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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财政部近日发布有关通知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均统一按照经调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相似文献   

2.
资讯     
★★★宏观国土部:我国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增一倍9月15日,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表示,我国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将提高一倍。据介绍,从当前地价构成看,土地取得成本(征地补偿安置和拆迁费用)、开发成本(几通一平费用)和政府收益(相关税费和土地纯收益),大体各占1/3,其中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用明显偏低。而一些城市扩张用地的冲动很强烈。为此,我国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税费标准,同时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相似文献   

3.
《房地产评估》2009,(1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2002年,国家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对于抑制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已不尽合理。为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等别与各地实际情况相适应,决定对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双周信息     
《楼市》2006,(23)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将增倍《楼市》综合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在原基础上提高1倍。费用征收标准调整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为避免部分地方不能足额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库。同时,不按规定的等别和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批准文件,并对拖欠的市、县予以公示。  相似文献   

5.
日前,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管理做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上海土地》2008,(3):4-5
最近,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管理作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增建设用地缴费面积是指经批准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相似文献   

8.
《中国地产市场》2007,(6):13-13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费持从严标准,是近几年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之一。早在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过一次相关规定,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外,对其他房地产项目一律停止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今年以来中央政府更是加强了土地税费新政的推行:从今年年初实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一倍,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及现在的停止地方的税收优惠审批权……无不传递出房地产调控进入税费政策调控新阶段的信号。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指南(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为了加强对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今年起翻番,这将增加地方政府的征地成本,从而直接抑制其用地扩张冲动。但这只是打击某些地方以地生财的“药引子”,要根治“土地财政”,还需痛下猛药。  相似文献   

13.
《中国房地产》2006,(12):43-43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士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为保护耕地,强化土地经济调控手段,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上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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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财建 [2 0 0 1]330号  2 0 0 1年 6月 10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 )的财务管理 ,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 [1999]117号 )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三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预算管理 ,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预决算管理 ,预、决算的编制办法和具体报表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支…  相似文献   

15.
左丹凤 《民营科技》2011,(11):176-176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投资,是指按《土地管理法》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财政用所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用于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如何使这笔专项资金合理分配到每一个项目,提交高质量的预算书是关键。现介绍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概念及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分析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科学编制预算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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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登记工作市土地管理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本刊讯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兴办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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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5,(1):123-123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28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告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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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2008,(7):4-4
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6月联合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办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范围,即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基本农田保护支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支出。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分配并下达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预算;对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20.
一、当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形势 自2005年始,陆续出炉的“国八条”“国六条”等相关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1)提高土地的征用、安置成本,提高了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2)提高闲置土地的相关成本,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3)新办房地产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招待费,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可以向后结转扣除,但结转期限由原来的未加限制为最长不超过3个纳税年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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