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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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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2015,(39)
鉴于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逐年增多,以及我国已经存在的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和司法的实践,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是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中,要结合国情,严格限制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标准,使该项制度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  相似文献   

2.
《商》2016,(7):252-253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后,总结了我国惩罚性赔偿规定于20多年来的演进规律,创设了一种比较典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分别规定了违约惩罚性赔偿和侵权惩罚性赔偿两种。就违约惩罚性赔偿而言,将"退一赔一"修改成"退一赔三",同时还增加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小额损害的最低限额;而就侵权惩罚性赔偿,则明确了故意要件,并将计算数额确定为受害人所受损失,倍数则确定为"两倍"一下。该规则增加了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陈塞雪 《中国品牌》2014,(10):106-107
剖析食品侵权与惩罚性赔偿的内涵,结合国外相关立法,分析该制度在现实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望食品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构建,并结合我国立法现状提出完善该制度适用的建议何为食品侵权与惩罚性赔偿《汉书·郦食其传》:"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20世纪以来,公司和企业潮涌般兴起,在高额利润的促使下,生产者、经营者不惜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  相似文献   

4.
安连成 《消费导刊》2010,(2):140-141
惩罚性赔偿始于英国,后为美国普通法系国家广泛应用,适用范围由侵权行为法扩展到合同法领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对加害人施以惩罚性配赔偿,我国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赔偿始于英国,后为美国普通法系国家广泛应用,适用范围由侵权行为法扩展到合同法领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对加害人施以惩罚性配赔偿,我国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张理化 《商业时代》2012,(15):107-108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特有的制度,被广泛适用于包括产品责任在内的侵权案件之中。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中都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仍不完善。针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许多产品事故,笔者认为需要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成条件、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以使该制度能起到惩罚并威慑侵权者的作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规模侵权的案件日益增多,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一个高风险的社会.在大规模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对大规模侵权产生遏制和充分赔偿两大作用.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过程中,适用条件需要始终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其计算方式则可以在公开侵权人财产状况的前提下,将惩罚性赔偿金额分为三部分进行确定,最大限度避免"假阴性错误"和"假阳性错误"的出现,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商》2015,(52)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引用,为我国侵权法注入新的活力,意味着我国侵权责任法将会以崭新的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惩罚性赔偿制度相对于传统的补偿性赔偿制度而言,具有其独特的制度价值和无法替代的社会价值。然而,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也是一项饱受争议的制度,其适用是否妥帖,性质如何等问题往往是学者们争议的热点。  相似文献   

9.
李宏伟 《商业研究》2003,(11):145-147
惩罚性赔偿是美国一个特殊的制度。传统规则上,它一般适用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构成独立的侵权的情况下,违反合同才可以被判予惩罚性赔偿。在20世纪70、80年代,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内适用得到扩展,但后来随着预期违约理论得到普遍承认,惩罚性赔偿在违约中的适用又有所倒退。因此,在美国法上其适用范围经历了一个从扩展到收缩的过程。  相似文献   

10.
《商标法》中全面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已成既定事实。但是在实践中实际适用比率却相对较低且在适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存在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关系模糊、被侵权人举证困难、赔偿系数的确定规则不统一。为了使惩罚性赔偿能够发挥更大的价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即明晰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二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及细化赔偿系数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商标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旨在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泛滥,为知识产权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我国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在现实背景、立法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效果并不理想,反映出我国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中存在的缺陷。尤其是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中,"恶意"与"情节严重"具有不确定性,在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时存在争议。为了发挥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作用,有必要完善惩罚性赔偿中的"恶意"与"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打破法定赔偿数额的计算顺位,有效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2.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易数量的增多,一直广泛应用于侵权领域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必要被引入违约责任中,以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交易安全需求。本文在分析我国现有相关立法的基础上,论述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违约责任中适用的可行性及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刘文杰 《商》2013,(22):272-274
定金制度作为重要的债的担保方式在适用中越来越频繁的发生效力争议问题,如何体现定金罚则的惩罚性与明晰定金与类似制度的效力边界及协同适用实有必要。本文从定金本身的种类加以分析其惩罚性因素,结合民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相关原理对在私法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理由加以分析。通过对定金罚则与类似制度的惩罚性因素为着眼点对完善定金罚则并体现惩罚性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与补偿性赔偿制度相对应的一种赔偿制度。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以特别法的形式确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我国民事责任立法的重大突破。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对公民的权利、我国的法治建设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创造的制度,具有独特的惩罚和预防功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也有双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局限。重点分析了在我国民法中完整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就其适用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6.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般是指在被告人承担补偿性赔偿责任的前提下而由其额外承担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以惩罚不法侵害行为。赔偿制度在日常有关产品质量法律中如何运用,且达到适度,是一个现实问题。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没有否认传统的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它有其利弊,但利大于弊,我们应该不断地完善这一制度,使其在提高我国产品质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裁了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暴露了该制度的缺陷:适用范围过窄;赔偿倍数数额太低;赔偿倍数的基数不合理.因此,为了与国外法律接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应完善消费合同领域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欺诈的含义;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数额;将惩罚性赔偿的基础确定为实际损失;消费者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8.
洪喜 《消费导刊》2014,(7):195-196
在2014年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惩罚性赔偿相关法条也做了一定的修改。虽然是新的法条,但是其中的一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仍有不足。笔者在介绍惩罚性赔偿的特点和发展现状之后,将进一步分析了新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陷:适用范围太狭窄,适用主体不明确,赔偿数额规定不合理。最后,笔者针对缺陷提出了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希望引起学界对于惩罚性赔偿的重视,在实践中能够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袁梅 《商场现代化》2006,(10):275-276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主要讨论的就是该项制度的立法精神、适用情况,并结合具体情况,探讨如何使惩罚性赔偿制度更好地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  相似文献   

20.
商业秘密内在经济价值巨大,使得其极易被侵权,在商业秘密侵权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有助于遏制侵权行为发生。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应结合商业秘密的特点,从故意和情节严重两方面着重考量,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合理确定赔偿基数和倍数。同时,在适用时应当保持慎重态度,做到罚当其过,防止惩罚性赔偿被泛化和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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