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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合作社制度的新文化特征合作制是指以劳动者的联合为基础的生产要素的联合。它是企业的一种组织方式。从制度层面分析,合作制作为股份制的对立物,有其独特的制度特点。其一,合作制强调劳动的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2.
在资本主义企业内,资本与劳动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合作社是解决资本与劳动矛盾的工具。劳动统治资本是合作社的根本原则。合作社的根本原则是合作社发展的硬性约束。市场经济中,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违背合作社的根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合作社自产生以来,就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纵观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都存在着农民的合作组织,并且这种组织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社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帮助了大批的合作社社员。合作组织如此普遍,体现出了合作社的强大的生命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两方面的,合作社的优势制度本身就包含着制度缺陷,随着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的改变,合作社的制度缺陷逐渐显现,制约了合作社进一步的发展和前进。传统合作社的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资本就是通过合作社成员之间以及合作社成员与外部在遵守一定的规范基础上所形成的信任与合作的关系网络结构.社会资本与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一样都是合作社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要素.发展合作社的根本是培育合作社的现代社会资本.在合作社发展初期,政府应加大制度供给、教育培训尤其是财力支持和搭建交流合作的平等带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代社会资本.  相似文献   

5.
荷兰农业合作社和农民组织体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以盛产郁金香著称的荷兰,95%的花卉是由合作社生产并销售到世界各地的。在荷兰,农业合作社经过160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善的体制和机制,并且有专门的合作社法律制度,合作社基本上是按照法制化、制度化的体制和机制来运行的。不但如此,荷兰农业合作社在内部运行、利益保护、组织体系以及和农民联合会的关系上都在着其鲜明的牲征。本文将为您打于一扇了解荷兰农业合作社的窗户。  相似文献   

6.
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是与生俱来的。合作社从产生之日起就是劳动群众的劳动合作和资金合作,目的是克服个体劳动者在市场竞争中和自然灾害面前能力的不足,因此,合作社的本质就是合作和联合。合作社大多植根于分散经营的农业、手工业、流通业等,这些行业一方面适合分散经营,另一方面又要求经营者在流通领域进行合作,以优化服务和产生规模效益。合作社的特殊产权也决定了联合的必然性。但是,目前我国供  相似文献   

7.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类似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有15万个,其中建立了规范的民主管理机构,并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约占60%,对这些制度执行比较好只占到一半左右。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9149个、专业协会10961个,均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这些合作社普遍存在着如何适用新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对章程、制度等进行重新规范的问题,同时供销合作社系统,特别基层合作社如何适用法律规范发展,是当前供销合作社需要认真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8.
随着农民合作社组织协作关系日益市场化和社会化,合作社的产权关系日益复杂。它既包含社员的原始个人产权积累,也包含集体产权积累和与社会其他组织协作形成的产权积累。合作社产权积累的设计和安排直接关系到能否广泛接受各类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社会资本。本文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制度的剖析,从合作社组织协作关系变化的角度,提出合作社产权制度调整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一、制度创新:股份合作制是对合作社和城镇集体企业的新发展 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创新,主要是改变了“劳动和资本对立”,形成了“劳动与资本共享”的利益机制,即劳动者权益与资本所有者权益相互融合,共享利益的一种企业制度。因而,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股份制与合作制兼容的企业制度.这种劳动与资本共享利益的机制的特征是: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吴中区由政府牵头,采取推进农产品专业(股份)合作社发展的一系列做法,有效促进了优势农业资源的开发和产业链的延伸,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利润。针对目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难点,要加快立法进度,尽快解决农民合作社的法律制度保障还不完善的问题,建立国家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扶助制度,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合作社的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11.
分配制度是合作社制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涉及重要利益关系的制度,利益问题一直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利益的协调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能够整合且能全面发展的关键。因此,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和管理架构中,分配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核心制度之一。对分配制度的创新发展是构建合作社和谐分配的基础和关键。  相似文献   

12.
众所周知,美国的合作经济一直领跑在世界合作经济的最前沿,在吸纳资本、经营创收和利润分配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吸引了众多致力于合作社改革的人士的热切关注。为此,本刊不惜篇幅连载《荚国合作社概况》(有删节),以期对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有所裨益。 虽然中关两国国情差异甚大,我们也不能完全照搬美国合作社的模式。但合作社是一个世界性的组织,其原则、价值和理念是相通的。我国的合作社如同世界上其它合作社一样也面临着如何协调社员权益、尽快与国际合作社接轨等一系列的问题。美国合作社采取的直接投资、保留盈利和资本留存等形式,开辟了世界合作社财政体制改革的先河,对实现我国合作社的“一化三改”目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周扬波 《北方经济》2007,(12):54-55
一、股份制与劳资利益关系 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关系,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资本与劳动所形成的关系实际上一种经济利益关系,这是劳资关系的本质所在。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在本文又称为劳资利益,是指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为了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而在劳动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资本与劳动关系中的“资本”不仅指私有资本,而且还指“公有资本”“股份资本”。  相似文献   

14.
《中国老区建设》2014,(9):29-31
对于江苏省句容市戴庄村,我们并不陌生。这里有全国闻名的赵亚夫,还有被称为“真正的合作社”的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 对于戴庄,更值得我们探讨的是合作社的“戴庄模式”的优势在哪? “戴庄模式”的核心在于“村社合一”,就是村两委领办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双赢。  相似文献   

15.
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分别由独立的经济实体实施,在最终产品价格一定的前提下,各自的利益此长彼消。在专业化基础上的垂直协作,最大的障碍是各个环节之间的利益分配。以合作社形式构筑农业产业化垂直协作关系,被认为是最有利于农户利益的形式,巩固了专业化协作链条。然而,实践中以合作社形式构筑农业产业化垂直协作关系的并不多见。近三年里,我调查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0多家,地域涉及江苏、安徽两省,从调查情况看,农民自组织的专业合作社多数比较松散,大多停留在一般性技术服务层面,与农民专业协会没有太大区别。也有部分合作社建立了比较有效的运作机制,但向产前和产后延伸的很少:个别合作社由于过早地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相似文献   

16.
合作社自产生以来,就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纵观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都存在着农民的合作组织,并且这种组织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社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帮助了大批的合作社社员。合作组织如此普遍,体现出了合作社的强大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17.
“资本雇佣劳动”与“劳动雇佣资本”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个长期困扰着经济学的问题是:为什么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新古典理论认为劳动和资本都是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是相同的,因而这两种生产方式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能使生产要素(劳动和资本)的边际生产力等于其得到的报酬,即生产要素的报酬(价格)决定于其技术性质,而和采用的生产方式无关,这就使新古典经济理论成为超越任何社会形式的绝对真理。本文试图说明,资本不仅代表着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关系,而且还代表着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而后者在分配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决定于资本的社会属性,而不是决定于资本的技术属性。  相似文献   

18.
《中国合作经济》2008,(1):18-19
合作社法实施已有半年多,它能对农民合作产生多大的推动作用?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发展会遇到什么阻力?与农民存在利益关系的企业和商家会如何应对农民的合作组织?这些是萦绕在众多已经参加、准备参加合作社农民心中的疑问。这些,都需要地方出台配套法律细则,因地制宜。[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王文献  刘金石 《特区经济》2005,(10):172-173
一、合作社收入分配的理论和原则 1.东西方的分配理论 西方主流经济学在谈到分配问题时认为企业的财富是由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等因素共同创造的。要素的所有者有权取得与各自贡献相对应的一份收入;而要素的价格是在市场上要素供给和需求的竞争中形成的。但主流经济学关于企业分配的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相似文献   

20.
不可分割还是联合所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形成有三种来源,一是成员出资所形成的财产,二是公共积累所形成的财产,三是国家扶持和社会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对成员出资属于成员所有这一问题没有争议。而对于公共积累、国家扶持和社会捐赠所形成的财产,有的学者主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有不可分割的公共财产,而不主张将其量化到成员所有。其理由有以下四种:1.以前没有将国家扶持所形成的财产量化到个人的先例,如果将国家扶持所形成的财产量化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会导致政策的不一致。2.国家扶持和社会捐赠是公共财产,不宜量化到个人。3.少数国家选择了将合作社公共积累量化到成员的产权制度,而多数国家选择的是合作社有不可分割的公共财产的制度。4.如果实行公共积累等所形成的财产量化到成员的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则没有不可分割的公共财产,难以实现更大的发展,甚至会发生大户退出而组织随之解散的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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