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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1 毫秒
1.
近些年,随着利率市场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信托业传统的依靠高收益形成的竞争优势不再明显,其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核心业务缺乏、产品流动性差、竞争激烈等一系列问题突出,信托公司的转型日益紧迫.资产证券化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之一,对于盘活存量资金意义重大,我国商业银行、券商已经纷纷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中风险隔离和资产独立制度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十分契合,为信托业开辟新的发展渠道提供了机遇.我国资产证券化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市场潜力巨大,信托公司应抓住资产证券化浪潮机遇,主动应对,形成核心竞争力,实现发展模式转型升级.  相似文献   

2.
201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政策管制开始转向鼓励创新,放松管制。身处大资管时代背景之下,信托公司不仅开始面临来自基金、券商、三方财富管理等金融机构的冲击,还要面临类似公募子公司资管产品等新类型产品的冲击。信托公司要履行固有的使命,共同挖掘信托本源,必须转型,而财富管理为信托公司提供了一个转型升级的方式,信托,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回归财富管理的本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才是真正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3.
导读:近年,银行创新了以票据进行受托资产管理,实施专业运作的资产管理业务,其发展的动因在于我国金融市场深化发展促使银行传统票据贴现业务加快转型发展。未来,票据资产管理业务仍是银行票据业务经营转型的关键,票据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主要方面在于票据理财业务的再创新、票据资产证券化、票据资产托管和电子票据等领域的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4.
王瑾 《大众商务》2022,(8):95-97
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的趋势、新冠肺炎疫情、监管政策调控等多因素影响,致使信托公司面临较大转型压力。2018年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作为资管行业整顿、转型发展纲领,确立了基本监管方向,力求打破刚性兑付,加速推动资产管理行业转型。自20...  相似文献   

5.
从来自国际间主要国家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分析,无论转型、退出还是选择合并,各国的具体政策措施都与特设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三个因素紧密相关.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在2006年底基本完成政策性任务后,需要明确下一步转型、重组或退出等改革思路.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途径一定不能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的方式.从现实需要出发,国有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在灵活拓展商业性业务领域,为政府提供高效服务的前提下,根据转型发展的政策指导原则继续存在和发展.在转型发展的前提下,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体制也需要进行适当改进,"分类改革"应成为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核心策略.  相似文献   

6.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开启了一个全新的大资管时代。的确,大资管时代的适用法律也是一点一点"除旧迎新"。以近期为例,自去年年中以来,除有关信托公司从事资管业务仍主要适用于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1月23日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外,对其他资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均有调整。大环境在改变,大环境下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发生变化。身处其中的资产管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投资者和融资方,是否明白自己的机会在哪里?本文就这一特定时代背景下的资产管理法律框架进行了梳理。  相似文献   

7.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单一渠道的理财时代已一去不返。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跃,财富管理市场显露出巨大需求,众多机构与个人都需要更丰富、更多元化的资产管理渠道。在此背景下,自2012年5月开始,相关监管部门一再出台松绑措施,扩大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门槛,以及减少相关限制。一年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之间的竞争壁垒正慢慢被打破,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迎来了一轮放松监管、业务创新的浪潮。所谓的"大资管"是对人民群众资产自主管理的简称,即大众对存款、外汇、股票、基金、信托、保险等财富的管理。  相似文献   

8.
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经过短短几年的高速发展就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门。但是伴随资管新政的出台,信托公司将会失去垄断经营权,面临其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本文通过分析泛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信托公司所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委托合同制度具有如同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功能,但现有金融法制未对财产管理委托实行准入管制。信托公司以外的各类受托人依托委托合同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同主体经营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实质具有同一性,现有法制对这实质同一的社会关系依主体性质不同分别适用信托法制与委托合同法制,蕴涵着一定的金融风险与社会风险,信托法制较委托合同法制有着显著的比较优势,证券资产管理关系应统一适用信托法制。  相似文献   

10.
信托受益权业务是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的创新形式,业务主要有理财模式和自营资金投资模式两大类.在当前金融监管及利率市场化趋势下,由于业务中各方均有获益,该创新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分析信托受益权业务模式可知,业务实质为银行信贷资金的表外运行,但风险却仍在表内.由于银行以同业业务审批替代授信审批,容易导致操作风险.对该业务的风险管理,须将基础资产的审批纳入一般贷款审批框架,制定针对该业务的制度框架,严控操作风险和同业风险.  相似文献   

11.
我国信托产品创新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信托公司在政策限制、内外竞争与社会需求的夹缝中艰苦地探索着自己的创新模式。本文总结了信托"新办法"实施后信托产品创新的主要特征,研究了MBO、基础设施、房地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管理五种信托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AMC(Asset Management Comanies)——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家为了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而设立的新的金融机构。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标志着中国正式开启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工作。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使命的结束,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又开始了商业化转型,目前正在探索以资产管理业务为主,以投资银行、金融租赁、担保、信托等业务为依托的综合性金融业务,逐步朝着金融控股公司的目标迈进。  相似文献   

13.
“十五”期间中国信托业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十五”期间,信托法制得到了完善和规范,信托产品进行了创新,信托规模不断壮大,信托业获得了制度和理念上的巨大变迁。“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年金业务将会得到广泛的运用.信托市场将会构建信托产品转让的信息平台,并会逐步构建信托转让的做市商制度,信托公司的发展趋向将会向信托控股集团蜕变。  相似文献   

14.
随着政策性资产目标考核任务的全面完成,资产管理公司进入了由政策性业务向市场化业务转型的新发展阶段。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平台的搭建和经营正在稳步推进。办事处的市场业务应定位于“以平台业务为主,以自营业务为辅,突出发展委托代理业务,稳妥推进金融租赁业务,择机开展投资、担保以及证券经纪、承销等业务”。为了适应公司商业化转型的需要,办事处将由单一的资产管理处置机构逐步转变为业务多元的综合性经营机构,成为公司区域营销中心、盈利增长单元,逐步向总部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分支机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5.
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都已经陆续完成了政策性任务,并在商业化收购、处置业务方面和托管、清算、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领域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尝试。随着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的逐步完成,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转型受到多方关注。  相似文献   

16.
我国信托业监管改革的重要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信托业已经成为从事营业信托业务的所有金融机构的总和或相应业务的市场总和,信托业监管对象绝不限于信托公司及其业务。对于混业经营的信托业而言,统一监管理念的确立至关重要。转变观念,改多头监管为统一监管,改机构监管为功能监管,尽快制定《信托业法》,并确保司法权的适度介入,是当前我国信托业监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S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情况为切入点,对当前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以及对金融体系稳健性带来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国内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起源和现状出发,对国外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和现状进行了评述:国外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飞速发展和资产管理业务的高利润性决定了资产管理业务在国外券商业务中的地位。我国券商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优化我国券商的收入结构,可对其他业务形成间接贡献,将来可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产品。  相似文献   

19.
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财富逐步增加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的完善,为整顿后的中国信托业提供了生存发展的窨和条件.但由于一些历史沉积问题及某些制度性因素的存在,制约了信托公司的发展.采取相关措施推动信托制度和信托公司改革对我国信托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0.
为规范和加强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政部颁发了《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简称《核算办法》),并从2005年1月起在涉及信托业务的所有相关单位及信托项目中实施。(一)《核算办法》明确了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主体,对信托业务的确认、计量、终止、报告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并分别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角度具体规定了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使得信托业务的操作有规可循,这样做必将提高信托当事人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1.明确了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主体。2001年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但该规定仍未就信托业务的会计主体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核算办法》明确规定,信托项目应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应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会计报表。一方面,以信托项目作为会计主体,意味着信托业务的会计主体不是信托投资公司,有利于将信托业务与非信托业务分别核算,有利于解除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责任,为委托人提供更加明晰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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