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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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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9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一度成为各国金融立法模式和世界金融分业制度的鼻祖《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在此之前,以德国等为代表的全能型银行业早已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信托法》是对金融市场进行法律调整的法律之一。《信托法》的通过,使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分业管理的立法思路,在立法形式上得到了较完整的体现。《信托法》的出台,提升了信托关系法律调整的法规,确立了信托法律调整的制度,明确了信托概念的内涵,但《信托法》的对“信托”的定义上仍存在不足。  相似文献   

3.
金融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的争论几乎一直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1998年《证券法》的正式颁布标志着分业经营体制在我国的最终确立,即便如此,这一争论也并未因此而平息。1999年美国《金融现代化法案》通过后,作为分业之滥觞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被彻底废除,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的争论再起波澜。每逢金融立法或对现行金融法律修订之时,关于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的讨论总是不绝如缕。金融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分业经营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按照分业管制的程度不同,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  相似文献   

4.
混业经营在美国的最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青 《中国金融》2005,(10):64-65
有关分业制与混业制的争论由来已久。自1933年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和实施后,除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继续沿用原有的全能银行模式外,世界范围内有相当数量国家都仿效美国建立起分业经营体制。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法案》)通过后,国际银行业受到极大震动,分业与混业的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5.
许红萍 《西安金融》2004,(12):47-48
新中国的信托业自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为标志.已发展了二十多年。在这期间,信托业历经了五次大的整顿。自1997年底开始的最近一次信托业整顿,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使信托业与银行业实行了最彻底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然而,银行业和信托业作为金融业中的两个行业.有着天然的、难以割裂的联系。  相似文献   

6.
随着1995年以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金融系统的框架逐渐清晰,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得以确立。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对分业制的抛弃,以及2001年年底我国加入WTO这两个事件,使我国金融理论界和实业界开始重新思考我国金融经营管理体制的选择问题。  相似文献   

7.
崔勇 《西安金融》2001,(3):16-18
1995年5月我国颁布的《商业银行法》正式从法律上建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在银行、证券、保险之间构筑了“金融防火墙”,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全球人绵发展,分业经营体制越来越制约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不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  相似文献   

8.
李石凯 《中国金融》2006,(14):63-64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意味着实行了66年、对金融业进行严格分业管制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新法案在美国引爆了以金融自由化为核心的金融“大爆炸”,其后短短几年时间,美国的银行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性变化,对美国乃至全球经济金融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王勇 《新金融》2001,(9):18-19
根据《商业银行法》、《证券法》,我国确立了银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这是在现阶段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和金融监管能力下的必然选择。但是,国际上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鉴于我国入世已经为期不远,国内银行业、证券业将面临来自国际上混业的金融财团的激烈竞争,因此,有必要积极探讨在现有分业经营体制下银证的空间,促进行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共同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实现银证双赢。  相似文献   

10.
一、国外金融分业与合业的历史延革 1933年,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丝-斯第格尔法案》,第一次明确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分业,商业银行只能主要从事传统的结算业务和存贷业务,不再允许在证券发行市场从事承销、分销业务,更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相似文献   

11.
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银行分业和混业经营制度的讨论比较热烈,但是在这些讨论中大多没有区分银行分业和混业经营与银行分业和混业经营制度。银行分业和混业经营制度是指国家对银行经营范围的限制性制定。在这种制度下,前者国家对银行经营范围的限制较多;而后者国家对银行经营范围的限制较少。银行分业和混业经营则是银行在银行经营制度框架下自主决定的业务范围。银行分业经营在银行混业经营制度下才能实现。除了银行经营制度以外,银行还要根据自身分业或混业经营的收益、风险和成本的判断来决定银行经营的范围。国家确定银行经营制度时,也要考虑银行经营范围的选择,对国家采取银行分业还是混业经营制度从银行角度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应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的需要,改变当前"一行三会"互不隶属的状况,修改《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推进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两种模式: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实行单一的大监管模式和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分业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13.
廖继伟 《西南金融》2004,(11):43-44
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的合作与创新,突破了分业界限,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这种背景下,建立有效的分业监管协调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笔对如何建立金融分业监管协调机制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4.
监管水平约束下的金融混业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内部的不同行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的分业或混业经营决策对金融体系的效率和安全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1993年以前,我国金融实行混业经营,当时不规范的制度造成金融秩序混乱,金融风险大增。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我国于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和1998年颁布的……  相似文献   

15.
面对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未来走向,我国金融监管是选择分业监管还是混业监管的模式已纳入了议事日程,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分业监管仍具有客观必要性,这是因为,分业监管更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效率。一、总结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发挥的作用和  相似文献   

16.
好的监管应是一个与时俱进的监管。从体制上,市场主体综合经营的动机很强。监管体系应适应此发展趋势,监管者应基于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和自身监管能力确立综合经营的步伐与形式。在美国,尽管20世纪30年代分业、混业之争明显,然而对此轮危机的反思过程中,伯南克在《行动的勇气》中指出,混业经营不是问题,美国碎片化分业监管才是真正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保障》2010,(5):88-88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可以放开医疗服务领域。据4月1日的《中国医药报》报道,专家提醒,社会资本进军医疗服务领域需防“走偏”。  相似文献   

18.
包卫东 《新金融》1995,(7):20-2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下称《商业银行法》)出台,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已正式纳入国家法制轨道。以利润为经营目的、对资产进行多元配置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主力军。如何做到既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又不与《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经营宗旨相悖是摆在各家商业银行面前亟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自1995年起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 这三部法律基本确定了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格局。1998年底,我国又颁布了《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但是,美国却于1999 年11月颁布了《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 标志着美国金融业在世纪之交放弃了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变化必将对国际金融业产  相似文献   

20.
《中国传媒科技》2013,(11):82-85
1O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意见》根据行业特点,分别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分业施策,并确定了当前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一是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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