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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调整和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30元。调整后,等级为1至4级的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1040元的,调整到1040元。另外,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也都有所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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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研究》2005,(6):39-41
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根据鸡西市煤矿高风险企业集中的特点,以维护广大职工利益、分散企业事故风险为宗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启动煤矿等高风险企业的工伤保险工作。目前,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企业235户,参保职工20800人。其中煤矿企业参保86户,参保职工4124人,占煤矿企业应参保职工总数的61%。去年煤矿参保职工死亡66人,受伤312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89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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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的提法是相对于“新工伤”而言的。“老工伤”人员即为历史上根据工伤事故发生时的有关政策,已对工伤事故进行定性,现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老工伤”人员的总规模在120-140万左右,这部分人长期以来一直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但是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深入实施,把“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目前,关于“老工伤”人员进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认识基本上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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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人单位为缩减用工成本,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甚至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争议。需要对此进行探讨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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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在全国正式实施,与此前执行的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比,新《条例》有几个显著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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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4日下午,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召开《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人社部、北京市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官员、学者、律师、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畅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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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障范围扩大
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对制度适用范围和工伤范围进行了调整,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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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工作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人员有两种情况:办理了退休(包括提前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被原单位或其他单位聘用(简称返聘人员):超过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这两类人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有明显区别。前者不应认定工伤,但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待遇;而后者则可以认定工伤并享受全部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