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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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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农民集体成员权问题是农村地权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民集体成员权问题主要体现在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关系上。从制度建设上完善农民集体成员权,对实现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坚持土地承包制的稳定性和长期性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农民集体成员权面临的问题一般所说的成员权,属于民事法调整的身份权的范畴,如公司制度中股东的成员权。国家立法对农民集体成员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二十七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上,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地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农民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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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成员权是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权利,是一种身份性、资格性权利,既是农民在集体内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亦是其获得土地保障的依据。农民的个体成员身份和集体的团体性组织结构是我国农村中的现实场景,同时也是农民权利制度构建的国情因素和前提条件。对于农民权利问题的研究,必须着眼于个体成员权与集体所有权的双重构建,实现利益上的双赢。  相似文献   

3.
《民法总则》第九十九条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为特别法人,对解决农村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问题,推进集体产权改革,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制度构造应吸收地方立法中的有益经验,宜定位为以经济统合功能为主,兼具社会、教育功能的综合性农民组织;在制度构造上,应根据属地原则合理设置,以土地集体所有的范围来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范围;成员资格的确定宜以户籍为主,允许符合条件的非本户籍人员加入;内部治理结构上宜采用"意思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的议行分立模式,管理人员的选任上应引入主管机关遴选制度;同时应建立成员权和财产权、收益分配等制度。  相似文献   

4.
土地"三权分置"深刻影响着农村治理。土地"三权分置"包含承包权确权、经营权配置和所有权实现。"三权分置"带来的农村治理环境变化包括治理基础的市场化、治理边界的开放化、治理过程的契约化;其带来的农村治理主体变化有集体组织的治理功能强化、集体成员各阶层参与治理的程度分化、非集体成员参与治理的作用加强;其带来的治理机制变化有权力格局开放化和决策程序民主化。  相似文献   

5.
农村集体成员权是指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对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方面事务进行自主管理以及享受利益的权利,具体可分为自主管理权和经济分配权两部分。因此,农村集体成员权的界定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问题。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成员权是指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对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方面事务进行自主管理以及享受利益的权利,具体可分为自主管理权和经济分配权两部分。因此,农村集体成员权的界定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问题。农村集体成员权到底如何界定?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为止,似乎没有一项具体的政策或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即使有一些地方性法规有所规定,仍无法应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千头万绪的新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在经营过程中不断优化配置,既激发了农村集体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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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的地区在开展城乡统筹试验时,提出对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资产要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确实权、颁铁证。关于征地补偿款,采取"征谁补谁"政策。但是在分配征地补偿收入时,存在农户土地确权证失效问题,一些农民依据现有法律要求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全体成员中平分补偿款,最终其利益诉求得以实现。1农村集体农用地成员权与用益物权之间的矛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的地区在开展城乡统筹  相似文献   

8.
农村地权改革中的集体组织法人化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村集体土地资源价值化、村集体成员权股权化、集体组织法人化的农村地权改革方案,因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实现能力而得脱颖而出.但"集体组织法人"早已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事实表达形式,所以"集体组织法人化"自不是有关地权模式的新建,而是在仔细识别早已嵌入农村地权实践模式中的利、弊因素基础上的改造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王泽  何格 《农村经济》2023,(8):48-56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财产权同步实现是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立足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必然性联系及思维规律的认识,剖析“两权”同步实现的内在逻辑。以明晰产权主体间相互依存关系及权利间辨证统一关系构筑“两权”同步实现的生产关系,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产业经营引导“两权”同步实现的经营运作,以制定内部治理规则和外部配套制度提供“两权”同步实现的保障条件,以创新利益共享理念、“两权”利益关系、经营收益分配树立“两权”同步实现的利益导向。从中得出,“两权”同步实现是集体与成员关系的系统性变革、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动态调整过程、是以土地资源为核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10.
集体成员权的构造是新一轮农地流转改革需要明确的重要命题。现行成员权的法律设置存在诸多法益价值的混同,成员权重构首先要从集体所有权的发展走向中找到其在未来整个地权结构中的定位。应以农村土地国家独占为权利搭建基础,从农地流转的理念、成员权身份性与契约性的协调、成员权的组织形式、成员身份认定、成员权的权能设置、成员权的补偿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重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  相似文献   

11.
经过对作为改造小农户经济的主要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和调查研究,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内部侵权、内部控制无效或形式化、信息监督与薪酬激励控制失衡等问题,原因是内部治理与规制存在缺陷,导致难以实现内部成员权益平等和内部秩序有效,成为农民成员增收的障碍。保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可持续成长,最终实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富裕,完善内部治理规制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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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要目标。其中,农村集体资产份额管理作为农民产权权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备受关注。松江区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不断创新完善其运营模式的同时,集体经济组织社员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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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个体成员的双方演化博弈模型,求解不同参数取值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个体成员走向共同富裕的动态演化过程。利用数值仿真模拟,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时期促进共同富裕的演化趋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情形下的集体收益、乡村人才、内部约束、收益分配对实现共同富裕的动态演化有显著影响。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通过创新发展模式、培养特色人才、优化分配方式、提高治理效能以及推动政策联动等方式,从内部挖掘发展潜力,从外部导入发展要素,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共同富裕的稳定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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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陈锡文指出,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制度性问题。其一,关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其二,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三,关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陈锡文指出,除了享有公民权以外,我国农民还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这主要体现在3方面:一是集体土地承包权,二是宅基地使用权,三是集体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拓展成员的财产性权利方面成果显著,但同时也导致了成员自益权与共益权之间的进一步分离,且使以程序性权利为主要内容的共益权陷入困境。近期公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不仅不能解决上述问题,反而会加剧问题的恶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多个层次间的博弈,并且各层次间形成循环往复的嵌套性关系。因此,可基于产权科层的视角,从个体、集体和国家三个层次探讨集体成员权的实现机制。即,拓展个体层的参与渠道和参与方式,并实行多元激励机制。健全集体层的决议机制和统合式监督机制。国家层的制度设计和相关立法应对集体成员的自益权与共益权、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等加以明确区分,并在立法中完善集体决议撤销权的相关规定,为集体成员监督权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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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权是农民依法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权益的基础。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问题的重点之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现代化,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必须重视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相关理念和制度,积极完善法律保障措施,构建面向村集体组织成员权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重视丰富成员权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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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治理之间呈现明显的互动关系,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一系列突出的治理矛盾。本文基于农村实地调研、基层干部和农户访谈,以治理矛盾角度为出发点,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呈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和梳理,围绕资金与人才保障、信息公开与农民意愿、监管体系构建、组织结构治理等重点方面提出完善改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和农村社区组织及其成员权虽然在实践、立法和理论研究中被混同了,但它们在历史渊源、权利内容、变迁趋势等方面都有本质的区别.两种不同组织和成员权的混同,在"正义"和"效率"两个纬度上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看作是现行农地制度的成本.混同的表面动因是为了农民的利益、节约组织治理和组织管理的交易费用,但深层动因却是国家通过其最底层的代理人--农村社区组织对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进行控制,从而获得制度收益.通过成本和收益两个方面的法经济学分析,可知混同两种不同组织和成员权的制度安排的绩效是值得怀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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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内涵及其在土地征收中权益的实现途径分析,以期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基础参考。研究方法:综合分析与系统推理。研究结果:(1)成员资格的认定及内涵的界定,是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基础,而成员权的高含金量决定了成员身份认定的复杂性;(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内涵与特征表现为:土地是维系成员权的根本,成员权的财产边界意识强烈,成员权强调"家庭"单元,社会成员权应优先于经济成员权,成员权以传统伦理为基础。研究结论:(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应遵循自治性、保障性、唯一性和尊重性4个基本原则;(2)成员认定及成员权内涵界定,应综合考虑户籍、承包权、权利义务、土地保障等多种因素;(3)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平衡;(4)土地征收中成员权的实现要坚持村级留存和直接分配两个层次。  相似文献   

20.
农村集体资源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有效避免农村集体资产的闲置、流失、浪费,促进农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增加农村集体资源管理的透明度,很多地方建立了“农村集体资源监管中心”,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分配权、核算权不变的基础上,对村集体资源进行服务、管理、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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