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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平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3,(1):18-19
我国有限合伙制度应当树立义务本位,因为合伙人义务的具体履行和实现程度,决定了合伙企业能否取得实体资格和存续发展。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的诸多义务中,基本义务对有限合伙企业意义尤为重大。这样的义务,对普通合伙人而言是信义义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出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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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模式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在不同的企业中,如何制定适合的合伙人计划是当前每个企业最值得深思的课题。基于企业家的问题,理论上把合伙人制度分为四种模式,即虚拟合伙(Virtual Partner)、事业合伙(Business Partner)、股东合伙(Shareholders Partner)、生态链合伙(External Partner)。以控制权为核心,浅析合伙模式的边界、内涵、外延、步骤或潜在风险。基于企业管理的合伙人模式,本质上是企业的治理机制,是企业管理层的一种权力结构,从“资合”走向“人合”的一种开放式运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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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合伙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企业的现象,被称为复合伙①。包含3种类型:包涵型,即某一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加入另外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并列型,即某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第一个合伙企业解散之前,又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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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璐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7,(8):128-129
合伙企业就是合伙人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从法律上讲,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性质。合伙企业的内外部关系主要体现在合伙的债权人为实现真债权可否对合伙的相关权利主张代位权。因此,在合伙企业中分清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合伙的债务承担对于企业经营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促进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应对合伙企业内外关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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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1,(1)
<正> 编辑同志:去年初,我从单位下岗后,与另外三个人合伙出资开办了一家电器厂。最近,电器市场行情不景气,经营连续亏损。我想退出合伙,另寻它路,但其他三人不同意。请问:合伙人能从合伙企业中退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读者:陈建平陈建平同志: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各合伙人彼此间具有充分的人身信赖关系。由于合伙人退伙是引起合伙法律关系终止的重要法律事实,因而《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要求退伙一般须有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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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强 《商业经济(哈尔滨)》2010,(8):77-78
自然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税率偏高;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性收益是否免税以及企业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损失是否可以抵减其盈利等,这些问题在新的合伙企业法中既有不合理之处,也有不确定因素。建议:自然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统一定为20%;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取得的股息等投资性收益,应该享受免税待遇,法人合伙人可以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合伙企业股权投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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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除法定的例外情形,不能执行合伙事务。但此规定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的立法,也不适合我国国情。因此,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立法例,在实践中放宽对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赋予有限合伙人更大范围内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的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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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桂艳 《中国商界:上半月》2011,(12):165-165
我国新《合伙企业法》承认有限合伙的企业形式,这有利于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有限合伙可能成为某些人规避法律的工具,要加强对有限合伙的监督,防止有限合伙人滥用其承担有限责任的地位,来损害企业债权人和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本文通过对有限合伙制度的利弊分析,提出了完善及合理建构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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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一种商业组织形态,以合伙人共同决策、管理方式灵活为特色,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会计职业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合伙企业的特征对专业人士决定选择哪一种组织形式有完全不同的影响。只有把这两个方面适当地区别开,才能对合伙制本身及其与会计职业的关系有一种清晰的理解,也才能对我国目前合伙制改革所陷入的僵局获得一种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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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主要包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共同支配权、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损益的共担、对合伙企业事务共同决策权的享有、以及对合伙企业负有的竞业禁止和交易限制义务.因此,在合伙企业中分清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伙的债务承担,对于企业经营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此,本刊在上期的基础上增加相关案例四则,供广大经营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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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16)
自1969年美国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制度以来,目前已有超过80%的风险投资机构采用这种模式。合伙企业制度将不参与经营,但拥有财力的合伙人与拥有专业知识以及投资技巧的合伙人通过契约关系联合起来,该模式既有强大的融资功能,又能有效地降低经营风险,在风险投资行业中被广泛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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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对比普通合伙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但是按照控制权原则,有限合伙人干预或控制了合伙事务就会丧失有限责任的保护.<美国统一有限合伙法>在制定的时候引入了控制权原则,但在2001年的修订版中却将其彻底废除.文章指出,赋予有限合伙人一定程度的合伙事务执行权是合理的,但完全放弃控制权原则不利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权益的保护.立法应对控制权原则予以变通适用,建立一个完整的"安全港"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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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为背景,以新增的有限合伙制度为基点,从有限合伙的基础概念入手,对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进行有意义的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