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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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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介绍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条件基础之上,指出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还存在登记制度不够完善、城乡物权变动模式不统一以及善意认定困难等问题,最后提出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是每位社会成员安身立命的基础。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就是要解决在不动产交易涉及第三人利益发生纠纷时,赋予善意第三人以对抗原权利人的抗辩权。平衡原权利和善意第三人的冲突,兼顾了财产的静态安全和交易的动态安全,是弥补不动产登记固有缺陷的一项有效制度。早日确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权利外观理论出发,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否认说与肯定说进行评价,认为在现代社会,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较动产有更多的依据.并通过考察先进国家的立法,认为法国,日本等未承认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实与其不动产登记的形式审查主义有关.我国乃实行实质审查主义,因此不动产善意取得在我国有其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制度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是否承认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与其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选择有关。采用意思主义立法模式的国家不承认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采用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的国家承认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了不动产的法定登记,第109条规定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可见我国立法选择了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确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本文在善意取得制度的视角下对不动产相关交易人予以界定: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一不动产出让人一不动产买受人,前两者可能为同一人,所指之第三人是不动产买受人。  相似文献   

5.
《品牌》2015,(5)
善意取得制度是现代民法中关于财产权流转和归属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市场秩序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频繁,动产和不动产的流通日益频繁,受让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经常会取得一些"来源"不明的财产,这就需要善意取得制度来规范此类行为。本文在此主要探讨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基础和适用范围问题。  相似文献   

6.
蒋薇 《商》2012,(11):115+98
我国物权法在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中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的范围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然而物权法对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较为笼统模糊,在实际运用中产生了不少问题,本文从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认定标准这一角度出发,以期善意取得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廖善康 《商场现代化》2007,(12):294-295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善意取得制度对于保障物权交易安全、促进财货流通便捷、维持信用经济,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而,中国应将善意取得制度立法化,并将司法实践中普遍将善意取得适用于动产的规定扩大到不动产。  相似文献   

8.
无权处分是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一、根据法条,文义解释等可得出结论;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设计目的是解决无权处分问题,无权处分是前提,因此无权处分是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对商事留置权的规定相当简单、抽象,在规定商事留置权的主体、客体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方面存在着种种问题:商事留置权的主体不仅包括企业,还应包括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从事部分经营活动的单位;商事留置权的客体不仅包括动产,还应包括不动产;商事留置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0.
孔慧 《江苏商论》2006,(12):159-161
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是票据法上一项特殊而重要的制度,这项制度保障了票据交易的安全,促进了票据的流通,因此对票据善意取得存在的依据、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进行分析,以便更好的理解票据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朱剑威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20):256-257
分析了物权行为无因性和善意取得制度在保护交易安全过程中各自发挥作用的机理、相互关系和各自所呈现的问题,并据此建议划分两项制度所作用的范围,在需要登记作为生效要件或者对抗要件的不动产和重要的动产交易中适用无因性理论,而在动产领域适用善意取得,从而建立合理的交易安全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2.
善意取得是我国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对于保护交易市场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物权法》中有关善意取得制度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商》2016,(9)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此,各国的民法都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对于盗赃物这种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物品,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各国对此的立法则不尽相同。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也做了规定,但是排除盗赃物适用,所以善意取得制度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前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交易市场愈发活跃,商品交易越来越频繁。因此,在这个活跃的交易市场中出现盗赃物流通的情况不可避免,如果法律规定不允许善意第三人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则其产生的不利影响更大。本文以善意取得的内涵为研究切入点,先对善意取得的内涵进行的简单阐述,然后通过对比分析,进而引发笔者对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一些思考,在分析的基础上对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提出一些个人看法。最后,文章也简单叙述了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问题。  相似文献   

14.
《商》2015,(26):231-232
知识产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一个历来存在争议的问题。对知识产权而言,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方面要考究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原意,避免法律制度的错乱借鉴;另一方面应重视知识产权权利类型的复杂多样性,对不同类别的权利分别考究其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避免一概而论有失偏颇。本文拟在对善意取得制度渊源与原意考究的基础上,分析知识产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行性,并提出在不同种类知识产权领域区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5.
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创设的目的是保护交易安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转让人必须为无权处分财产的人;受让人须通过交易性质的法律行为有偿取得财产;善意取得的财产主要是动产。我国的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16.
李雪鸣 《商》2016,(4):228-229
冒名处分不动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理论界众说纷纭,司法实践中也是同案不同判。本文从冒名处分行为的法律性质出发,否认了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直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观点,认为其应当类推适用无权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17.
冉富强 《市场研究》2004,(11):55-5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4年10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在物权法中不动产物权和善意取得制度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就该制度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8.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保护人民的财产权等。物权法中确认善意取得制度可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善意取得作为物权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1])在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理论与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文章将围绕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构成要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阐述善意取得制度,促进此项制度的改善。  相似文献   

19.
《商》2015,(46):240-241
善意取得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无权处分人把财产给予另外的第三人,并且在取得相应的财产时是无恶意的,并对这部分财产的取得进行了对价、登记或者交付行为,这样这部分财产所有权以及其他物权将归第三人所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动态交易安全的制度被称为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在平衡静态与动态安全的利益上是通过保护物的安全交易进行的,并且该制度更加注重保护动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牺牲静态安全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有特殊主体的存在,而夫妻就是特殊的主体之一,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上有两种: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这样情况下就存在夫妻双方对外关系中的第三人,在夫妻双方财产的分配上,如果一方直接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没经过或者取得夫妻另一方同意,那么第三人在交易中是否还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呢,这个问题在商品交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20.
张月利 《商》2015,(3):206-207
我国法律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实质上是确定一种稳定的物权状态,包括物权动的安全和静的安全。物权的静的安全是通过物权公示原则进行维护的,动产为占有,不动产为登记,而动的安全则是通过物权行为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保障。我国立法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因而善意取得制度担负起保障动的物权安全的重任。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为保护非法律行为条件下第三人的正当利益而设的理论和制度。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逐渐演变成一切物权变动条件下对第三人保护的理论和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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