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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11,(3):80-80
外汇局发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3月15日发布的《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经国家外汇管理局验收合格后,银行可将本行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为个人办理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并执行全国统一的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2.
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配合《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外汇局颁布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以下简称《细则》),并于201 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制定《细则》的目标配合《办法》执行、构建合理法  相似文献   

3.
在目前的银行监管机制改革中,银行外汇业务的市场准人多数由银行监督委员会及分支机构办理,独有金融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业务,由人民银行授权外汇管理局核准。外汇局主要依据《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4号,以下简称“4号令”)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62号)这两份文件规定,  相似文献   

4.
视野     
《现代商业银行》2011,(7):10-10
外汇局完善银行自身结售汇管理 为规范银行办理自身结售汇业务,便利银行业务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完善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范了对银行自身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结售汇交易的外汇监管:一是对于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制定了统一的量化标准;  相似文献   

5.
资讯     
《中国外汇》2014,(13):10-11
央行完善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制度 为了完善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制度,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对《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于2014年6月22日发布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其中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将结售汇业务区分为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分别制定了管理规范;二是降低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市场准入管理;三是转变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方式,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权,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外汇业务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四是取消部分行政许可和资格要求,实现从侧重事前审批向侧重事后监管的转变:五是根据外汇实践的发展,修订了部分罚则内容。  相似文献   

6.
一月金融     
《金融与市场》2009,(12):72-72
外汇局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实行针对性管理 11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实行针对性管理,切实防范异常资金通过个人渠道流出入。《通知》要求:一是对具有分拆特征的个人购、结汇行为,银行应采取不予办理、进行真实性审核或按要求上报外汇局等三类方式处理;  相似文献   

7.
《中国外汇》2015,(1):36-36
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贯彻落实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整合了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即期结售汇业务管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管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并调整了部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  相似文献   

8.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11,(6):76-76
外汇局发布《关于完善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6月13日发布的《通知》,规范了对银行自身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结售汇交易的外汇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对于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制定了统一的量化标准;结合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9.
动向     
《中国货币市场》2010,(5):73-73
外汇局批准部分银行试点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4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已先后批准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试点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试点之后.境内个人持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试点银行开立账户后,即可通过网上银行或自助终端.  相似文献   

10.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为银行和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提供了极大便利。但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过程中,在落实"展业三原则"上还存在一些难点亟待解决。对此,本文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中国外汇管理》2005,(10):i0002-i0004
为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增强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调整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办法,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4号)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近些年来,随着境内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在境外上市现象增多,以及外国银行在境内开设分行、子行的数量增加,银行自身结售汇规模不断扩大,且形式趋于多样化。这使得现有的法规既不能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也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现有法规相对零散,存在部分管理空白。对于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管理,主要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02】4号令)、《国家外汇管理局关  相似文献   

13.
最近,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相继批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通过电子银行和自助终端设备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的出现消除了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在时间、地域上的限制,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节约了办理成本,但同时也对个人结售汇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以及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及时性提出了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政策信息     
《南方金融》2005,(11):71
央行:扩大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范围;央行公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央行发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外汇局:允许以特殊目的公司形式向境外融资;周小川:金融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南方金融》2005,(8):71
央行8月9日宣布,已于8月2日下发《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扩大办理人民币对外币远期业务银行主体,并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通知》取消了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只要银行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备案后均可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  相似文献   

16.
外汇指定银行“代位监管”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关通过或借助外汇指定银行对外汇主体交易有效实施外汇审核、监督和管理,目前,绝大部分的经常项目外汇真实性审核业务已由银行直接办理,而比较规范的资本项目外汇结售汇审核也逐步改由银行直接办理,逐步形成了由外汇局监管银行,银行监督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代位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17.
以2005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为标志,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进入快速成长期。其间,银监会制定相关办  相似文献   

18.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0年底颁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文件),允许不具备相关资格的银行通过与具备资格银行合作方式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放宽了对中小银行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准入限制,为中小企业叙做远期结售汇业务规避汇率风险提供了更多选择。但是,由于文件规定对合作银行外汇资产规模的要求较高,大部分中小银行无法进入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准入门槛,如天津市至今尚无一家地方法人银行开办此项业务。近期,通过深入银行和企业调查了解发现有必要对现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19.
周宏亮 《中国金融》2005,(24):50-51
当前.居民财富形成了巨大的理财需求空间。根据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提出把自己办成最大零售银行、最佳零售银行、富人银行等目标,并制定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战略。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对规范,提升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无疑是极大的利好。  相似文献   

20.
黄玮 《中国外汇》2011,(19):32-3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通过政策整合,使银行自身结售汇的管理脉络更加清晰,管理手段更加丰富,有利于解决此前银行业务面临的诸多疑难问题,促进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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