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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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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1、房地产抵押有哪些种类?房地产抵押权有哪些效力? 房地产抵押以抵押的标的物来区分,可分为房地产、在建工程和房屋期权抵押;按担保的债权是否特定来区分,还可以分出最高额抵押。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所有物或者权利上所设定的限制物权。房地产抵押权有以下效力:一、优先受偿的效力。房地产抵押以后,债务人如果不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因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发生的违约金、损害…  相似文献   

2.
赵彬 《活力》2005,(8):79-79
房地产抵押权是指在房地产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权性和价值权性两大基本属性。房地产抵押权为担保物权,其在性质上为物权,具有物权特有的支配性、对世性、追及性及优先受偿性。房地产抵押权的价值权性,是指房地产抵押权,是对所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支配权,其所支配的对象不是房地产实体,而是其价值。房地产抵押权是对标的物价值的支配权,权利人得通过对抵押物价值的把握而实现担保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担保物权是维护交易秩序的基本保障,是调整市场经济契约关系的重要环节。房地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之一,由于抵押物不可移动性、保值性等固有特性,被誉为“担保之王”,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一个成熟的担保市场需要有相关的制度作保证,因而房地产抵押担保方面的立法向来备受重视,已成为《物权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合同关系日趋复杂,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和延伸,房地产抵押担保物权研究面临越来越多的课题,原来一些潜在的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商品房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或者享有处分权的商品房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商品房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商品房抵押的表现形式目前主要有两种,即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抵押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即楼花按揭)。其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抵押是物权担保行为,  相似文献   

5.
土地(地产)与地上建筑物(房产)在物理上的结合性,决定了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在物权法范畴的关联性,即土地上物权变动的效力影响其上建筑物上的物权,反之亦然。房地产抵押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方式,必然受制于这一规律。  相似文献   

6.
在我们深圳,房地产评估机构所做的评估业务中,抵押房地产价值评估占了大约3/4,全国其它地方应该与此大同小异。但是我们对于房地产抵押价值概念的了解是模糊的。房地产的抵押价值是不是就是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房地产估价规范》中的规定是不严密的,也是与评估实践相脱节的。这里我们主要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这种典型的债权及其担保形式为例来做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   

7.
如何办理涉外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全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因此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应按房地产登记的管辖范围办理抵押登记,不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其...  相似文献   

8.
《中国房地产》2004,(10):55-58
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地产抵押有哪些区别?在建工程是尚在建造中的房屋,是一个处在变化过程中的物。因此,在建工程抵押与房地产抵押有较大的区别。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而为偿还贷款进行的担保。由此可见,在建工程抵押与房地产抵押的主要区别有两方面:一是抵押人不能作为第三人为他人进行担保,  相似文献   

9.
67、房地产抵押的约定期限届满,是否需要办理延期登记?如要办,应当如何办理?如果当事人不来办理延期登记,登记机关有否责任?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抵押的约定期限,实际上是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因为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有权行使抵押权。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并不一定要立即办理延期登记。因为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只能因债的履行、抵押权的行使或抵押物的灭失才能消灭。在我国已公布的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的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已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  相似文献   

10.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一种重要分类,物权法在第四编中予以单独规范。物权法规范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物权法与担保法以及担保法解释就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一些规定是不同的,本文就此进行简单分析。  相似文献   

11.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2.
骆刚 《房地产评估》2006,(11):15-16,4
房地产金融中,房地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所谓抵押房地产是指抵押人抵押给债权人的合法拥有的法律允许转让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房地产权利。房地产抵押价值是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因此,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对于抵御贷款风险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3.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由于房地产不可移动、不可隐藏,具有长期使用性、保值性,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用于履行债务的良好担保品。  相似文献   

14.
周永青 《活力》2005,(2):142-142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及房地产开发、交易市场的繁荣,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进行贷款,已成为企业和个人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房地产抵押是一种不确定性的担保,尤其是在经济波动幅度大、房地产抵押价值高、还贷时间长、利率变动大的条件下,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因此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会要求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估价,由此而产生了以抵押贷款为目的的房地产估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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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明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时,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于1997年5月9日建设部令第56号发布,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修正后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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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这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的价值是否足以保证偿还债务,是债权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因此,如何恰当地评估抵押房地产的价格,是我们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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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同一房地产是否可以为不同债务人的多个债务进行担保?如果债权人为同一人时,可以只办理一起抵押登记手续吗?抵押人所担保的所有债权,只要不超出抵押的房地产的价值,是可以为不同债务人的多个债务进行担保的。如果债权人为同一人,如多个债务人同时向某一银行贷款,是否可以只办理一起抵押登记手续问题,则值得探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此时应当只办理一起抵押登记手续。而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抵…  相似文献   

18.
一、房地产评估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道重要屏障 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金融机构基本上是按照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来确定贷款额度的。如果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过高,就容易造成信贷风险:如果评估过低,抵押物的担保作用就难以充分发挥。因此,房地产评估不仅为房地产业与金融业架起了一座桥梁,而且成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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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行为,保证房地产抵押估价质量,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20.
《中国房地产》2006,(3):77-78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行为,保证房地产抵押估价质量,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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