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装载运输、不增加合法运输车辆负担、引导货运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提出了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计重收费的方案报省物价局审批。方案建议:1、正常车辆的车辆通行费按原车型分类判定办法和标准执行;2、超限车辆总体重超过其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以车货总重按基本费率计重收费车辆通行费,即封闭式车辆:0.08元/吨·公里;开放式车辆:1.25元/吨·车次。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车辆,该车车货总重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以及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  相似文献   

2.
黑龙江省载货类汽车超限运输现象非常普遍,现行的车辆通行费未能合理体现车辆对收费公路的磨损影响与其应缴通行费之间的关系,实行计重收费势在必行。计重收费能够优化运力结构,体现多载多交、少载少交的公平合理的收费原则。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车辆逃费、易引起收费计价矛盾、收费现场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应加强收费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抗、逃费行为,广泛宣传,合理引导,使黑龙江省的高速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黑龙江省载货类汽车超限运输现象非常普遍,现行的车辆通行费未能合理体现车辆对收费公路的磨损影响与其应缴通行费之间的关系,实行计重收费势在必行。计重收费能够优化运力结构,体现多载多交、少载少交的公平合理的收费原则。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车辆逃费、易引起收费计价矛盾、收费现场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应加强收费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抗、逃费行为,广泛宣传,合理引导,使黑龙江省的高速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本刊讯7月20日,我省实施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首次听证会在榆林市靖边县召开。来自我省的专家学者、运输车辆拥有者及延安市、榆林市人大、政协、消费者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对即将通车的陕北区域三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进行听证。据悉,此次听证的收费标准仍采用省政府陕政函〔2003〕203号文件批准的车型分类和收费费率,与我省已通车的其它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一致。与周边省作建设成本和费率标准比较,目前我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的费率标准仍旧处于较低水平。此次听证会是为了加强政府部门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  相似文献   

5.
《粤港澳价格》2005,(6):32-34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2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粤办函(2005)210号),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调整了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普通公路收费站名单(含实行年票制的地区)及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粤价[2005]93号)。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以来,车辆偷逃通行费的手段、方法呈现出多样性和隐蔽性.本文结合实例对逃费类型进行分析,并提出打击逃费的一些对策以促进高速公路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致富天地》2012,(5):24-25
(接上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  相似文献   

8.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是在高速公路上设置专门的卡点,以货运车辆运载重量多少为依据来缴纳相应数额的通行费.本质上讲,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属于高速公路的一种收费方式;然而在现行的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弊端,对如何科学界定通行费用、如何选用、使用计重过程中准确率高的计重设备等,还需进一步探讨;在收费政策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真正体现高速公路服务经济、服务人民的宗旨,在收费中体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网不断延伸和收费区域的不断扩大,联网后路网的多义性路径问题越来越突出,文中提出双频卡的多义路径识别方案,可在不改造现有高速公路出入口车道软硬件的前提下,解决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多义性路径车辆通行费收取、拆分问题.  相似文献   

10.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2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粤办函[2005]210号),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调整了广东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11.
我国公路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日益严重,在其它治理手段和方式缺乏长期成效,无法有效杜绝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的情况下,计重收费方式应运而生。计重收费被认为是治超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并从理论转变为一种制度。本文从"经济手段"的角度对计重收费在实践中治超的有效作用进行了分析研究,为我国公路运输实施计重收费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12.
《四川物价》2007,(6):36-38
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广计重收费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5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对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进行了测算,提出试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如下:  相似文献   

13.
规范公路收费行为,加强收费公路管理,是维护收费公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要求,是当前降低物流成本,稳定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试图结合当前车辆通行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加强车辆通行费管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四川物价》2007,(6):36-36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广货车计重收费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5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根据我省收费公路现状,  相似文献   

15.
《四川物价》2007,(6):35-35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请示》(川高路[2007]37号)收悉。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5号)和《关于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川办函[200715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联网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16.
从2003年起,部分省市浅行对载货汽车实施计重收费、超限运输实行加重收费、对恶意超限运输车辆实行处罚的新的收费方式,截止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区的高速公路都实行了计重收费.通过运行几年来看,计重收费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即实际又科学合理的收费方式,而且已被广大运输司机和高速公路业主认可.但每一个系统都存在它的不足与缺陷,计重收费系统亦是如此.  相似文献   

17.
陈华 《商场现代化》2012,(6):137-138
<正>从2011年9月21日零时起,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粤西区域将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交通部门希望此举能从经济源头上切断车辆超限超载的原动力。这是广东继2009年11月起在粤北区域高速公路和清远、韶关市普通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后,启动第二阶段的计重收费工作。广东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  相似文献   

18.
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第59条规定:“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与许多政策一样,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解决了高速公路资金不足的问题,保障和促进了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它也会减少高速公路使用的消费者剩余,影响资源的配置。  相似文献   

19.
《港澳价格信息》2000,(12):38-38
为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合理解决过江桥(隧)和新建道路的收费问题,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已同意广州市在城区(不合番禺、花都两区)范围内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具体收费标准为:摩托车(不合外地摩托车)180元,公共汽车600元,出租车、二类车1080元,  相似文献   

20.
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第59条规定:“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与许多政策一样,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也是一把双刃刽,一方面它解决了高速公路资金不足的问题,保障和促进了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它也会减少高速公路使用的消费者剩余,影响资源的配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