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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陈蓉蓉 《金卡工程》2009,13(9):122-123
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属于不动产登记中的一个特殊类型.我国<物权法>在第20条明确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但对于我国而言,预告登记制度尚属一个新的法律制度,且物权法的规定过于原则,故在具体适用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对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对预告登记制度的相关问题加以阐述并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和审计准则要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应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以不动产作为首次出资时,由于公司尚未成立,如何办理不动产财产权转移手续成为问题。以"债权的物权化"为基本思路,以预先核准的公司名义与以不动产出资人订立不动产出资协议,然后依据物权法上的预告登记制度,将该不动产出资协议办理预告登记,以保全将来成立的公司实现物权,从而解决不动产首次出资的难题。  相似文献   

3.
肖婷 《时代金融》2008,(4):161-163
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物权法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完备的登记制度不仅是财产交易有序化的条件,而且也是物权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预告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种重要的类型,在保障不动产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建立预告登记制度的必要性,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并结合《物权法》重点分析了我国现行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4.
浅析我国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欢乐  姜静 《金卡工程》2010,14(3):255-256
在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用强制登记的策略下,债权人在登记完成之前要承担目的落空的风险,为了减弱这种风险,也为了推进物权程序顺利展开,预告登记制度应运而生。现行《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该制度,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预告登记制度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保障不动产物权变动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因此,研究预告登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荣幸 《济南金融》2008,(3):39-40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减少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交易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物权法》第20条规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行使程序、效力的产生及失效等进行了分析,并就其不完善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蒲晓倩  赵淑婷 《金卡工程》2009,13(11):67-68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以前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对不动产物权变动是否可以进行物权预告登记做出明文规定,致使大量案件纠纷得不到公平有效的解决。《物权法》的颁布,对这个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预告登记制度,在学者的千呼万唤中,终于被写入了中国法律。它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概念,特征,效用等方面对预告登记制度的进行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7.
吴小元 《金卡工程》2009,13(4):135-136
本文立足于《物权法》第20条规定,结合相关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以及参照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的有益经验,详细梳理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的现状,指出其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探讨登记范围、登记效力两大核心问题,以期为日后不动产专门立法提供一点思路,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减少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交易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物权法>第20条规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行使程序、效力的产生及失效等进行了分析,并就其不完善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颁布后,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其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能有效遏制“一房多卖”现象。但相关规定过于简单,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实施,应从扩大范围、强制适用、强化效力、统一机关四角度予以补救。  相似文献   

10.
常艳 《西安金融》2007,(6):92-92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使银行的诉讼成本大大降低《物权法》第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统一登记制度,为当事人办理物权登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但减轻了抵押人和银行的负担,而且还方便了银行查阅、复制有关不动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对于这些缺陷提出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2.
段燕 《金卡工程》2009,13(8):115-115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且进行交付登记后,该物权的变动才具有法律效力,为了防止达成物权变动的合意之后,债权人的物权可期待利益受损,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进行预告登记,以保全欲取得物权当事人的债权的实现以及该物权的顺位,进而起到保障交易秩序的效能。  相似文献   

13.
钟永殷 《金卡工程》2009,13(1):57-58
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实施,与预告登记相关的纠纷必然会逐步诉诸法院,本文主要对预告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加以介绍,然后,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下分析,希望借此可以使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的实施更为顺畅。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薛亮 《青海金融》2005,(9):55-56
公示制度是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所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的重要制度,而不动产登记制度又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在公示方法中,最重要的就是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可以说,完备的登记制度不仅是财产交易有序化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整套物权法律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只有以一个完备的登记制度作基础,绝大多数不动产物权才得以设立和有秩序地转移。登记制度的建立,体现了国家对不动产交易关系的干预,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具体来说,登记的目的就在于向公众公示物权的设…  相似文献   

15.
王玉红 《金卡工程》2010,14(4):146-147
《物权法》第9条、第15条规定了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模式及不动产物权变动契约的效力,该法所采纳的区分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中的区分主义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与不动产物权变动契约效力的分离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厘清了一系列理论与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16.
商业银行为落实担保物权而办理的不动产抵押预登记在《物权法》颁布后将面临新的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应就此采取相应的举措,规避操作风险,确保经营安全。  相似文献   

17.
周江 《中国金融》2015,(6):86-87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颁布第656号国务院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正式公布,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顶层设计基本完成,转而进入正式落实阶段。"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8.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应于本登记,是为补充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我国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为完善立法,结合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应制度,从性质、效力、适用范围、必要性等方面对构建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刘莹 《时代金融》2014,(30):164-165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该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行为,目的是保障将来正式抵押登记的实现。由于制度缺失、技术难题等诸多原因,该制度在有效保护购房者和商业银行合法权利的同时,一直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风险。为了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和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经过数年的酝酿,2014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即将正式出台的过渡时期,笔者尝试通过分析银行在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中面临的抵押权预告登记方面的问题,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出台对其影响,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时至今日国家仍未建立该制度,因此,《物权法》上述规定尚无法真正实施。我国不动产登记乱象丛生,极易滋生腐败问题,也大大降低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果。此外,物权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条款规定不一致。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有损法律的权威性,不利于法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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