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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主货物销售赠送赠品、代金券、积分等促销方式是商家常用的营销策略。本文通过阐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分析各营销模式下不同的财税处理方法并对比分析,以期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包华瑜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9):77-78
有偿赠送即通常所说的“买一赠一”与“随货赠送”。有偿赠送区别于无偿赠送。无偿赠送赠品是否缴纳增值税,这一问题税法是明确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企业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征增值税。而有偿赠送赠品是否缴纳增值税及其相应的会计处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笔者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和归纳。 相似文献
3.
本文介绍了折扣销售、随货赠送销售、附带奖励销售三种商品促销方式及其会计处理原则与处理方法,并对三种促销方式给企业带来的增值税负担做出分析和比较,指出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不仅需要根据商品特性、顾客偏好来选择促销方式,也要考虑促销的税负成本,以实现促销效果最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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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折扣销售、随货赠送销售、附带奖励销售三种商品促销方式及其会计处理原则与处理方法,并对三种促销方式给企业带来的增值税负担做出分析和比较,指出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不仅需要根据商品特性、顾客偏好来选择促销方式,也要考虑促销的税负成本,以实现促销效果最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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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促销活动及手段越来越多,其中买赠销售是目前采用较多的促销手段之一。对于买赠销售中的赠品是否应作为视同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大争议。 相似文献
7.
刘殿庆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11):19-19
在市场上,买物赠物的促销方式颇为流行。一般是买大件商品赠小件商品,尤其是商贸企业采用较多。赠送的商品有的有定价,有的没有定价,如果账务处理不当有可能造成漏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交纳增值税。该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价格者规定按以下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 相似文献
8.
王欣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2):33-34
一、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的税务处理
买一赠一方式销售是商业零售企业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其行为性质属于降价销售。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送出的货物直接结转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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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返券销售是指顾客在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获得商家赠送相应数额购物券的促销方式。目前实务中对返券销售的会计处理方法五花八门,本文对返券促销方式的各种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以下分析。 相似文献
10.
一、捐赠时增值税与消费税涉税会计处理
增值税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按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当纳税人将其用于馈赠时,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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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与一般意义上的正常销售有所区别的货物销售行为,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列举了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通常将以下2种销售行为也归类为增值税视同销售:(9)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偿债;(10)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换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以上10种视同销售行为,从纳税的角度应作为销售货物需缴纳增值税,同时计算交纳所得税。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并没有统一规定,目前实务上对该业务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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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信单位开展业务过程中附带赠送电信产品征税问题,一直在征税人和纳税人之间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一些国税征收人员认为,电信单位赠送电信产品(如手机或其他有价物品)属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与他人,属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赠送货物的销售价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13.
一、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以下几种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这些视同销售行为,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按《企业会计制度》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上《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却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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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返券销售是指顾客在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获得商家赠送相应数额购物券的促销方式。目前实务中对返券销售的会计处理方法五花八门,本文对返券促销方式的各种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以下分析。 相似文献
15.
刘世慧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5):92-93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的内容。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行为视同货物应缴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相似文献
16.
庞亚辉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3,(9)
捆绑式销售不同于赠品促销。赠品促销只有一个品牌主体,另一个或更多的品牌处于附属的被动地位,或者干脆企业直接赠送自己生产的产品,只有一个品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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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听到某些企业的会计人员抱怨:“年终搞促销,‘买一赠一’,收入少了,增值税交了,怎么企业所得税还要交!”该企业会计人员在对“买一赠一”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笔者猜测一定是依照税法关于“无偿赠送”的有关规定,全额(即包括“十”,也包括“一”)计算缴纳增值税,年终又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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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是指企业为吸引消费者光顾或提高销量,以有偿或无偿方式赠予顾客的,用来促进主体产品销售的辅助性产品。在营销活动中,如果运用赠品得当,可以起到以下作用:促使消费者提前购买或批量购买;避免因直接降价而对品牌所产生的负作用;提高销量,尤其是在销售淡季;用礼品来提升主体产品的价值和档次;吸引消费者试用新产品;作为一个竞争工具来还击竞争者的挑战;在一定经营状况下,还可以用赠品促销的方式来处理积压产品和库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