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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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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单物权效力和提单物权凭证转让关系是从不同方面阐述二者的同一性。提单只有通过流通转让其物权效力才能得以发挥和体现,提单作为物权凭证与其流通转让不可分割,二者互为前提和内容。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效力,不应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  相似文献   

2.
对提单权利凭证的若干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关提单物权凭证的问题一直以来成为我国海商法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欲对其中一些主要的观点进行评述,并提出自己对提单权利属性的几点思考。文章认为提单作为权利凭证,其根本属性是一种有价证券和债权凭证;从提单所表彰的对货物权利的角度而言,它同时也是物权凭证,即提单表彰了权利人对提单下货物的法定的占有权。文章还针对一度司法界流行的“丧失物权功能说”提出了批驳意见,指出凭单交付是提单制度存在的基础,所谓“无单放货不等于错误交付”的说法于法无据。  相似文献   

3.
物权凭证是提单的重要功能,它使得贸易商们可以通过在提单上背书交付来转让货物的物权,这在历史上顺应了国际贸易的实际需要也大大推动了其发展。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提单以传统纸质提单的挑战者身份登场,虽然只是媒介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本文分析了实现电子提单物权凭证功能的代表性实例,从而探讨了阻碍电子提单发挥物权凭证功能的主要障碍,并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提单作为国际海上运输贸易的核心,其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贸易中愈来愈多地将交易电子化,提单也由传统的纸质提单转化为电子提单。电子提单承接了传统提单的部分性质与功能,但二者仍有本质的不同,本文就电子提单是否具有传统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以及如何发挥此项功能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5.
近5年来,国内学术界关于提单是否物权凭证的讨论纷纷扬扬,但分歧至今未能消除,具权威性或结论性的观点目前尚难见到。本文在紧扣提单及其转让、物权范畴与其体系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有关的国际贸易与运输的法律、惯例和实务,全面深入地探讨提单的舶权凭证功能,同时兼论提单的其它功能,最后还敢提单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6.
海上保险具有国际性,它的立法、适用条款在国际范围内有趋于统一的倾向。海运提单是海上保险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我们知道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并且装船的收据,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也是货物的物权凭证。在海上保险的实务操作中,由于海上保险市场涉及许多国际惯例和有关的公约,尤其在出现保险事故要追究承运人责任的时候,各责任方在对提单的理解方面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因此,正确认识提单的物权凭证性质,对提单物权理论的完善及国际贸易实践都会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记名提单的几个热点问题的研究,分析了记名提单的性质.通过对提单的分析比较,指出记名提单与提单的区别.通过对比分析提单与记名提单,指出记名提单不具物权凭证的效力和记名提单的证据力的特殊性.最后分析了记名提单下"无单放货"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程斌 《中国海关》2007,(10):26-27
我国法院长期以来一直把“提单是物权凭证”作为国际惯例接受,在我国的民法理论中。也有将提单交付拟制成货物交付的观点。因此,在我国,提单的物权效力是被承认的。  相似文献   

9.
传统是单证是由于具有物权凭证功能才在国际贸易中奠定了其基础性地位。电子提单能否突现这一功能历来存在较多争议,能否解决这一问题可能直接决定着电子提单在实践中的命运。本文试图通过研究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满意的答案  相似文献   

10.
王研  段元萍 《商场现代化》2007,(7S):108-108
传统是单证是由于具有物权凭证功能才在国际贸易中奠定了其基础性地位。电子提单能否突现这一功能历来存在较多争议,能否解决这一问题可能直接决定着电子提单在实践中的命运。本文试图通过研究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满意的答案。  相似文献   

11.
海运提单即物权凭证,这在很多人看来似乎是根深蒂固的概念。但在出口贸易的实践中,因海运提单纠纷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让我们感到,对以下两类海运提单的作用和风险需要有更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王海东 《华商》2008,(20):78-78
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历来备受关注,其意义更是深远,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3.
提单:所有权与占有权的复合物权凭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对提单"占有权说"、"非物权化说"的质疑 (一)对提单"占有权说"的质疑 1."占有权说"的主要论点 (1)无论是中国法律还是英国法律,都不存在把提单作为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一般规则,即提单没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合法身份".  相似文献   

14.
程斌 《中国海关》2005,(9):72-73
国际贸易有距离远,交易时间长,交易涉及当事人多的特点。为提高交易效率,交易双方都习惯采用通行的国际惯例,以提单、信用证等国际通用的物权凭证和支付凭证进行货物的交付和资金的流转。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小小的提单,就成了整船货物的交接凭证,少则百万,多则千万、上亿元的货物就可能凭一份提单而发生转移。因提单而引起的纠纷,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5.
提单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重要单据之一,它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运输契约或运输契约证明三重身份,也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和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一般来说,繁式提单的背面都有大量的条款,由于各个船公司援引的国际公约不同,提单的条款也大相径庭。不注意这些条款,就有可能遭到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损失。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分析厦门海事法院审判的一起无单放货案例,表明了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双重无单放货”的表现形式;比较了无船承运人提单与实际承运人提单的共性与区别,着重探讨了无船承运人提单也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在记名条件下等同于海运单,在指示提单条件下具有海运提单的功能;文章最后论证了承运人与无船承运人在“双重无单放货”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及后果。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和物权凭证属性、货运代理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交换提单、过期提单的概念及其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对学术界关于上述问题的一些误解提出了修正建议,以期在学术界和实践中统一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正确处理与提单有关的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8.
国际贸易中电子提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斌 《商场现代化》2007,(22):23-24
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的最重要的物权凭证。电子提单是将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它有着不同于传统书面提单的特点和优越性。在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电子提单在很多发达国家都已开始使用。由于电子提单仍然是新鲜事物,因此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技术支持上都有着明显的缺陷。本文首先总结了电子提单的概念和种类,其后说明了它的优越性,最后阐述了电子提单运作的技术和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19.
徐佳囡 《商》2013,(18):273-273
海运是高风险的运输方式,也是国际货运中必不可少的运输方式。为了更好地保护货主,提单出现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提单的广泛应用使得海运货物控制成为可能。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一系列新的问题产生了:一是海运单并不能完全体现提单所有的物权凭证功能,它的控制力不够;二是电子商务的出现,没有书面的运输单据,就需要有相应的约定或者条文来规范货物的控制权。在《鹿特丹规则》签署前,曾经有过三大国际海运公约,但受客观条件和时代条件制约,均未对货物控制权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鹿特丹规则》为视角来分析国际海运货物控制权,希望能够给我国的相关立法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20.
海运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最主要的单据。一般认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及货运合同的证明三项作用。在国际贸易往来过程中,由于对提单的使用不规范,常常导致提单风险及纠纷的发生。为了防止海运提单使用中的不确定性风险,促进国际贸易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应加强资信调查、严把合同签订关,谨慎对待倒签和预借提单,推广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谨慎使用FOB贸易术语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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