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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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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执法活动就是税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并做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从行政行为法的角度分析,它具有单方意志性、自由裁量性、强制性、效力先定性的特征,从行政救济法的角度,它应符合合法性和合理性两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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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行政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要求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要有充足的根据,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税务行政执法也不例外,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实施税权管理、征收、强制执行及处罚等行政行为时必须有据而为,必须树立和强化证据意识,以确保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和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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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纳税人的偷税手段日趋多样化和隐蔽化。近几年,中小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纷纷改制,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纳税人的纳税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过去那种纳税多少是国家的、集体的观念,已不复存在,与之而来的是,纳税就是从自己的腰包中往外掏钱。因此,纳税人更加关心怎样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纳税人偷税逃税的方式和手段也出现了根本的变化,已不再是过去那种在账面上“捉迷藏”和“做数字游戏”,而是大量的账外账、“飞过海”和所谓的避税、“税收筹划”。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不少民营企业主的洋房越盖越漂亮,洋车越买越豪华,而企业的账面上却连年亏损,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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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稽查中应关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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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开通运行以来,山西省各级稽查部门全面落实“1 3”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协查基础,突出抓好了协查系统升级试运行和应用两个重点,取得显著成效。一、强化协查基础,不断提高协查系统运行质量1.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制度落实。一是制定了《山西省协查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对计算机操作及机外协查业务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规范,明确了具体的操作程序。二是对协查制度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三是将违规操作的问题汇总归类,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全省,要求限期解决。2.完善岗位职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要求受托管理岗位逐日对系统中受托协查到期情况进行监控,及时进行催办。二是要求检查岗位对受理情况逐笔登记,按期返回检查结果,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三是要求协查综合管理岗位定期对录入的协查信息和受托回复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作为考核录入工作的依据。四是利用协查系统的监控功能对下级协查系统的工作情况定期抽查,按月分析上报省局,按季通报工作情况。五是要求协查工作必须从发票记载的经济业务入手,不能就票查票。受托协查为受票方的,必须对受票企业取得发票的途径、货物的购进、款项的支付、申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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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 《重庆税务》2001,(9):21-22
金税工程是根据科技加管理的思路,运用高科技手段,并结合我国增值税管理实际设计的高科技管理系统。金税工程实施半年来,特别是办查系统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斗争中有突出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缺限和不足,主要是:协查信息传递速度不快,增值税发票协查规范性不强,各子系统之间衡接不够等问题。为确保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协查系统的作用,就必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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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执法具体行为应当遵循的方法、步骤和时限。执法程序依附于实体而存在,它是执法行为的有效构成要件之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如一项具体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将判决其撤销。因此程序是否合法,在执法过程中事关重大。目前,税务稽查部门作为税务机关执法的前沿阵地,执法的“程序意识”不断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程序问题容易被忽视和误解。一是实施检查时不能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这一点往往被税务稽查人员所疏忽,认为是小题大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整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根据上述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件的程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否则就属程序违法。那么如何判断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是否出示了检查证件呢?笔者认为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在稽查底稿中注明检查证号码,检查结束由纳税人签字盖章的办法比较适用。二是未达到听证标准的税务行政处罚没有履行告知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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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执法既包括税务机关为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而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件,也包括税务机关针对某一具体事件或特定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应该说税务执法情况总体是好的,保证了税收职责的履行。但是不容忽视,当前税收执法不到位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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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税务执法风险的原因 (一)我国税法体系不健全。首先,综合性、基础性的税法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从完善税收法制的角度来看,税法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税收基本法、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组织法、发票管理法、有关各个税种的单行税法。我国目前还没有“税收基本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等。其次,许多税收单行法没有充分表达其应有之义,各个税法本身应具备的功能尚未完整地表现出来。另外,税法中的一些制度、措施还不够规范,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较大差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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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型检查"与"执法型检查"既互相补充,又有所区别。合理区分两者的性质,对于提高税务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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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税稽查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税务稽查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偏差。由于上级对稽查工作的考核偏重于对稽查查补收入的考核,致使稽查局在确定工作目标和主攻方向时,侧重于查大户,完任务,抓入库,保收入,使税务稽查工作成为一种“收入型”稽查。在迷种状况下,稽查工和虽然中收任务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却严重地削弱了税务稽查查偷堵漏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等应有的职能作用,越来越不适应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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