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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要求每一个经营者在公平、有序的竞争格局下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有少数经营者置法律而不顾,铤而走险,采取欺诈行为牟取暴利。本文就粮油购销经营活动中的种种欺诈行为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以期商业活动中这股浊流早日清除。 一、欺诈行为剖析 (一)以良好的信誉开头,以骗你没商量结尾。这种欺骗行为具有很高的诈骗技巧。它巧用先入为主的好印象,使经营者放松警惕,最后来个令人毫不提防的骗局。如南方某贸易公司向内地产粮区求购小麦、稻谷等。与南方某贸易公司初打交道,买方良好的信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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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欺诈消费者行为?高上权根据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施行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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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赊销行骗“黑客”针对一些粮食经营者急于出售粮食的心理,漫天夸口,言称自己交际广泛,能够帮助推销粮食并骗得信任后,采取不付钱先拉粮的方式直接赊销。把粮食骗到手后,溜之乎也,钱货两空。据统计,“黑客”利用赊销手段行骗的对象主要是国有粮食企业。他们利用给回扣等方式,贿赂企业领导,招致上当受骗。某市粮食部门从90年代以来因赊销粮食就造成约一千万元货款无法收回。所以,很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明令禁止赊销粮食。二、合同欺诈故意在签定粮食交易合同时,拔高标的,经营者为了获得较高的利润,轻视合同内容,不考虑履约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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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日益猖撅,其手段日趋复杂、隐蔽,已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公害,如不加以遏制,势必干扰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为了提高对欺诈合同的识别能力,在当前经济活动中,对那些欺诈合同的手段、特点作一剖析。一、欺诈合同的几种表现方式经济合同欺诈行为,是指行骗者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却运用假象骗术诱使对方与之签订合同,从而利用经济合同来骗取钱物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所作所为的表现形式是:门)子虚乌有、伪造合同盗用他人名义为所欲为;(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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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价倾销的界定所谓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生产企业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经销企业以低于其进货价格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中,经营者根据市场行情自主确定商品的价格,是经营者独立的法律地位以及自主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同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完全可能不同,降低价格销售商品完全是经营者自主经营权范围之内的权限。因此,不能笼统地将经营者低价销售商品的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的价格竞争。只有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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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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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出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办法》规定,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消费者则有权要求赔偿。《办法》列举了十二种属于欺诈的行为,包括掺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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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林权转让纠纷的定性为切入点,深入探讨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含义、特征,分析二者的区别,即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在主观目的、客观表现、数额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不同,指出执法实践中特别应注意审查欺诈行为人主体资格是否属实,弄清欺诈行为人客观上有无实际履约能力,查清欺诈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行为,核实行为人不履行合同的原因,查明行为人资金和财务流向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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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济诈骗事件多有发生,骗取银行巨款也时有所闻,欺诈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设置了巨大障碍,以抵押担保方式欺诈就是其中一种。因此,我们必须对其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采取法律措施予以打击和防范,并在遇到欺诈时,能采取妥善措施予以补救。抵押担保欺诈概述抵押担保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它是指合同的义务主体或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保证,即一定的财产作抵押。当合同的债务人没有如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不能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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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在合作社的框架下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这些机制不仅有利于防范合作社经营者侵害大多数社员的利益,也有利于约束社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实现合作社的整体利益。理论界对如何约束合作社经营者的研究已很多,本文在此主要集中梳理和分析对社员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机制,这些机制包括经营者的监督、划片经营制度、事后奖惩机制和定价机制。合作社利用这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机制能够有效改变社员实施和不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和成本预期,从而约束社员的机会主义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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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不同于民法,也不同于合同法。它所要保护的是作为个人的消费者的生存权及以生存权为基础的各项基本权利,它需要维护个人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不平等主体的利益平衡,它需要国家直接介入并行使公权力。正是由于《消法》的特殊性质,其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目的是保护经济活动中处于劣势地位的消费者,维护其合法权益,打击违反诚信原则的不法经营者。一、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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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现实中,一些经营者在欺诈消费后,由于良心发现等种种原因,往往会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那么,他们还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吗?主动支付医疗费用。2014年3月16日,赵某某在李某开办的超市购买了三只火腿。可食用之后,便出现了剧烈的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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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我们知道,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地位,所以二者之间的责任应当是赔偿、补偿、实际履行或者违约金等可以弥补对方损失的方式,一方不得因另一方违约而获得超额利益。但是,《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确是一条惩罚性条款,这就与民法基本原则不符。立法者如此设计的考虑是鼓励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赔。虽然动机是很好的,但由于法律规范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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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国企经营者的行为探讨很多,大多数都是从外在激励约束机制或企业家素质单方面进行分析,而我认为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机制是前提,素质是基础。首先,经营者要生存,就要在一定阶段把钱作为追求目标,所以应建立一种机制以解决经营者后顾之忧;其次,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对话。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经营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使经营者的价值充分体现,应双管齐下,既要解决机制问题,又要提高其内在素质。 一、构建激励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是有市场价值的,当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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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剩余索取权配置与景区资源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首先利用外部性理论,通过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模型,分析了经营者不愿对景区资源实施保护的原因。认为由于经营者行为的外部性,当景区剩余索取权没有全部给予经营者时,将会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其次,从比较静态角度对影响经营者投资行为的因素:投资时间、投资收益的外溢程度、剩余索取权的分配比例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通过景区剩余索取权的重新配置,产权制度创新等措施修正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