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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规定所得税核算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由于现行会计准则与税法对资产与负债的计量认定存在差异,无疑增加了会计人员实务操作的难度。本拟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便会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所得税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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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简称“所得税准则”)规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业务会导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差异,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入账从而导致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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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英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1):54-56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新准则与旧制度在所得税核算上由利润表的角度变化为重视资产负债表的真实、公允,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提升中国在国际市场中地位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是中国会计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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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方法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孝章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1,(2):26-29
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计税差异源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口径和时间上的不一致。计税差异据此可分为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而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确立,是这一学科发展的标志,由应付税款法到递延法,再到损益表债务法,最后到资产负债表法,其核算方法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成熟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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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所得税的核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无论是采用债务法还是递延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般来说都只需要三步即可完成:第一步,计算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应交的所得税是由税法规定的,企业无论采用哪一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应交所得税的金额都是相同的。因此为使问题简化,可首先计算出企业应交所得税金额。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或递延税款)的金额。第三步,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倒挤”出递延税款(或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下面将分三种情况介绍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简易方法——“三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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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尚隆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按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企业非现金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但在产权产生变动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按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入帐。资产评估增值(或减值)的所得税核算可按据实逐年调整方法或综合调整方法调整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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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的措施,对各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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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中东 《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学报》2008,(3):29-31
我国会计新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把握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关键,明确帐目价值、计税基础以及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准确把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形成原因与内在规律及其准确的计量过程。《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使中国会计准则更加创新趋同于国际会计报表准则,进一步调整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缩小所得税处理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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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2(1):31-33
从会计学角度看,所得税具有费用性质,所得税费用不同于应交所得税。为了更好地核算、监督所得税费用的发生情况,完善会计学科体系,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以便给企业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所得税会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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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崴 《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01,(2):25-26
所得税会计的主要任务是对所得税的计算、记录、交纳和跨期摊配。跨期摊配问题的实质是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时间性差异所造成的纳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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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龙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1):61-63
企业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现阶段所得税会计发展中,应当构建所得税会计的理论框架,并结合企业实际选择适当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所得税会计的若干具体操作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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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崴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5-26
所得税会计的主要任务是对所得税的计算、记录、交纳和跨期摊配。跨期摊配问题的实质是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时间性差异所造成的纳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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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应付税款法时,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关系
应付税款法是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之一。《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九十八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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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税款法是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之一。《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九十八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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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及大多数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损益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即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予以调整。在采用应付税款法下,按照当期计算的秘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而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不考虑所得税问题的会计处理。但是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当母公司或子公司发生内部交易时,其所产生的内部收益对于整个集团而言并未实现,但内部交易中受益方已将其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组成部分计提出了所得税,并反映在各自的会计报表之中。一般而言,这种整个集团公司未实现的内部收益导致了其会计利润少于应纳税所得额,应视为一种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可在未来从所得中予以扣除。显然,当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频繁或金额较大(如集团内部未实现的总收益达到整个集团总利润的10%及以上)可能导致内部未实现收益金额较大时,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考虑所得税问题了。为此,笔建议设置“合并递延税款”会计科目,从而与“所得税”和“递延税款”科目区别开来,更明晰清楚地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