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物权法》第七十八条明确了业主委员会在民事诉讼中具有被告的主体地位和资格,实现了业委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从没有明确规定到有明确规定的历史进步.但是,《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只限于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之情形.其责任形式也仅限于撤销决定一种.对此范围不应盲目扩大. 相似文献
2.
业委会诉讼主体资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管理纠纷经常会碰到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争议更大。立法的空白,各地司法实践操作上的差异,几乎使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成了一个见仁见智甚至扑朔迷离的问题。笔者梳理分析了国内各地关于业委会诉讼资格的规定和典型案例,并考察了国外的相关立法,认为我国对业委会诉讼资格的限制太多太严,期待我国的物权法在此问题上能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第七十八条明确了业主委员会在民事诉讼中具有被告的主体地位和资格,实现了业委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从没有明确规定到有明确规定的历史进步。但是,《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只限于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之情形。其责任形式也仅限于撤销决定一种。对此范围不应盲目扩大。[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北京市首例业主委员会状告开发商一案于2005年7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静源居小区的业主认为开发单位--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履行购房合同,遂授权业委会向法院对开发商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越来越多,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因《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模糊,也受到了业界的极大关注。2007年10月1日,随着《物权法》的施行,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界定问题、绿地及经营性用房的界定问题等,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作为代表全体业主执行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和履行义务的业主委员会,其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对此,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提出“明确业委会诉讼主体资格是众望所归”,并反馈给了相关部门。一、何为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参加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7.
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行政主体资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宇庆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19(1):26-28,39
从行政法的角度,认为保税区的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的行政主体资格应是授权性行政主体中的派出机构。据此确定了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性质、地位、职权、职责等相关的行政法上的问题,以使它更好地发挥独特的功效。 相似文献
8.
2009年12月27日,筹备当中的"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业中委")与中国选举治理网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联合举办了第九次"业主自治研修班".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13.
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安置型农村社区在城市周边大量涌现,但在这些农村物业区域中代表业主自治权利的业委会往往被村委会所替代。本文从设立依据、人员构成、基本职能、社会地位等方面对村委会与业委会的差异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认为业委会不应被村委会所替代,农村物业区域应尽快成立业委会。 相似文献
14.
庞欢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2):37-39
本文首先对民事主体资格的概念、历史沿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确立民事主体资格的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及构成这些标准的条件.其次以民事主体资格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对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资格加以评判,得出非法人团体可以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17.
业主委员会是由城市居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建立的组织,代表这个区域内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由于它首先是基于公民对切身利益的追求,因此,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利益联盟比其他类型的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更可能具有公民社会的特色.业主委员会被有的学者认为是我国公民社会的先声. 相似文献
18.
19.
邓晓东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38-42
行业协会只有经过法定授权才可以行使行政职权。界定行业协会是经济法主体还是行政法主体,在某个具体法律语境中其实毋需争议。应普遍赋予行业协会行政主体资格,同时,可对行业协会普遍适用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0.
厦门金门花园业委会决定,小区屋顶广告位对外招租创收,所得拟用于小区业主文娱活动的投入.但是,24户业主(简称原告)不乐意,他们起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要求撤销业委会决定,撤掉广告牌.于是,将金门花园广场业委会(简称金门业委会)作为被告、金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门物业公司)、某广告有限公司(简称某广告公司)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究竟应该优先保护24户业主的权益,还是要尊重业委会和小区多数业主的利益?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24户业主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