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优先股在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时间不长,但带来的冲击却不容忽视.权益性与债务性兼得是优先股的天然优势,从传统民商事法律关系上分析,优先股是所有权还是债权并没有很大争议;而从金融财会角度分析,所有者权益与公司负债的划分却成为了公司会计处理的难点,因为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将对发行主体的资本结构带来不一样的影响.本文从发行主体的角度出发,分析优先股的债务性与权益性,并对二者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对发行主体资本结构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优先股在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时间不长,但带来的冲击却不容忽视.权益性与债务性兼得是优先股的天然优势,从传统民商事法律关系上分析,优先股是所有权还是债权并没有很大争议;而从金融财会角度分析,所有者权益与公司负债的划分却成为了公司会计处理的难点,因为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将对发行主体的资本结构带来不一样的影响.本文从发行主体的角度出发,分析优先股的债务性与权益性,并对二者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对发行主体资本结构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4.
一、什么是普通股?什么是优先股,它有哪些种类? 按照股东享有的不同权利,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当公司只发一种股份时,这种股份就称普通股,它是公司的基本股份,普通股股东享有投票表决权、盈余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 相似文献
5.
6.
7.
正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发行人、发行规模等细节进行了规定。优先股魅力如何优先股息票利率接近于债券,但在企业经营困难,无法按时付息时,又不会如债券一样引发清算或重组。多数优先股与股权融资一样,获得资金的永久使用权,能够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美化财务报表。为获得股息的优先发放权,优先股放弃了投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的发展,母子公司在公司体制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与子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的冲突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然而公司法中没有一个有效处理母子公司债权的机制。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对美国为母公司可否向子公司主张债权以及母公司的债权是否应该居次于子公司其他债权人或者优先股股东的债权受偿提供一般原则的“深石原则”进行考察、分析,为我国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受偿顺位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随着《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文件的出台,作为新型融资方式的优先股逐渐成了公司竞相采纳的新方法.但优先股因其优先顺序、限制表决权等特点,使得其股东和普通股股东以公司利润为核心产生冲突.根据冲突主体地位的差异可划分为两类:股东之间的水平冲突以及股东和董事之间的垂直冲突.本文试图对以上两种冲突进行区别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讨论如何缓解矛盾以维护优先股股东权益,更好的发挥优先股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11.
金融生态法制环境现状:(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金融发展保护滞后,尊重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不尽完善,严重影响了各家金融机构保护金融债权和化解风险。一是部分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严重破坏了基本的担保法律规则。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税收权优先于担保物权;《企业破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上,实行了职工劳动债权优先于有抵押、质押的债权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16.
优先股是指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公司股息支付和剩余价值分配等财产权利上相比普通股享有优先权的股份。近年来,优先股无论是在国际市场还是境内市场上均取得了突破和长足的进步。特别是随着金融危机的复苏和巴塞尔协议的演进,优先股在银行资本工具方面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相似文献
17.
<正> 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时,实际上已经破产,在这些企业的债权人中,银行大多是最大的债权人,这时银行要收回贷款本息,一般的做法是向法院诉讼,用分配的该企业破产财产的变价收入使贷款债权受偿。但这并不一定能保证使全部贷款债权得到清偿,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贷款债权和其他破产债权都处于同一受偿地位,无优先受偿权,所承担的风险是一样的,未能受偿部分只能作呆帐损失处理。在现实工作中,这种风险面较大。企业一旦破产,可能蒙受损失的不只是银行以及其他债权人,而且还会给财政和社会带来许多弊病,比如加重财政负担、职工失业、社会安定等问题。所以,动则对企业提起破产并不是一种积极的办法。其实,企业严重亏损,绝大部分是 相似文献
18.
新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优先权,即税款的受偿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在一定条件下,还优先于有担保债权。但我国现有法律表明,税收优先权在效力上存在矛盾,协调它应体现对不同法益的价值权衡。税收优先权的实现应依照先就无担保的财产后有担保的财产、先动产后不动产的顺序清偿。 相似文献
19.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变更没有详细的规制,在实务中应区分不同情况下公司章程变更的效力.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决议在公司内部的效力优先于原公司章程,但因没有没有登记,不具备公信力;因后约优先于先约,变更后的章程对内效力优先;应规定所有变更章程决议的效力都有时间限制;章程变更登记错误,公司可以谋取私利和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追究公司内部相关人责任. 相似文献
20.
向华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11,(6):45-47
抵押作为商业银行债权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其优先受偿的特点为维护资金安全、确保债权实现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这种优先受偿权并不是绝对的,《物权法》第170条在规定债权人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同时,又确立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则,一旦考虑法律的例外限制,实现抵押权与签订抵押合同时所期待的利益目标就相去甚远了。本文就抵押优先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