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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青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3):94-96
财产税在世界各国的地方税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地方财力的重要来源。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并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但从我国财产税制的征收现状来看,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重构我国财产税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
财产税是一个税收体系,是指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各税种的组合。我国财产税制发展滞后,在现在具有完善财产税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条件下,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应尽快统一内外税制,建立相对独立、完整的财产税体系。 相似文献
3.
在财产税改革问题上,许多专家和学者提出“租税合一”的观点,即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中一并征收。本文从土地流转的视角分析认为,这种做法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宜简单地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而应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将其作为土地的市场配置手段与财产税制度有机结合,共同实现对土地流转市场的有效调控。 相似文献
4.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财产为课征对象的一种财产税。作为一个国际性税种,遗产税已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收入分配形式的多元化,私人财产快速积累并已达到相当规模,征收遗产税的经济基础已初步具备,我国遗产税征收面临的若干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车船税收入分析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蒙强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8,21(6)
对我国车船税一年来的实施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指出现阶段车船税在实现社会公平、缓解地方财政收入矛盾、体现环保税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分析了车船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向:①调整计税依据,以体现财产税属性;②税额的设计要体现环保和绿色税收;③经营性车船与消费性车船在税额上要有所区别;④构筑多种征收形式和代缴渠道,提商征收效率。 相似文献
6.
"营改增"之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关键是地方税体系建设,改革后的资源税,虽具备了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自然禀赋和潜力,但因其体量小,不能适应地方主体税种对不同地区资源禀赋的一致性要求,决定了资源税必须和财产税等共同承担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功能.踏准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节拍,根据宏观经济的改善程度,渐进有序地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逐步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是基于中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资源税改革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7.
宋庆瑜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5):65-66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但所得税比重过低,不利于发挥所得税的调控功能。因此,应适当减少增值税规模,增加个人所得税比重。同时,我国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的征税范围、计税标准及方式、税率的类型及标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文章重点对所得税、增值税、财产税、资源税的内部结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 相似文献
8.
李柯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6-10
财产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差距、阶层差距和区域差距三个方面,并存在逐步扩大趋势。对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进行调控势在必行,而税收恰是一个重要杠杆。我国应借鉴国外税收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改革财产税、完善个人所得税、加强税收监管、健全税收立法等措施,加强对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调控。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卫华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4,9(4):9-12
物业税是财产税的组成部分,财产税是各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现行财产税税种过于单一,制度不规范,收入少,不能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需要。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完善财产税制度,扩大财产税的征税范围,发挥财产税的调节作用,增加财产税的收入。本文说明了开征物业税的意义,分析了开征物业税的条件,提出了开征物业税的政策建议,认为土地出让金不应改为物业税。 相似文献
10.
财产税类在我国的税制中是个薄弱环节,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制也是我国整个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财产税改革的方向应是:将财产税构建成为我国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适当拓宽财产税的税基.加强财产税的征收管理,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自主权。主体税种的确立与完善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认为未来能够担当起地方税主体税种重任的应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与财产税。由于现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体系主体税已是不争的事实·而财产税尚未取得地方税主体税地位,因此研究对象将集中在财产税上.着力探讨财产税在我国地方税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相似文献
11.
12.
舒国燕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3):21-25
本文阐述了财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理论及现实依据,分析了我国现行财产税难以承担起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现状,指出了财产税作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3.
赵传林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7,9(1):23-26
地方税系的建设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地方税主体税种在地方税制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以财产税在地方税系中主体税种定位的理论依据为逻辑起点,而后详细考察了我国财产税的现实状况。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现实国情下财产税改革所面临的实践约束、层次性地方税系框架下的财产税定位,最后提出我国财产税改革的若干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14.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所征收的税。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开征财产税,祖国海峡两岸大陆与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两岸”)也如此,不过由于两岸情况不同,财产税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分析比较“两岸”的财产税制,有利于促进“两岸”税制改革,充分发“挥两岸”税收的职能作用。一“、两岸”财产税的概况(一)大陆的财产税大陆的财产税开征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确定在大陆开征房产税、地产税和遗产税,不久,又决定开征契税。同年3月31日政务院公布了《契税暂行条例》,5月财政部发布了《… 相似文献
15.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商务代表21世纪贸易的发展趋势,它所衍生的税收问题已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阐述了电子商务是否征税的观点,分析其对现行税收体系的挑战,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提出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对策。 相似文献
16.
舒国燕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1):30-33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征的税种。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财产税的理论研究入手进行分析,将其功能定位在筹集财政收入为主,兼顾调节财富分配和优化资源配置上,并相应提出了以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为主体,辅之以车船税等税种的目标模式。 相似文献
17.
胡涛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3,15(2):34-37
贫富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我国现有的税制难以调节以存量形式存在的财富差距;财产税以公平、平等和效率作为价值目标,其基本特征在于对财富存量进行课征,且具有地方财政收入、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和资源配置三大功能;应将我国财产税功能目标定位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重塑我国财产税收法律体系,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然导致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的变更,地税机关必须建立新的主体税种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不足。财产税将成为地方税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财产税的现状,阐述了财产税成为地方税制体系主体税种的重要性,并从加强征管与完善税制方面论证了财产税改革的举措。 相似文献
19.
张永忠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12-19
总遗产税是遗产税的唯一形式,不应该存在其他的形式,无论将遗产税归类为所得税,还是财产税,都是不妥当的;尽管遗嘱税与印花税、契税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不是真正的遗产税,现代的遗产税与印花税和契税均不相干;顶级的奢侈品和奢侈行为对巨富没有弹性,对其征收高额的特别消费税与关税,能有效解决巨富大肆挥霍以逃避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税、资源税和社会保障税共同存在的难以归类的问题说明,国家除以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身份征收一般税收外,还以第三方、一般的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征收特别税收,应该改造现有的税种分类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20.
彭立峰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3(4):17-19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财产税法律体系过于滞后薄弱,其自身的局限性是重要原因之一.财产税法律体系的局部、细微调整无法适应时代要求,应在财政民主主义和财政联邦主义的理念下予以体系化、结构性地全面改革.探讨了财产税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路径并构建其目标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