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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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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公益金的计提是我国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重要内容,已经作为法律制度固定下来。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缴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对于公益金的用途,《公司法》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然而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公益金的设置越来越不能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亟待改进。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较分配,可以说,《公司法》对利润分配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也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笔者认为即使公司的利润分配完全按《公司法》进行,也还是有几个细节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3.
一、公积金的概念范围 (一)公司法的相关界定 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第16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相似文献   

4.
一般公司制企业利润分配顺序为按税后利润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5%-10%提取公益金.然后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再向投资分配利润后.剩余部分为未分配股利.其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集体福利设施支出.而应付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如医药费.职工个人生活困难补助.而对于政策性亏损企业来讲,  相似文献   

5.
公益金是企业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的资金。公益金制度体现了国家和企业对职工的关怀,企业利用公益金为职工购建宿舍、托儿所、食堂或交通工具等集体福利设施,使企业职工有一个安定、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免除其后顾之忧,努力为企业工作。然而,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现行公益金制度并不能真正给职工带来福利,没有体现其实际意义和发挥应有作用。本文就我国现行公益金制度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供商榷。一、现行公益金制度存在的问题造成现行公益金制度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的根本原因在于公益金的产…  相似文献   

6.
方平  刘斌 《上海会计》2002,(11):15-16
在查阅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时,我们会发现如下情况:某企业集团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大于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表现为负值,这就是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编报过程中出现的超额利润分配问题。下面以一具体实例加以说明:设A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0年末A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0,000元,根据规定,分别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公积金1000元、公益金500元;B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50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50元、公益金75元。设A、B公司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均为零,A、B公司发生的内部应收应付款项为10,000元(已按5‰…  相似文献   

7.
罗凤丽 《会计师》2011,(6):60-61
<正>我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按股东持股或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上述规定来看,利润分配的基数是税后利润。然而,对于企业集团,利润分配基数的确定面临母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净利润的选择问题,《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对此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利润分配基数是合并净利润还是母公司净利润也有一定争议。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意见:一是合并净利润;二是母公司净利润;三是合并与母公司净利润孰低法。本文主张利润分配基础为母公司净利润。  相似文献   

8.
问题之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是什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公积金;4.提取公益金;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显然,税后利润分配的第2项内容──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指的是超过用所得税前利润抵补亏损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如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是,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  相似文献   

9.
“盈余公积——公益金”如何正确核算“盈余公积——公益金”是从企业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基金性科目,属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该科目的设立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中的一种独有形式,目的是考虑在我国目前低工资的状况下,保证企业职工在有盈利...  相似文献   

10.
彭鹏翔 《上海会计》1996,(9):14-14,13
“两则”忽视了企业职工对剩余价值的分享权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系彭鹏翔一、“两则’有些条文忽视了企业职工对剩余价值的分享权其一,《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二条,企业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依次“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这意味...  相似文献   

11.
一、公益金制度的现状分析“公益金”产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1993年前是“职工集体福利”科目,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改为“公益金”科目,并在当年制定的《公司法》中将公益金的提取法律化,称之为“法定公益金”。公益金作为一种过渡性、折中性的制度安排,与其产生时的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以及政治环境是相适应的。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设置越来越显露出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要求。而且公益金制度的存在使得企业投资者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显化。其原来的激励功能也愈益弱化。(一)公…  相似文献   

12.
净资产不能全额折股的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军 《财会学习》2011,(10):66-68
PREFACE/前言《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净资产折股是股东的出资行为,其立法目的是让有限公司股东成为股份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只能以符合法定出资方式的资产出资,但《公司法》并没有明确在净资产折股中股东的出资方式是什么以及净资产能否全额折股?文章从分析净资产性质入手,通过对净资产折股进  相似文献   

13.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时,一方面将建设集体福利设施所耗费的资金价值转移到固定资产上,另一方面将盈余公积中公益金明细账户的价值转移到一般盈余公积明细账户,涉及到以下两笔分录:(1)借:固定资产;贷:相关资产账户。(2)借:盈余公积——公益金;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笔者认为,两笔分录均有值得推敲之处。  相似文献   

14.
一、问: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对于短期贷款,是否也应遵循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的原则?答: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无论是短期贷款还是中长期贷款,都应当遵循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的原则。当金融企业的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该笔贷款原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同时在表外进行备查登记。收到非应计贷款的有关还款时,应先冲减贷款本金;待本金全部收回后,如有余额再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二、问:金融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何?如何确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基数?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作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作相应分配。金融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时,首先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后,从事存贷款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和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规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总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和信托赔偿准备。实现的净利润在作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再分配给股东或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相似文献   

15.
沈辉  王展翔 《上海会计》2001,(11):11-13
一、公益金制度设立的初衷公益金产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公益金制度的设立,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1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实行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政策,但仍没有完全包括必要的生活福利方面的内容。其中,住房支出尤为明显。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国家在废止原会计制度的同时,不得不考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尤其是职工住房的资金来源。作为一项过渡性安排,公益金应运而生。2公益金制度的安排也有提高企业员工的参与意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初衷。3按国际惯例,企业的税后利润归投…  相似文献   

16.
公司僵局与股东滥权是现代公司运作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其形成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公司法的制度安排。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新《公司法》第183条对公司的司法解散进行了规定。但由于该条规定过于概括,缺乏可操作性,加之欠缺公司司法解散的配套规定及司法经验,使得司法解散在司法实践中困难重重,在此有必要对第183条予以解读。  相似文献   

17.
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1997年以来我国逐渐取消了福利分房,开始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所谓住房货币化就是企业给予职工一定的购房补贴。众所周知,在福利分房时期,企业主要是利用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公益金”来购买住房。住房补贴也是职工集体福利的支出,从理论上讲应该归属于“公益金”的核算范围。那么,住房补贴款在“公益金”中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核算原则呢?我们先看会计上是怎样使用“公益金”科目的。  相似文献   

18.
冯天魁 《上海会计》2001,(10):58-58
笔者阅读了《上海会计》2001年第1期《建议重新界定“公益金”的核算范围》一文后,颇受启发。该文的建议虽然是良好而又积极的,但从其相应的帐务处理来看,似乎有悖于“公益金”专款专用和“所有者权益”不得遭受损失的原则。因为: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法定公益金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内容,只允许将它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一旦有关设施(例如职工宿舍、理发室、托儿所等)购建完成后,应将其等额的法定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不难看出,公益金的减少,增加了固定资产,企业的净资产数额并未受到任何影响,而法定公益…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在新公司法推出之前, 这是我国公司法中与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最为相关的规定, 但实质上关于该条是否涉及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学术界一直颇有争议。新公司法经过此次全面修订,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相对清晰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的内部监核程度,突出了股东的话语权和诉权对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起到激励投资的效  相似文献   

20.
《财会学习》2011,(4):36-37
我公司是一家设立于北京的外商投资企业,2001年设立,2002年投产。2002年~2009年税后利润,一直没有分配。由于扩张需要,2011年董事会决议用结余的税后利润全部增加注册资本。请问,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涉及企业所得税方面,都有哪些涉税规定和注意事项?(北京市赵飞)在线专家:用税后利润增加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对股东分配股息红利,只不过不需要支付货币资金而已,股息转为权证。这个转增资本,要区分外方股东和中方股东,两者的所得税政策是有不同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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