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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机关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国家工商总局2001年10月制定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依据《办法》开展了四次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国也有19个省制定了本省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办法,25个省开展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本文就围绕《办法》,结合国家局和各地工商局的做法谈谈抽查工作的程序。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程序是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操作部分,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部分,从目前的实际操作看:抽查的程序共有十个环节,即制定计划、审批抽查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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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因此,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是国家对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的重要执法方式。本文就如何设计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进行探讨。一、商品抽查计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商品成千上万不可计数,每一种商品又有成千上万的生产者、销售者,将哪一种商品确定为抽查商品?如大海捞针一样。笔者认为,确定抽查对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进行。一是,认真分析近期消费者投诉,看投诉商品质量问题集中在哪些品种、哪些行业;二是向有关商品质量检验机构、行业管理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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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商品交易、服务场所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如实地向社会公布,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这是工商机关一项新的职能,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概念的确立综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其主要是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虽然1986年发布的《工业产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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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查权限有统有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江苏省商品质量抽查的组织权限由省工商局统一扎口负责。这样,虽能较好地避免重复抽查、重复处罚的问题,但基层难以发挥作用,省局的工作负担太重,导致抽查周期太长,反而弱化了抽查的效果。为此,我们在具体实施中,采取了有统有放、统放结合的方式,即抽查的组织权限仍扎口在省局,但县级以上工商局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提出需重点抽查的商品,由市局汇总统一报省局审批并纳入省局的计划内,承检机构由省局统一委托,具体抽查由当地工商局组织实施,从而既符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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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抽查的原则(一)合法原则。工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履行市场监管和执法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而行,在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按法定或规定程序实施。行为的主体是工商机关,责任主体也是工商机关。检验检测机构仅对工商机关所委托事宜及其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二)合理原则。在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条件下,商品流通打破地域界限,同一批次的产品同时在全国各地区销售,如何在开展监督抽查时避免重复抽查而造成国家人、财、物的不必要浪费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在总体上要本着合理原则制定抽查计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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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国务院在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三定”规定中(国办发犤2001〗57号),将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国家工商总局。10月,国家工商总局为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机关对流通领域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印发了《商品质量督抽查暂行办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实施以来,在指导、规范工商机关商品质量抽查作,打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净化市场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但是随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进步开展,依据原有规定开展抽查工作,已不能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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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国务院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1]57号)中,明确规定“将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谓流通领域,包括商品流通中的运输、分类、包装、储存、保管、销售等。工商机关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行政执法主体,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抽查,那么,如何立足工商职能,做好适应流通领域特点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抽查如何进行;检验检测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权威性靠什么来保证;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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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开展对九类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情况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安全过冬、安全过节,确保消费者消费安全”打假专项执法行动,选择了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和过冬安全关系密切的棉服、棉被、电热毯、电取暖器、糕点、包装豆制品、包装熟肉制品、鲜肉和食品及饮料的净含量及标签等9类商品作为首次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商品。首次抽查委托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肉蛋禽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四家检验机构,在16个省17个城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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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工商部门承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但不另行组建质量检验机构。这样,选择合法的检测检验机构承担检验任务就成了工商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首要问题。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现存检验机构的资格、能力问题。一、经计量部门认可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源于1985年出台的《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经过省级以上计量部门考核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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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工商机关一项重要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如何处理、适用哪些法律法规处理,是经常遇到的问题。由于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在实际工作中大体上有3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监督抽查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应按《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规定,首先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其次,走完前边程序后才能进入处罚程序。第二种意见认为,监督抽查不合格商品后处理应按《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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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正式实施,有力推动了全国工商机关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更加规范。笔者从事商品质量抽检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多年,现通过总结实践工作遇到的种种问题,并梳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方面的相关规定,粗略谈谈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