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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各类税法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再投资退税;出口退税;税收抵免;投资抵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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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免税与应税货物应交增值税额的计算○华蓥市国家税务局虞世全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一些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这是国家为鼓励部分特定的行业优先发展或扩大其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企业经营中,既销售免税货物又销售应税货物,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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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贵真 《财会研究(甘肃)》2003,(4):38-39
企业以不含税的价格出口货物参与市场竞争是国际上的一种通行做法。目前,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实行增值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必交纳增值税,且对大部分出口货物还可退还企业生产或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即出口免税并退税。但由于各种货物出口前涉及征免税情况有所不同,同时国家对少数货物有出口限制政策,因此,对货物出口的不同情况,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包括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对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分为两种方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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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增值税征收范围现状实务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增值税的实际征收范围比法定征收范围狭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初级农业产品实施免税政策,没有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税收规定范围内的初级农产品免税。其目的在于减轻农业生产者的税收负担,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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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对小企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采取假定形式征收增值税,即采用估值核定征收办法征税,如欧洲国家和菲律宾、玻利维亚、多米尼加等国;另一种是把小企业排除在增值税以外,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办法。排除小企业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征另外的税,如韩国、台湾地区和菲律宾(按销售收入征另一种流转税,韩国和菲律宾是2%、台湾地区是1%);另一种是对小企业免税,具体又分全体免税或有选择地免税。前者是指不论小企业经营什么项目,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免税;后者是对小企业经营的某些项目或行业免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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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各类税法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再投资退税;出口退税;税收抵免;投资抵免;起征点;免征额;加速折旧;延期纳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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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秋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08,(20):40-41
2008年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重组与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讨论稿共有四个章节,前三个章节是关于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的规定,第四个章节是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处理的规定。本文作者主要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法【2000】118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71号)的规定,对新发布的企业重组与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办法(试行)》中关于企业重组形式的定义、免税条件以及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规定的变化进行了剖析;并介绍企业进行免税重组税收筹划的几种可能方式,以及在新办法下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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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青企业不断发展,给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出现了一些漏洞。比如,在审查核定知青企业的过程中,唯一的依据就是“待业证”。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凡待业人员选60%的企型均可享受有关免税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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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调低应纳税所得额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企业的应税收入减除允许税前扣除各项费用(如成本、费用)。因此,以调低应纳税所得额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包括以下方式。(一)通过减计收入的方式调低应纳税所得额即一项收入是企业的所得,但减除一部分或全部不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组成部分,因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1)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项目的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即: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其中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2)对企业特定收入免税的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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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月刊》1997,(2)
在德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联邦、州和地方(县、市)三级的税收,其中联邦税收一般由各州代征代收。因此,德国的财政审计基本上就是对税收收入或支出的审计。下文就该国几个专项财政审计稍加介绍。一、免税项目审计1990年10月3日,联邦德国与民主德国合并,原民主德国大部分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改造,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鼓励国有企业私有化。为帮助这类重新私有的企业尽快步入正轨,德国政府规定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免税,具体由企业自己向所在州税务局申请办理。1993年德国联邦审计院就此免税项目对各州税务局进行财政审计,结果核实约有5亿马克不应免税项目而被免税。查得问题主要表现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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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6):62-63
新所得税法中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最大区别在于: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从税制原理上就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免税收入则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按照税制原理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和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因此,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则属于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