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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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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权导刊》2006,(1):F0002-F0002,1
烟台鲁信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是胶东地区唯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承担着大量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经营范围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转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技术产权和商标权.特许经营权、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转让:产权耐外托管、租赁、承包:依法组织产权交易.为产权交易提供鉴证;受托产权登记和企业改制重组.投融资策划咨询服务。  相似文献   

2.
赵锦宏 《产权导刊》2008,(10):63-65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实施,从法律上确立了产权交易市场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的地位和职能,从制度上为企业国有产权通过产权市场有序流转提供了保障。但是,国有企业产权通过市场交易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环节程序多的复杂工作,在国有企业从制订产权转让方案到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移交的整个过程中,任何主观因素或客观原因都有可能在某一个交易环节或某个工作层面上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国有资产在转让中发生流失。  相似文献   

3.
卢栎仁 《产权导刊》2011,(12):71-74
50、产权交易凭证有什么作用?交易凭证必须载明哪些主要内容?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产权交易机构要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过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产权转让与受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办理价款结算后,向交易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相似文献   

4.
高山 《科学决策》2006,(5):53-56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产权交易的日益活跃,国有产权的转让交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产权转让的核心问题是交易价格的确定,转让定价直接影响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如何确保产权价格的合理性是国有产权转让的难点,也是人们担心国有产权转让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对国有产权转让定价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保护各类产权权益.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2003年11月30日国办转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把产权交易管理作为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的重要内容.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党和国家加强产权市场的监管、培育,是因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李伟 《产权导刊》2006,(5):25-27
党的十六大明确了亳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这表明,企业国有产权的流转及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将是一项持久的重要工作。几年来,我们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只能算是一个开头,我们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要干的事很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在进场交易制度落实、产权交易监管、产权交易机构规范操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各地国资委、产权交易机构继续努力,共同探索,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整合市场是产权交易机构融入资本市场的必经之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胜利 《产权导刊》2006,(10):20-21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特殊需要,产权交易机构为国有产权转让服务是历史赋予的特殊使命。由于交易品种过于单一,大多数国有产权通过转让成为股份形态,市场交易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将制约产权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关于发展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板块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晓舫 《产权导刊》2006,(11):27-28
我国的财富结构以及社会形态决定了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要走一条特别的路径。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国有资产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产权交易市场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继续承担着为国有产权公开处置提供规范性市场化服务的职能。问题在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股份制经济相对不发达,产权交易市场主要服务对象是非虚拟资本化的国有产权和非虚拟资本化的其它各类产权的交易,而国有产权及其它各类产权进场交易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产权关系清晰化、产权主体多元化、单一所有制企业股份化的过程。在股份制经济得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更加清晰化、标准化的股权流动重组的需求将更大,其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要求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9.
政策法规     
我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正在立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与产权市场发展高级研讨会上指出,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必须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已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近期正在组织对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有关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的起草工作。李荣融指出,国有资本将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这对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提出了更为迫切的…  相似文献   

10.
利丹 《珠江经济》2004,(12):83-85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场挂牌交易”,这已是防止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结合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就完善广州产权交易所建设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产权交易凭证的出具和取得,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后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这是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的规范性规定。然而,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依据、产权交易凭证的证  相似文献   

12.
王彪  任凤珍 《产权导刊》2006,(12):37-37
现代产权制度的确立使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明显加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行为日益增多。从产权交易市场的运作情况来看,随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正逐步发挥。但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受让条件的审核管理与受让资格的审核确认,是产权交易机构防范风险中特别要注意的关键节点。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佳  张晴 《特区经济》2008,(6):240-241
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建立的目的:一是作为被政府赋予一定监管职能的民事权利主体,对国有产权转让的行为和过程行使约定的监督职能和报告义务;二是为产权交易行为人提供交易平台,对产权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组织,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然而,现阶段我国产权市场还存在功能定位不明确,市场结构割裂等问题。本文阐述了培育我国产权市场的必要性,对产权市场现存的问题作出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4.
《产权导刊》2007,(11):F0002-F0002,1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于1994年,是山西省国资委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围绕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各类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企业购并、招商引资等提供高效开放的信息平台和全方位的服务。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还控股了山西国信拍卖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产权转让的操作手段。  相似文献   

15.
今天,全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国务院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在讲话时指出,随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各级国资委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们的理念是:严谨、热情、智慧。我们的方向是:恪守三公原则,倡导阳光交易、崇尚诚信宗旨、追求完美服务。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于1994年,是山西省国资委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围绕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各类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企业购并、招商引资等提供高效开放的信息平台和全方位的服务。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还控股了山西国信拍卖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产权转让的操作手段。  相似文献   

17.
山东省国资委严把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关口,加大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管理,进一步完善产权管理制度,促进产权市场规范发展。2008年6月下旬,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山东省国资委的指导下,根据制定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增资挂牌交易业务流程》,圆满完成潍坊亚星集团增资扩股项目,取得了国有增量产权进场交易方面的突破,为全国产权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   

18.
产权交易是指国有产权转让主体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转让国有产权的活动.当前,产权市场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证券市场并行的要素资本市场,在服务国资国企供给侧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维护公平公正、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产权市场的交易品种和业务范围日益拓展,纠纷争议的表现形式也趋于多样化,这需要产权交易机构提出有效解决的方案和手段.  相似文献   

19.
沈立群 《上海国资》2007,(11):73-73
国有股东在转让企业产权行为规范方面应当是"一致行动人"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的3号令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然而,在日常的产权交易监管工作中,仍有不少关于某一产权标的是否应当进场交易的政策咨询。因此,有必要结合分析企业资本构成,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企业国有产权标的作出具体界定。  相似文献   

20.
1988年5月武汉市体改委批复同意成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全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诞生,以此为标志,我国产权市场已经走过28年的不平凡历程。在发展中,得到过三次“福音”。第一次是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进场交易,为国有产权规范转让提供了保障,为通过产权市场发现合格投资者、发现价格提供了前提。执行数年后,从全国来讲,基本解决了场外交易大问题,并由此带动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进入产权市场交易(财政部令第54号,2009年),带动了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涉诉资产活动进入产权市场办理(法释〔2011〕21号、法〔2012〕30号),带动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入产权市场交易(中宣发〔2011〕49号、财文资〔2013〕5号),以及其他许多权益类产权的进场交易。第二次是2009年5月1日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施行,确立了“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的法律地位,第三次就是中发〔2015〕22号文件的出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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