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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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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会财会》2004,(11):57-58
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主管出口退税的部门(以下简称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下列纸质凭证: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 免 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一、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主管出口退税的部门(以下简称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在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时,应同时附送下列纸质凭证: (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提供出口货物的出口发票;外贸企业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凡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后按规定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其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  相似文献   

3.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与一般出口贸易“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方法,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之处。其主要区别之处在于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退税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采用“实耗法”的,《生产  相似文献   

4.
1.法定期限、登记地点及税务登记证类别。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纳税人),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舍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从2014年起外贸企业出口集装箱实行与生产企业出口集装箱相同的退税政策,企业出口到堆场的新造集装箱,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退税凭证的,准予办理退税。对于新造集装箱出口问题,税务总局曾经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口集装箱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  相似文献   

6.
为进一步完善出口退(免)税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 (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五)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相似文献   

7.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货物报关销售以后,税务部门将其国内所征的税收退还给货物出口企业或者给予免税的一种制度。出口货物准予退(免)税的税种包括已经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本文为节省篇幅,仅择较为典型的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出口贸易业务作简要分析,所涉税种也仅以增值税退税为例。……  相似文献   

8.
从1997年1月1日起,我国对所有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都实行统一的“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尽管该办法具有降低企业成本、缓解退税指标压力、有效打击骗税等好处,但是由于程序繁琐、政策不明朗,也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问题。本文以退税制度遵循国际惯例的长远发展方向为出发点,从政策构建、管理优化等角度对“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改革取向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观察     
《会计师》2006,(8)
焦点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新规定2006年7月12日,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五类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这五类货物是: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  相似文献   

10.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货物报关销售以后,税务部门将其国内所征的税收退还给货物出口企业或者给予免税的一种制度,出口货物准予退(免)税的税种包括已经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本文为节省篇幅,仅择较为典型的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出口贸易业务作简要分析,所涉税种也仅以增值税退税为例。  相似文献   

11.
<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免、抵、退"就成为我国在办理出口退税工作中的一个新的热点话题.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免、抵、退"中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应予以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14,(10):8-8
正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相似文献   

13.
一直以来,国家对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中单证不齐部分出口货物,都有“不能办理退税、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但其计算方法一直没有给予明确。在2002年最新颁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2]11号)中,只规定了“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6个月末收齐有  相似文献   

14.
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  相似文献   

15.
一、修订《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税务总局2015年制发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原办法》),根据出口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税收遵从等情况,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措施。对纳税信用好、税收遵从度高的一类、二类企业,简化申报手续,缩短退税办理时限,提供退税绿色通道;对纳税信用差的四类企业,强化管理,从严审核,严防风险。  相似文献   

16.
<正>解决部分出口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的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问题本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1.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  相似文献   

17.
一、无照户纳税人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相似文献   

18.
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是指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企业一个公历年度内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重新审核、计算、清理和检查。今年以来,按照总局安排,我们对敛上出口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出口货物退税清算。这次年度清算,不仅检验了我省各出口企业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日常申报退税的情况,达到了依法治税、依法退税的目的;而且,对税务机关本身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措施也进行了一次全面检验。同时,这次清算,也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19.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是实行零税率制度,即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的原则。因此退税的依据来自于征税。这就给进出门税收管理人员提出了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做好征、退税的管理衔接工作。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对出口产品的税收政策包括出口征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征税政策是对出口产品照常征税,不实行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是对出口产品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但对出口产品在以前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而是将其转入出口产品的成本;出口退税政策是对出口产品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对出口产品已支付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本文主要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与账务处理问题做些探讨。所谓“免、抵、退”税办法,即对出口产品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出口产品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已支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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