执行任务(这里仅指经理层或执行董事)的实际控制人,当其被相关部门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时,现行规则没有有效的信息跟踪机制,这客观上为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行为提供了口实2013年7月,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000782)的控股股东,天健集团的"三梁"即梁广义、梁少勋和梁伟东,签署了《关于广东天健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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