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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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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租赁保证金是一种担保合同能顺利履行的常用担保方式,但法律对于其缺乏明确的规范或者往往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对其进行定性和定位,一能明晰与定金、违约金的区别,二是确定其使用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商品房买卖中认购书及定金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房买卖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在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与购房人签订一份认购书,就商品房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目前,对认购书和定金的认识存在较大争议,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仅从法理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此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3.
继对第一阶段电信邮政等行业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点评后,中消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点评主要涉及九个方面的问题:1、认购定金归还难。经营者通过认购协议收取的定金在法律上称“立约定金”,又称“犹豫定金”,是今后订立合同的担保,在一定时期内购房合同未订立,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定金责任。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前,由于经营者未提供《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作参考,使消费者不能全面了解交付定金的担保内容。正式签约时,由于已交定金,迫于不退还定金的压力,消费者往往委曲求全,签订不平等格式条款。这种在不知情前…  相似文献   

4.
2005年3月,一百货商场与一电器厂订立一份电扇购销合同,约定了交付定金、预付货款等条款,电器厂需在同年5月20日前交付全部货物,剩余货款在收货后10日内支付。某食品公司自愿为电器厂作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和保证范围。合同订立后百货商场如约交付了定金和预付款。但电器厂却未履行合同。同年9月,百货商场以保证人食品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食品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而食品公司则抗辩称应以电器厂为被告,且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百货商场不能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最后法院支持百货商场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做法正确吗?  相似文献   

5.
陈榕 《物流科技》2005,28(6):81-83
本文针对采购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担保等几方面着手,建立完善的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风险。  相似文献   

6.
《企业导报》2005,(11):90-92
纠纷1:不退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  相似文献   

7.
<正>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支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担保是工商企业对外签订买卖、承揽等合同时经常用到的一种担保方式。尽管这种担保方式相对简单,但仍然有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明确并认真对待。一、定金担保方式利弊共存从制度本身的角度来看,定金担保方式利弊共存。根据担保基础的不同,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其中,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抵押、质押和留置属于物的担保。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既不属于人的担保,也不属于物的担保,而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与保证和抵押、质押、留置相比,定金有自己的特点。其优越处在于首先,定金具有双向担保作用。在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中,担保功能只是单向的,即由  相似文献   

8.
定金是债的担保方式,其目的是促使债权债务人完全履行合同。对定金的讨论,对正确适用法律,交易安全有重大的意义。由于定金的效力因定金性质的不同而不同,所以本文从定金的性质展开论述,进一步阐述了定金的效力及其适用,澄清了定金在实践中适用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9.
商品房买卖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促进销售,经常在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与购房人签订一份认购书,就商品房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目前,认购书是广泛存在于商品房销售中的一种法律书。由于其具有独特的法律性质、地位和对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甚清晰的界定,引发了“定金陷阱”等较多纠纷,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为了规避风险,投标参与动态联盟的企业可以选择与供应商签订定金合同以避免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为了合理确定定金的数值,本文将定金合同看成一种复合期权,建立了求解定金大小的数学模型,从而可以利用看涨期权的计算方法求出定金的近似解。这样,就为企业签订定金合同提供了理论依据,避免了盲目性。  相似文献   

11.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之前,按照合同标的额,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定金具有以下性质和作用:首先是证约作用。定金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力。定金一般是在合同订立时交付的,只要…  相似文献   

12.
运用实物期权方法 ,对一般的预交定金型购销合同的价值进行了分析 ,给出了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 ,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的合理定金标准。  相似文献   

13.
1.关于定金 通过订立认购书、订购书或者预购书的形式初步确立商品房买卖关系并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定金是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司空见惯的事情。定金是债的担保形式中的一种,它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前,依照约定向对方支  相似文献   

14.
按我国现行的《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形式,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这种民事责任行为,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确立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按法律规定和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还履行保证责任呢?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二款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无效合同的民事行为没有履行的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要停止履行,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合同双方仍应根据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仍应根据其订立合同时的过错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因哪些过错承担哪些保证责任呢?笔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谈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5.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未对定金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在实务中,企业往往将“定金”与“订金”混淆起来,同在“预付账款”或“预收账款”账户中核算,因此在会计资料中无法得知有关定金的确定信息。事实上,从法律意义上讲,定金与订金存在严格的区别,决不能混为一谈。首先,定金和订金的合同形式不同。交付定金的协议是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其次,定金和订金的主要作用不同。  相似文献   

16.
《东南置业》2008,(12):94-96
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定购书》,约定向该公司订购其开发的房屋一套,总房价款为人民币60万元。该定购书还约定:买方签订本商品房定购书时,交付定金人民币1万元,买方到期未履行承诺的义务,卖方除有权将此房屋转卖他人外,买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如买方履行了义务,卖方如转卖他人,须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上述定购书签订后,我依约支付了定金人民币1万元。此后,双方在订立《预售合同》时对交房时间不能协商一致,致使未能订立《预售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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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线一——业务部门对采购循环各类风险的识别与度量 一般而言.采购循环由采购计划、采购询价、供应商选择、采购决策、采购招标、合同评审、订单处理、验收入库、货款结算和记账等环节组成。采购风险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就宝钢采购业务而言.主要的风险有三类:一是选择不合格供应商造成的风险,具体表现为:①合同欺诈风险.主要形式有:以虚假的合同主体身份与公司订立合同:以伪造、假冒、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在不了解供货方信用状况的情况下.支付对方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供货方取得定金后逃之天天:签订空头合同,将骗来的合同转手倒卖从中牟利,公司所需物资得不到保证。  相似文献   

18.
在商品房销售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商一般在取得预售许可前,与购房者签订所谓内部认购书,以内部认购的名义行售房之实。认购书的内容远较正式的买卖合同简单,通过认购书,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部分不法开发商利用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对购房者进行欺诈。 定金的约定,是认购书的核心内  相似文献   

19.
余音 《秘书》2011,(4):35-36
在经济合同中,为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并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均起到制约作用,买受方通常会按约定付给供货方(出售方)以一定数量的定金。《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相似文献   

20.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以前,出卖方大都会与认购方签订定金合同,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束,该定金合同一般表现为商品房认购书,出卖方从自身利益出发,都会有保护自身的认购书。认购方签下该认购书后,一旦以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下来,出卖方往往不退还定金,由此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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