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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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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意义 未注册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使用而未申请注册或申请注册而未被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保护未注册商标对于维护商标使用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只有对未注册商标予以法律保护,才能实现商标保护的实质正义。“商标这个汪洋大海,主要由未注册商标组成,商标保护的主战场应该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其次,弥补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的不足。因为商标抢注行为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的漏洞造成的。  相似文献   

2.
随着市场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商标的注册保护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注册合适的商标已成为新的品牌需求。但是,许多商标从注册时就留下隐患,导致使用数年后成效不大,变为留之无用、弃之不忍的鸡肋,严重阻碍了品牌战略的实施。为引导企业正确选择商标,远离商标注册误区,笔者将常见的错误选择商标现象罗列出来,以免重蹈覆辙。  相似文献   

3.
“普通商标不能跨类保护,只有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才能享受跨类保护”。这个说法务必引起我们的注意。“跨类”一词不是《商标法》语言,任由使用但无准确定义,很容易用错。如果“跨类”所指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下称“《区分表》”)中不同类别的商品,由于《区分表》“不同类别或者同类不同组别可以有类似商品”,那么,即使是普通商标,  相似文献   

4.
刘建 《中华商标》2005,(9):19-21
最近,具有百余年历史的著名中华老字号“亨达利”与“亨得利”商标,在经历了12年诉战后,再起风波。以天津亨得利为首的由各地亨得利商号成立的“亨得利、亨达利联合会”(以下简称“两亨“)50多家会员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会员提出,撤销上海亨达利钟表公司注册的“亨达利”商标的申请,并准备将“亨得利“商标由“两亨”分会申请注册改为由多个权利人共同注册普通商标。该案被称为国内最长的商标权纠纷案,也暴露出我国对老字号商标保护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空白。  相似文献   

5.
倪杰 《中华商标》2012,(7):47-50
我国《商标法》赋予了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权利,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只有符合"误导公众"的关键条件,驰名商标注册人才能享受到跨类保护。何为"误导公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明"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  相似文献   

6.
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国栋 《中华商标》2006,(10):46-52
商标注册制度的产生使得人们逐渐把关注的重点转向注册商标,以至于有人认为既然注册商标制度已经建立,未注册商标就不应再受到法律保护了,否则将不利于提高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的积极性。但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唯注册保护论”有着很大的弊端,不仅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抢注”的大量产生,使公平竞争秩序遭到破坏,诚实信用信仰遭受侵蚀。如今,“唯注册保护论”已经基本被世界各国所摈弃,我国的《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体现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商标权的刑法保护是对商标侵权行为最具威慑力、对侵权人最有震慑力的法律惩罚方式,早在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中就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作出惩治规定,其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会。”  相似文献   

8.
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动漫形象的所有权人可以将其所拥有的动漫形象申请注册为商标,也可以通过该法对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的保护来阻却他人将其动漫形象申请注册为商标。本文拟对这两种动漫形象的商标法保护路径予以分析,并指出:确认动漫形象的商品化权,并将其纳入到《商标法》中“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的范围之中,是充分利用商标法律制度保护动漫形象、促进动漫产业健康而快速发展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9.
徐磊 《中华商标》2011,(6):75-77
对于采取“使用主义”的国家来说,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以使用为前提。注册并不是实质要件。我国采取“注册主义”。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实质要件。但是,商标本身是一种区分商品与服务的标志,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图形、文字、声音、气味、形状等等——注册与否并不会影响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识别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10.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体系中,商标法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围绕注册商标而作出规定的,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有些人便得出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论断。笔者认为,商标注册制度建立才不过一百多年,而商标的存在及使用却远早于此,有关商标保护的法律制度早已存在了。即使在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的今天,许多国家仍奉行自愿注册或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11.
驰名商标保护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驰名商标,是对英文“well—knownmark”的意译,目前,各个国家基本上都在商标制度中确立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最早提出驰名商标保护问题的是在1911年修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华盛顿外交大会上,由法国率先提出。法国当时的建议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的商标只要在其他成员国首先使用,即使后来有人注册了这一商标,也有权继续使用。  相似文献   

12.
驰名商标.在我国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中又可分为注册驰名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对于驰名商标跨类侵权问题的讨论.是已经在我国获得核准注册的驰名商标。而不包括未注册驰名商标.因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并不涉及跨类保护问题,更勿谈商标跨类侵权。  相似文献   

13.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拥有的“奥普”商标,不久前在一起商标侵权诉讼中,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说明该商标具有一般商标所无法比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还能获得法律对该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可以对抗恶意抢注: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等。  相似文献   

14.
商标与品牌     
夏珺 《中华商标》2008,(12):52-54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重视和经济意识的觉醒,“商标”和“品牌”作为法律领域和经济领域的专用词已逐渐成为公众生活中的高频词汇。这两个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经常被混用,也经常被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商标”和“品牌”是否同一概念引发了极大的争论。  相似文献   

15.
<正>根据案件处理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不满足驰名商标保护条件或普通商标足以保护的,就没有对商标是否驰名的事实进行法律确认的必要。已注册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保护,一般无需认定商标是否驰名,除非针对恶意注册超过5年的在后商标。“按需认定”原则旨在服务驰名商标保护,防止驰名商标认定“异化”,增强驰名商标认定的正当性和公信力。但是,将驰名事实单纯作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按需认定”限缩成侵权行为成立判定之“需”,容易不合理地减损已注册驰名商标保护法律效果,违背驰名商标保护意旨。  相似文献   

16.
王磊 《中华商标》2006,(7):30-31
我国对驰名商标给予的是特殊保护,即跨类别保护。基于这一原则,无论驰名商标所有人是否在其它类别注册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法律都赋予其排他性的功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相似文献   

17.
太仓市是江苏台商投资企业高度集中的地区之一。目前,太仓境内有台资企业251家(不含分支机构),注册外资2.76亿美元,台资企业数量占到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22%,平均每5家外资企业中就有1家是台资。为使台资企业更好地在太仓落地生根,太仓工商局于2003年开始在全市实施“商标安家工程”,通过引导台资企业在大陆申请注册商标,指导台商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加强对台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以商标的“本地化”推动了台资企业“本土化”,有力促进了台资企业在祖国大陆的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随着因特网商业化进程的加快,众多的企业把网络作为一种全新的业务模式加快推广,作为企业上网第一步的域名,其功能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并发展成为一种新的品牌存在形式。原本只是在因特网上发挥“门牌号码”作用的域名,由于其唯一性和绝对排他性的特点,使其从一个单纯的技术名词转变成为一个蕴藏巨大商机的标识,被众多网络营销专家誉为“网上商标”。同时,在网络环境下和电子商务中,也正是由于域名和商标已成为企业有效运行的“两条腿”,其日渐凸显的域名与商标争端及其法律调整问题,已经成为引人瞩目的热点问题,工商机关应及时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吸收国外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才能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中华商标》2011,(11):37-40
近年来,成都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四川省工商局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品牌成都”作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创新实践,以“提升意识、科学管理、有效运用、依法保护”为重点,建立健全商标培育注册、管理运用和维权保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商标事业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黯铲  相似文献   

20.
<正>自《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发布以来,我国已经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支持开展商标海外布局,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国际品牌等一系列要求。鉴于国际品牌培育依赖国际商标的注册、运用与管理,本文就商标国际注册的必要性、途径以及我国商标国际注册面临的问题、对策展开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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