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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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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颁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是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农民自已拿起《条例》这一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一、农民要很好地掌握《条例》这一法律武器。当前,农民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种,对村提留、乡统筹和社会上的各种负担项目有多少,标准是多高,总量控制比例是多大,哪些是合理的负担,哪些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哪些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等等,都要心中有数。二、拒绝。《条例》第二条规定,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是指农民除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劳务以及其他费用,除此以外要求农民无偿提供  相似文献   

2.
(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三条 农民除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村提留、乡(包括镇,下同)统筹费、劳务以及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以下简称农民负担)是应尽的义务。在法律、法规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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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百答     
“其他费用”指什么河南省状阳县梨元乡西孙集村关键之问:国务院92号令:“关于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称农民负担的费用和劳务指:“农民除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义务和积累工)以及其他费用……”这里的其他费用指什么?是否有细则解释?这个“其他费用”是否包含在条例第六条“…··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之内?第六条的“农民纯收入”都〔括哪些?是否包括农闲时,青壮劳力外出打零工,老板付给的已纳税劳务报酬?答:这里的其他费用是指本…  相似文献   

4.
一、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稳定不变二、村提留乡统筹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的政策稳定不变三、农民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稳定不变四、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五、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六、严禁对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七、严禁各种摊派行为八、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九、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十、减轻乡镇企业的负担十一、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十二、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十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  相似文献   

5.
四川梓潼县仙峰乡某村民问:从《乡镇论坛》第125期中得知国家规定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工,可我们这里的老年人却一直承担义务工和劳动工,因年老不能出工的,还要用现金抵偿。另外,我们这里还对老年人征收按人头平摊的猪头税,而不论是否养猪。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7条明确规定:“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所指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如果你不满60周岁,则仍然应当承担义务工和劳动工。至于你说的“猪头税”,…  相似文献   

6.
农村税费改革与教育投入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省各地正在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四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是党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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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参加工伤保险责任的法律规定 参加工伤事故责任保险,即责任保险.一般来讲,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在当地为派遣人员缴纳保险费,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在远程派遣的情况下支付劳动者的初始社会保障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职业保险,不参加职业保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农村劳动积累工管理亟待加强张建国我们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中,发现农村劳动积累工管理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矛盾:一是使用范围不当,用工不合理。劳动积累工是农民以投工的方式进行生产性基本建设的一种劳动积累形式。它与义务工、建勤工是具有不同投向并产生不同成...  相似文献   

9.
村组织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和群众打交道,相互之间总要有些往来帐目。近日笔者在协助村里征收秋季税费时,发现有些村组织和农户在农民应上缴税费上相互兑帐,这种工作方法看似可行,其实是错误的。材组织和农户之间有些往来帐目是极正常的事倩。依法承担村提留和乡统筹即所谓上缴,是《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的农民应尽的义务,这些合理的上缴,农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缴或少缴,村组织和乡镇政府也无权让任何人多缴、少缴或免缴。因此,上述兑帐的做法是明显违背国家政策的,容易使干部、群众淡化政策意识,影响国家政策在基层的…  相似文献   

10.
吉林省汪清县春阳镇的一位村干部来信询问:“关于统筹款,中央的政策是怎么定的?”。我们读了信,认为这位干部信中所说的“统筹款”实际指的是村提留和乡统筹。村提留和乡统筹应怎样收,如何缴,以及与此有关的农民负担问题,有关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下面我来与农民朋友和广大乡村干部谈一谈。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农民应当承担的合理负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纳税。例如: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人的,应缴纳农业税;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应缴纳农业特产税;从事牲畜屠宰的,应缴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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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笔者到农村调查 ,发现这样一件事 :一些集体经济比较良好的村 ,把原本应由农民个人承担的农业税、特产税等税务负担都由村集体代缴 ,以减轻农民负担。如此“减负” ,看似让农民得了实惠 ,但从长远看却有害无利 ,实在不宜提倡。减轻农民负担是指取消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各种不合理负担。至于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应由农民承担的合理负担 ,农民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这是农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农民个人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由集体负担的做法 ,会产生种种负面影响 ,主要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淡化农民的主人翁责任感。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  相似文献   

12.
信息之窗     
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我省甘南、呼兰两县正式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二是用 3年时间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义务工和积累工;三是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四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五是切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同时搞好农村税费改革与四个方面的结合,既要与乡镇机构改革相结合、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相结合、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相结合、与整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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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三农     
政策●部分省市叫停农业税从2003年起,上海对农民实行农业税免征政策。这是中国地方政府首次免征农业税,政策实行后为农民直接减轻负担1.43亿元。2003年厦门市有5种农业税费被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以外的其他特产税、屠宰税、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此外,2004年起厦门市不再征收农业税。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对种植粮、油的农民免征农业税。免征的农业税款,由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省里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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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3日,国务院批准了《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这项备受关注的农村改革将在全国惟一一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安徽省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次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 “三个取消”,即取消现行按农民人均上年纯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 “一个逐步取消”,即全省用3年时间逐年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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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经济重奖措施,对税收任务进行层层加码,使不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完成乡镇分配的任务,不惜动用村集体资金替农户代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这一错误做法越来越严重,必须予以纠正,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首先,它混淆了纳税主体,淡化了农民的纳税观念。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主体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村集体代缴税收从表面上看,让农民减轻了负担,但是农民的纳税意识淡化了,久而久之很可能使农民忘了自己应尽的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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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项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广和应用,我国粮食产量大幅度上升.根据形势的迅速发展,党中央1985年发出了1号文件,对粮食取销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这一政策的改变,向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迈出了一大步,调动了农民按照定购任务和市场需求进行生产的积极性,大大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以后农业生产出现一些波动时,国家规定了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同时规定了粮食市场要常年放开.国家定购任务必须完成,放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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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自2000年在五个县(市、区)开始试点至2002年在全省普遍推开,整个改革试点工作可以概况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及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的征收使用办法。同时,为确保改革成效,也采取了相关的配套改革,主要是大力推进乡村基层组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人员;调整教育布局,优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等…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性的法律规定,明确劳务派遗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范围,同工同酬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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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江洪 《财会月刊》2003,(10):20-21
一、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表现在其活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依法征税及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根据税收法规原则,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定的依据,纳税人也只需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当纳税人依据税法作出多种纳税方案时,根据资本市场中人的自利行为原则,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来实施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法定最低限度的纳税权也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无需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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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对其中包含的劳动关系,也理应当合同化。 劳务派遣法律框架中存在两种劳动关系,尽管有区别。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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