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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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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产权房是我国当前房地产建筑业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而近些年,我国关于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是否合法,如何有效管理小产权房,无疑成为了当前必须要考虑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并没有设置十分完善的关于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制度,这让我国小产权房管理趋于混乱。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探讨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问题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李兆晖 《中国市场》2014,(16):112-113
房产问题关系着众多百姓的生活。本文以小产权房的概念以及存在的原因为基础,从经济法的层面出发分析了现有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而基于经济法层面提出了小产权房法律问题解决策略。该研究对我国小产权房法律体系的完善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3.
吴睿 《商》2013,(7):226-226,222
目前我国政府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处于一种困境状态,一方面明确禁止"小产权房"的出现,另一方面各地方"小产权房"的规模在迅速发展壮大,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然而"小产权房"的出现是由于众多复杂的原因,同时也体现我国土地立法的缺陷与滞后,笔者对此将进行重点论述。解决此问题需要通过合理的解决办法来完善法律制度,平衡多方利益。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与小产权房有关的法律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讨论。在理论上,"小产权房"的违法性显而易见,但处理方式不能过于草率,如何来认识并用法律加以规范"小产权房",成为又一重要课题。本文将以保障民生的角度,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与小产权房有关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处理小产权房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5.
魏文豪 《商》2014,(48):189-189
小产权房存在已久,规模庞大,种类繁多的小产权房问题已经形成,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和政府多次表示需要对小产权房进行法律规制,效果却不甚理想,问题的根源在于否定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片面取缔小产权房。本文试图通过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正当性与必要性进行探讨,探索如何正确的规制小产权房,设想以分类处理小产权房使其合法化为核心,从而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高涨,小产权房夹裹着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动机已成燎原之势。这与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相抵触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揭示出其背后的根源。文章通过从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法律地位、经济动因两个方面理清小产权房蓬勃发展的根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士贺丰 《市场论坛》2011,(2):92-93,85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高涨,小产权房夹裹着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动机已成燎原之势.这与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相抵触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揭示出其背后的根源.文章通过从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法律地位、经济动因两个方面理清小产权房蓬勃发展的根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8.
基于权重效用模型的小产权房性质界定主观决策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杨卓 《中国市场》2010,(13):79-81
在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小产权房"现象越来越普遍。在很多地区,小产权房已经成为普通商品房的重要补充。然而这种不为法律承认其产权的"小产权房",不利于城乡建设用地的整体规划及18亿亩耕地的红线的保持。对于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存在多种争议,本文基于冯诺曼——摩根斯坦提出的权重效用模型,结合小产权房的基本类型,给出了对于不同类型小产权房的不同处理办法,为小产权房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9.
姜松 《商》2014,(23):209+141-209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城市快速膨胀的过程中,大量小产权房于城乡结合迅速拔地而起。一方面供给的规模在扩大,另一方面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和大城市的限购政策,使许多有刚性需求的潜在购买者无法在规范化的商品房市场找到符合自己需要的房产产品。[1]所以这样造就了小产权房的销售异常火爆,直接刺激了小产权房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有关部门反复提醒广大民众,不要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但是在现实的紧迫环境下收效甚微。[2]根据2010年社科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09年农民工的房价收入比为22.08倍,而对于农民的城镇房价收入比为29.44倍,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小产权房有着巨大的生存空间,一方面房地产商大声疾呼要求取缔,一方面普通购房者对于小产权房有着急迫的需求,如何界定和处置小产权房的法律概念和处理办法,是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无法绕过的一个关口,本文将就小产权房的法律相关问题就笔者的了解,给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小产权房现象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城市化、工业化造成房价过高,城乡二元制促使政府垄断土地市场,土地法律的模糊性三方面分析了小产权房产生的必然性。并提出了分类管理,深化土地改革,实现城乡统筹,小产权房向保障性房转变,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措施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11.
从民商法角度试析“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浩 《消费导刊》2011,(16):97-98
城市商品房价格的高企使许多居民的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因此,许多城市居民都将目光投向了较为便宜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有市场不仅折射出了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反映了我国在相关的土地政策及法律方面存在的缺乏。小产权房的存在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非法性的一面。本文从民商法的视角,对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杨鹏 《商》2013,(17):245-245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不被法律允许的房屋形式,却在日益升高的房价及现行的国家二元制土地政策的影响下迅速发展。面对“历史悠久”的“小产权房”问题,学者们关于“小产权房”治理出路的讨论从未停止,2012年,国土资源部加大查处“小产权房”的力度,更是将“小产权房”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处,本文仅从“小产权房”的基本概念以及产生原因谈起,指出我国“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并就“小产权房”的治理出路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小产权房在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都异常活跃,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不够完善的土地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持续走上坡路的高房价促进了小产权房市场的繁蒙;小产权房的出现缓解了住宅房供不应求的局面,抑制了房价的上涨,解决了民生中的住房问题,打破了政府对建设用地的垄断控制.解决好小产权房问题,应该把土地流转制度、用地管理、保障性位房等问题综合起来,进行考虑,以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  相似文献   

14.
宋辰浩 《商》2014,(34):226-227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我国城市用地已经变得供不应求。土地价格节节攀升,导致城市房产价格居高不下。面对日益飙涨的房地产价格,很多城市居民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城市近郊或城乡结合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本该属于当地村民所有的房屋,就这样“小产权房”应运而生。小产权房以其低廉的价格吸引了普通群众的广泛关注,给房地产市场造成巨大冲击,被国家管理部门定性为违法建筑物。尽管如此,游离于法律和政策之外的“小产权房”却屡禁不绝,其大量的存在对我国耕地造成破坏,影响了国家税收收入等。“小产权房”该去该留?我国相关法律又该如何规制,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5.
《商》2015,(49):237-238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房价居高不下,远远超出了普通百姓的经济能力范围,在这种供给与需求对峙的情况下,一种小产权房的销售市场正在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一些会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这些被销售给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农民房屋俗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普遍受到城市低收入家庭的青睐。但是,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不明晰,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也是人们无法回避的尴尬现实。本文通过对小产权房交易中不同利益主体、关于小产权房的立法和小产权房合法化讨论当中的利益进行分析,在利益博弈中得出关于小产权房处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雎华阳 《商》2014,(28):185-186
“小产权房”是当今中国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新兴的称谓,“小产权房”本无产权且不合法,它的产生是当今中国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制度的显著体现,违法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极大地危害着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如何有效地遏制违法违规“小产权房”的建造与转正成为我国能否保证18亿亩地这条红线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政府没收小产权房买卖的购房款,在法律意义上是站不住脚的。虽然在现实中,购房款和卖房款是同一数目的钱,却有不同的法律含义。小产权房买卖,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8.
"小产权房"问题可以限定在法律范围内,结合特定背景合理界定其概念及内涵。"小产权房"问题其实是一个法律解释方法中的合法性判断问题,可以通过类型化方法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城市化不断推进,在农村宅基地上涌现了由农民自建并用于向城镇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出售的"小产权房"。针对"小产权房"这一新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变迁"现象,在探寻"小产权房"产生原因的基础上,认为作为制度变迁"参与者"的"农民"和"政府"分别沿着"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路径推动着小产权房的产生与发展。  相似文献   

20.
刘异 《中国电子商务》2012,(21):172-172
小产权房,顾名思义,是指建立在集体土地上,而因缺乏审批手续并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只能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内部流动,所以也被叫做“乡产权房”。虽然,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多次通过指定相关行政规章等来予以规范,但是,由于我国房价与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差距过大,仍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本文将围绕小产权房的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以期能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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