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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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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会计法》将单位负责人明确列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突出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会计法律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一级负责人对于在本单位营造高效健康的会计环境,提高本单位的核算水平有着重要作用.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对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核算氛围,为会计人员有效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重视会计人员队伍的建设.  相似文献   

2.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会计法》从2000年7月1日施行以来,很多单位负责人对自己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认识不足,存在着由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就无责任可负的疑虑。因此,充分认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规范会计行为,充分发挥会计在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对于能否对单位犯罪负责人处以罚金这一问题在社会上备受争议.笔者从:提高罚金的适用率,刑罚报应和功利原则,单位负责人的独立性和从属性,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犯罪的受刑主体,单位犯罪是贪利性犯罪以及罚金的优越性等几个方面论证了对单位犯罪的负责人使用罚金刑的合理性.在罚金执行方面,对于个人,采取最低劳动报酬或月收入罚金制与最高限额的倍比罚金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位,应该采取倍比制等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4.
张凌 《经济论坛》2001,(4):29-30
一 1999年 10月 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自 2000年 7月 1日起施行。修改后会计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界定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   会计法中所指的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不同的单位,其所指有所不同,如在国家机关,是指其最高行政官员,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指其法人代表。   任何单位负责人不能因为自己不一定熟悉会计工作,而避免对会计资料和财务报告…  相似文献   

5.
任丽媛 《时代经贸》2013,(10):221-222
对于能否对单位犯罪负责人处以罚金这一问题在社会上备受争议。笔者从:提高罚金的适用率,刑罚报应和功利原则,单位负责人的独立性和从属性,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犯罪的受刑主体,单位犯罪是贪利性犯罪以及罚金的优越性等几个方面论证了对单位犯罪的负责人使用罚金刑的合理性。在罚金执行方面,对于个人,采取最低劳动报酬或月收入罚金制与最高限额的倍比罚金制相结合的方式;对干单位,应该采取倍比制等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蒋启明  周恩堂 《经济研究导刊》2012,(11):127-129,132
地勘单位原属国家事业性质的单位,各有一套考核模式和考核办法。在地勘单位改制的大背景下,如何结合地勘单位目前的企业性质和工作实际对地勘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科学的考核,是当前许多地勘单位面临的重要课题。而运用平衡计分卡、目标管理法的相关知识,提出地勘单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的整体方案,建立绩效辅导与结果申诉体系、加强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等措施,对地勘单位建立和改进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体系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民营企业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位负责人对内控制度的态度决定了整个单位的态度和行为,在单位从上到下的金字塔形的人力资源结构中,处于塔尖的单位负责人的意识和行为将向下逐级渗透,只有当这些单位负责人的思想观念有所更新、认识到内控制度重要性,单位内控才能建章建制,才能存在一种高效运用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的环境。否则内部控制也就形同虚设。领导层面需解决以下认识问题:  相似文献   

8.
1.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相似文献   

9.
前不久,南通市某单位一会计人员利用单位内控制度不严,管理混乱的机会,伪造财务专用章和银行对账单,贪污公款1000多万元,给单位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该单位负责人及前后两任财务负责人涉嫌渎职罪被检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该会计人员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有应得,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因管理上的失职也受到法律惩处,这应引起所有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深思,应怎样加强单位会计监督,防范会计风险。  相似文献   

10.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如何防范违法会计行为,笔建议从五个方面防范违法会计行为,保证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相似文献   

11.
一、造成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 1.屈从领导的压力,被迫做假。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不可避免具有一定的从属性。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弄虚作假。  相似文献   

12.
王红云 《经济师》2001,(3):118-119
修订后的《会计法》强调“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并且单位负责人要对财务会计报告签名并盖章。这不仅是一份权利 ,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作为不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而言 ,如何通过报告的阅读 ,来充分认识和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借助一些财务评价指标 ,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显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尹昉 《当代经济》2016,(2):112-113
随着我国经济越来越快的发展,对于会计这一岗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正式性,我国出台了新的《会计法》,用以约束和加强会计工作的实施过程.目前,《会计法》中以立法的角度对单位负责人的职责进行规定,使其作为该单位会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规定使得单位的一切会计活动都有责任源头进行追究.本文通过介绍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探讨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责任的合理性,提出相关提升单位内会计管理的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一、会计造假的成因 1.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即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做假。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意愿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  相似文献   

15.
一、会计核算中心应承担的会计责任 按照《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在集中核算的情况下,虽然委托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移交了,但经济活动主体没变,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没变,仍由单位自主使用、审批、开支,可以说,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仍然是委托单位的负责人,不能由会计核算中心承担本应由委托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审计部门对委托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审计的对象仍是各单位。但会计核算中心由于履行了核算和监督的职能,因此对会计核算中出现的核算问题和会计差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承担的会计责任主要有:  相似文献   

16.
众所周知,“一把手”是俗称,指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霸手”是由“一把手”谐音而来,指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独断专行、作风霸道。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行单位负责人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拥有单位最高行政管理权和人事任免权,企业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工作关系,主要表现在:当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而会计人员依法行事时,得不到单位负责人的支持,  相似文献   

18.
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会计法》在若干重要问题上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其中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就是确立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制度,这不仅是以法律形式非常严肃地确定了会计事物的责任主体,而且对纠正会计信息失实,加强会计管理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确立了会计责任主体,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新《会计法》赋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  相似文献   

19.
一、导致会计人员缺乏诚实守信的原因 1.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及作用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从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相似文献   

20.
一、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单位负责人 1.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单位负责人要不断提高执行财经法纪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理顺会计工作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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