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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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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破产法》通过明确规定适用范围、引进管理人制度、设立重整制度、明确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原则、规制破产不当行为以及规定跨境破产等内容,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的法律制度,对于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将产生重要影响。《企业破产法》在企业破产司法程序方面的创新,对银行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2.
新的《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银行界人土普遍认为,从管理人制度.清偿顺序、撤销和无效行为制度到破产企业高管责任追究等,该法都有利于对银行债权的保护。但作为一部法律,其考虑的毕竟是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可能完全站在银行角度去设计相关制度。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新(《破产法》中可能导致银行债权风险发生的规定加以关注和防范。  相似文献   

3.
朱红 《中国金融》2007,(9):2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作为我国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一项基本性法律,在我国企业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它的出台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企业破产法》有几项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4.
新<破产法>迟迟未能通过其原因在于两处根本分歧:一是职工劳动债权与抵押债权在破产清算顺序中孰先孰后;二是破产管理人是由债权人委员会任命,还是由法院任命.  相似文献   

5.
厉征 《税收征纳》2006,(9):12-12
8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破产法》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这两部法律都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人所欠的税款属于清偿的第二顺序,其清偿顺序先于普通破产债权。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则明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相似文献   

6.
刘慧玲 《金卡工程》2009,13(1):48-49
按照国际经验和目前国际组织的倡议,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将商业银行破产纳入其适用范围。该法完善了银行破产申请人制度,确立了破产标准,创设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调整了破产清偿顺序,这些规定对商业银行破产的适用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8.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不断深入的今天,法制建设正在逐步加强,利用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经济主体的正当权益,已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加强对法律的研究,增强商业银行法律意识,使法律成为银行规避风险、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了新中国破产法的诞生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实施破产法18年来商业银行债权受到的影响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即将出台的新《破产法》草案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对商业银行债权带来的影响,并对新《破产法》草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商业银行依法经营,防范可能的风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它在立法理念和制度设计上有很多突破和创新,对市场经济主体的"死"和"再生"问题意义重大,完善了市场退出机制,是中国转型时期立法上的一个里程碑.在立法过程中,有一些问题争议比较大,新《破产法》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但尚有不尽完善之处.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破产立法经验,对我国《破产法》的进一步完善将是有积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0.
李刚 《济南金融》2007,(11):40-42
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将金融机构的破产纳入调整视野。但金融机构毕竟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必有其特殊性。新《企业破产法》仅对其破产程序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如何具体实施,将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支撑。  相似文献   

11.
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将金融机构的破产纳入调整视野.但金融机构毕竟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必有其特殊性.新《企业破产法》仅对其破产程序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如何具体实施,将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支撑.  相似文献   

12.
李永军 《财会学习》2006,(10):14-18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在《破产法》的制定过程中,对《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这个问题主要有三种意见:  相似文献   

13.
新《企业破产法》与金融机构破产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新《企业破产法》在开始起草及制定过程中,对要不要规定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破产问题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这是因为金融机构破产问题极其敏感,也因为即便要规定金融机构的破产,从立法技术上如何来实现也面临许多困难。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即新《企业破产法》应该原则规定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破产的内容。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新的《企业破产法》,该法附则的第一百三十四条专门就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作出了特殊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4.
15.
林伟 《理财》2006,(10):31-33
8月27日,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高票表决通过新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实施。新破产法在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即要“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尽管如此,以合规和正义的方式宣告企业“死亡”,才是新破产法所必须直接面对、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议题。与“死”字的必然沾边,新破产法对于国内那些市场形势大好、乐于“生”而讳言“死”的企业家来说,其财富本能反应是避之惟恐不及地远离和逃避,且想当然地认为破产只是那些“该死”企业的事,与…  相似文献   

16.
企业破产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开始出现的一种经济法律现象。新的《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和挽救制度,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对于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基础性法律,新的《企业破产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折射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取得的历史性进步。  相似文献   

17.
杨柳 《现代会计》2007,(2):31-34
破产会计也称破产清算会计。当企业重组期结束后,如果重组失败,则企业进入破产状态,会计上选用终止经营假设基础上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在清算组的领导下,对企业破产财产、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变卖,并按破产清偿顺序偿还债权人的过程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会计。  相似文献   

18.
2007年6月1日,历经12年酝酿与修编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新破产法)正式施行。有关专家表示,新破产法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部标志性的法律,被誉为“经济宪法”。  相似文献   

19.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经济的整体化、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破产法》的价值目标已经由过去的破产清算转向了如今的预防企业破产,以减少企业破产清算给经济与社会带来的震荡,因此企业重整与和解制度便应运而生。本文以经济学为视角,对重整与和解制度的价值展开分析,并继而提出了我国《破产法》中重整与和解制度的发展完善方向。  相似文献   

20.
周刚 《上海金融》2003,(3):46-47,31
随着我国企业破产案件大量增多,现行的1986年《破产法》及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已难以适用,为了使《破产法》能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破产规定》”),并于2002年9月1日实施。鉴于多数破产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因此,《破产规定》对破产法的发展和完善及对银行实现债权有实质性影响,本文对此从四个方面加以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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