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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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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商标》2009,(5):16-20
驰名商标作为用于扩大商标保护范围的法律概念已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我国自1985年3月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成员国后,正式开始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依据国际条约以及我国法律加强对驰名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葛龙 《中华商标》2011,(4):23-27
一、问题提出——混乱的驰名商标定义 众所周知,驰名商标制度始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此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继承并发展了《巴黎公约》中有关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标。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首先提出了驰名商标的概念,要求对驰名商标予以更高程度的保护。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一揽子协议”中的Trips协议第16条第2款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在条文表述中有意识地回避了认定机关,突破了《巴黎公约》中由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对于驰名商标,现在的社会上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对于驰名商标保护是开始于1925年。最初《巴黎公约》没有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因为,国际上存在两种制度,一种是注册原则,就是商标经过注册才能产生权利。一种是使用原则,商标只要在市场上真实的使用,就产生商标权。这两个原则,就一国范围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相似文献   

5.
地理标志与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 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原产于某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上某个地区或某一地点的产品的鉴别标志: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它确定的特性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很显然,地理标志属于保护工业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部分,我国也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国际范围内来承认和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6.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目前国际工业产权保护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条约,截至2002年10月15日为止,已有164个成员国,世界上主要的经济团体均已加入。面对近期屡次发生的国内驰(著)名商标海外遭抢注的事件,不少人求助于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款,期望该款能成为破解中国驰名商标跨国保护难题的“尚方宝剑”。  相似文献   

7.
李蕾 《中华商标》2004,(9):55-57
作为TRIPS协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美国1998年综合拨款法211条款案”‘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历史上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同样在整个世界贸易组织体系中,它的意义也不可忽视。本案是WTO成立之后第~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触及国民待遇的案例:同时本案也是TRIPS协议历史上唯一涉及商标、商号保护的案例;在条约解释方面,本案专家组与上诉机构报告中对《巴黎公约》的解释,则是自1884年该公约生效至今第一次。  相似文献   

8.
一、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的历史 198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始承担保护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驰名商标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即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谈到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现在用”密不透风”来形容都不为过。从1883年的《巴黎公约》对其保护开始.再到现在的TRIPS协议.其间很多国际性条约也都对驰名商标给予了保护.而且是以特殊法律规定的形式。并且现在这种保护趋势不断趋向严格化。  相似文献   

10.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标准及保护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驰名商标常常被企业视为金字招牌和市场通行证,那么.什么是驰名商标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都没有明确指明其定义。我国1996年《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将其定义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2003年以《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将其定义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海峡两岸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深化。尤其是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后,两岸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速发展。  相似文献   

12.
为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正本清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娟 《中华商标》2010,(4):71-76
一、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价值取向 驰名商标保护最早出现在《巴黎公约》1925年的“海牙文本”中。当时,外国商标所有人因故未在采取注册原则的国家注册其商标,该商标只能被视为未注册商标,很难在该国获得商标权保护。通过1911年华盛顿外交会议和1925年海牙外交大会,最终在《巴黎公约》“海牙文本”中增补了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地理标志保护延伸到除葡萄酒和烈性酒以外的产品(以下简称:地理标志延伸)是世界贸易组织所讨论的主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之一。它是当前在国际层面上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对所有产品地理标志进行有效保护的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为在国家层面上的操作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14.
蔡葵 《中华商标》2003,(9):59-61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商标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同样,商标的国际性保护问题虽然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已有了原则性的规定,然而,随着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及网络社会等一系列新生事物的出现,如网上广告、网上购物等均涉及商标权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5.
沈九 《中华商标》2008,(12):47-47
中国自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就承担起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义务,至今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已走过23年历程。  相似文献   

16.
驰名商标从一开始在《巴黎公约》出现,就是为了寻求特别的保护而存在的。从《巴黎公约》开始保护驰名商标到现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时间,在这段漫长的时期里,驰名商标的保护理论有了很大变化。目前,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两种主流理论,即混淆论、淡化论,但不管是哪一种理论,保护都是目的,认定都是手段。  相似文献   

17.
正(接上期)三、恰当理解驰名商标国际保护标准,实现我国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尽管存在着不足与缺陷,以《巴黎公约》、TRIPS以及《联合建议》三个保护驰名商标的国际性文件为载体,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坚持不  相似文献   

18.
安青虎 《中华商标》2005,(10):33-37
《巴黎公约》六条之二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定已在该国驰名”的表述,把一商标是否驰名的“认定”权即判断权赋予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的主管机关,但对于“主管机关”,《巴黎公约》没有予以定义。TRIPS协议第十六条对《巴黎公约》六条之二作了重要补充,但未涉及“主管机关”。《联合建议》对“主管机关”作了定义:“指成员国主管认定驰名商标,或主管实施驰名商标保护的行政、司法或准司法机关”。  相似文献   

19.
化武公约对化学工业的影响及其对策夏治强人类历史第一个个而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有着严格核查制度的国际军控条约《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以下简称“化学武器公约”)于1993年1月13日在巴黎签字。...  相似文献   

20.
商标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驰名商标已成为国际社会一致保护的知识产权。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显示出专有独占性特征,如超越地域范围的垄断权、超越先申请原则的注册权以及严格限制的转让权和许可权。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提出驰名商标保护以来,虽然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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