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 毫秒
1.
财税[2008]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东北增值税转型规定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于2004年9月14日公布实施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犤2004犦156号)(简称《规定》),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的特点,避免了重复征税和漏征,使纳税人税负较为合理公平。但是,《规定》本身尚不够完善,某些具体条款不够具体、难于  相似文献   

3.
对消费型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为扩大国内需求,减轻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这将使我们原有的固定资产涉税会计核算发生  相似文献   

4.
增值税转型的实质,是对固定资产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对固定资产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是增值税转型所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固定资产分为新增固定资产和存量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5.
一、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一)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只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相似文献   

6.
浅析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发出《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执行时间。与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征收的增值税不同,我国目前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大量的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三产业的服务费用,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依然很严重。2007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  相似文献   

7.
(一)1.要检查固定资产允许抵扣的时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  相似文献   

8.
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9.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由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改革的主体内容为: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相似文献   

10.
《会计之友》2009,(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时下,有关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话题已成热点。此次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在扩大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降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的同时,  相似文献   

12.
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增值税条例实施后,固定资产核算发生不少变化,在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处置方面,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和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出现差异.文章以举例的方式分析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3.
<正>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费型增值税,是一次较为深刻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14.
增值税转型中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企业而言,增值税转型的关键是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而这又涉及到转型前和转型后两种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转型后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简单而易于理解,即将进项税额直接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完毕。而转型前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相对而言较为复杂。对此笔者拟作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一、我国增值税税制亟待转型 按照对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金的抵扣范围划分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从2004年9月开始在东北地区启动的增值税改革,给试点地区的企业发展带来巨大利好,也给增值税转型在全国铺开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17.
《财会通讯》2007,(5):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咨询,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现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8.
浅析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允许纳税人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又从三个方面对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予以明确:一是固定资产仅限于机器、设备,不  相似文献   

19.
国税函[2009]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陆续实行了90日申报抵扣期限的管理措施,对于提高增值税征管信息系  相似文献   

20.
《财会通讯》2007,(6):111-112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