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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针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原则及条款》(TLAC要求)在美国正式开始实施.通过对摩根大通和美国银行两家典型机构的研究发现,美国G-SIBs主要采取了发行合格TLAC债券、降低资产风险密度和压降系统重要性得分等达标措施,而美国监管部门也配合推出"祖父条款"、单点处置框架等政策,促进本国G-SIBs在成本可控条件下实现达标.根据"中国版"TLAC要求,我国G-SIBs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分阶段满足TLAC要求.建议我国G-SIBs应充分利用低利率环境尽早发行TLAC债券,扩大内评法覆盖范围,优化资产配置,降低资产风险密度,并采取措施控制系统重要性得分的上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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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看,监管要求会催生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需求。文章基于我国TLAC监管框架,对TLAC缺口开展静态和动态测算,并参考海外TLAC监管达标路径的经验,展望我国TLAC达标的路径和工具:政策引导存款利率下降+拨备覆盖率下降,银行内源性资本积累速度或将提高。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或将成为未来几年银行的主要融资工具之一。可以合理运用存款保险基金的抵扣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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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重新定义了一级资本、二级资本的合格标准,此后在监管约束与资本消耗的双重推动下,永续债作为创新的资本补充工具成为国际上银行业机构补充资本的重要工具之一。本文梳理了我国商业银行永续债发展现状及国际通用做法,探讨了如何优化永续债发行路径,为完善永续债这一创新资本工具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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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经营和风险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度,本文系统总结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政策发展,分析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面临的监管约束和资本补充情况,从加强内源性资本补充、合理推进外源性资本补充等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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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5年11月公布了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规则,大幅提高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广义资本充足要求。从监管有效性、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价标准、公司股权结构、企业激励机制、资金来源稳定性、债券市场发展阶段、市场融资结构等方面综合考虑,中国应稳妥审慎推进TLAC监管实施。如完全套用欧美国家模式实施TLAC监管,将可能大幅推高银行合规成本、对债券市场形成压力、加剧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因此,中国应持续加强国际监管沟通,争取长期豁免实施或进一步推迟实施TLAC监管;实施模式上,建议统筹考虑风险防范和金融发展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稳妥、审慎、有序地实施TLAC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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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颁布之后,国际大型银行纷纷开始了创新各级资本工具的尝试,国内银行监管层正在着力推动商业银行创新资本工具、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将优先股、二级资本工具等创新型资本工具尽快推向市场,以此优化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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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是一场深刻的大银行大机构危机,危机暴露出欧美金融体系在大型机构监管方面存在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等大机构的监管是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本文提出,我国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应注重发挥资本的约束机制,促进风险有效处置,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共部门风险处置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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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是公认的银行审慎监管的核心指标,本文通过我国和有关国家银行法中有关外资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规定的对比,指出主要应从两方面完善我国现有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以杠杆比率(LeverageRatio)为核心,风险加权资本充足率为补充的双层混合动态监管制度框架;二是根据外资银行法律地位的不同,在与外资银行母国签订双边监管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对外资银行子行、合资银行和分行提出不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