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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旨在通过仲裁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契约或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中心问题是解决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问题。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出发,探讨其准据法的具体方法,结合国内外商事仲裁的实践,遵循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提出自己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制度设计的思考。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文是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报告的一部分,总结了工信部、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质监总局等有关部委保护消费者的制度框架和投诉处理体系,这些做法和经验对金融领域的消费者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3.
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途径之一。通过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仲裁管辖权制度以及仲裁回避制度的问题分析,提出解决建议,以期对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电子仲裁协议是指,通过网络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所达成的,将所涉争议提交仲裁的仲裁协议,或通过网络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所达成的电子合同中所载明的将所涉争议提交仲裁的仲裁条款。电子仲裁协议既包括当事人双方达成电子合同中的电子仲裁条款,也包括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单独通过网络以电子数据形式达成的电子仲裁协议。一、传统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在网络环境下的困境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就自然人而言,现行世界各国对此主要实行两种制度,一是成年制度,即以自然人的年龄作为划分自然人成年和未成年的标准;该制度以自然人的年龄作为划分自然人成年和未成年的标准。成年人则享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未成年人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民法通则》第11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  相似文献   

5.
为有效利用ICSID国际仲裁机制,从立法上,可将我国能作为ICSID当事人的机关规定为"中央人民政府及经其同意的其他政府机构";在ICSID仲裁的争议范围上,应将除有关我国法律有效性的争议和中国法律解释的争议和国有化合法性争议外,其他争议均可考虑同意ICSID仲裁解决;在协议仲裁要件上,我国除在有关的国际条约中约定ICSID仲裁条款外,还可在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的投资协议中约定ICSID仲裁条款.  相似文献   

6.
我国PPP项目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发生争议,如何解决纠纷显得至关重要,诉讼、仲裁、调解等都是可供选择的途径。当前阶段,通过诉讼方式解决PPP争议纠纷,显现出诉讼方式效率低、成本高等缺陷,而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调解解决纠纷制度。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存在着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以专业仲裁的方式解决PPP争议,将真正有利于争议的解决。  相似文献   

7.
步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劳动争议日趋多样化,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形势,其弊端日益显现.本文从劳动仲裁的行质,财产保全,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等问题为视角,着重分析我国目前劳动争议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8.
论消费纠纷的仲裁解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消费纠纷具有多发性、小额性、复杂性以及当事人之间力量对比不均衡等特点,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问题。仲裁在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当中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价值。当前我国的消费纠纷仲裁存在公众仲裁意识欠缺、仲裁机构的设置未能处理好与消费者协会的关系等问题。为发挥消费仲裁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应从加强消费仲裁的宣传,培养良好的仲裁意识氛围;建立完善消费纠纷仲裁收费削度,降低消费者雏权成本等方面入手来完善我国消费仲裁削度。  相似文献   

9.
刘杰 《大众商务》2022,(6):272-274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不断变革的背景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出现频率逐年上升。当前阶段,导致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出现的原因主要分为用工方式多样化、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不完善、职工维权意识提升等方面。为了更加合理、公正的解决事业单位中出现的劳动争议问题,应从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转向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劳动人事仲裁司法化、完善劳动人事...  相似文献   

10.
仲裁协议是独立于合同存在的,法律还明确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但对合同转让仲裁协议是否随之转让,或就及第三人的效力,即追及力,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就仲裁协议的追及力存在争议。本文从仲裁协议的自愿原则,意思表达的主体特定性,论述仲裁协议无追及力,对合同转让如何确保仲裁协议效力,如何避免纠纷,顺利实施仲裁,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1.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商事纠纷的前提,也是排除法院管辖权的依据。当事人有关仲裁协议有效性的争议将会动摇仲裁管辖的基础。本文从分析仲裁管辖的依据入手,探讨了仲裁管辖与法院管辖之间的界限,结合国际上仲裁管辖制度的最新发展,提出我国应进一步放宽对仲裁管辖权的限制,以促进仲裁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仲裁在国际上已有悠久的历史,古罗马时代就出现了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做法。特别是随着借贷关系和租赁关系的发展而日趋制度化和法律化的。  相似文献   

13.
目前,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主要方法是相互协商程序和仲裁程序.在相互协商程序中,主管当局只有义务"设法"解决争议,没有义务必须解决争议,因而很多争议在相互协商程序中得不到解决.国际税收仲裁也存在很多缺陷,至今没有一起国际税收争议是通过仲裁解决的.因此,需要对现有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程序进行革新,并建立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构.  相似文献   

14.
仲裁是司法外解决争议的一种最为制度化的形式,是一种准司法的方法。在商事交往中,争议产生无可避免,选择一种理性的争议解决方式,避免诉讼的烦琐和不经济是争议双方共同的愿望。商事仲裁恰好就是这样一种极好的争议解决方式。而在商事仲裁中,仲裁的管辖权,无疑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  相似文献   

15.
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下,国际合作与贸易壁垒并存,国际税收争议日益增加。传统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相互协商程序逐渐暴露出不效率、纳税人参与程度低、并不能必然解决税收争议等缺陷。于是人们把目光投向了国际税收争议的仲裁解决路径上。一方面,在旧有的国际投资仲裁中,涉税投资仲裁已经颇具规模;另一方面,在投资之外的领域,OECD、欧盟、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德国等主要贸易国家也在力推税收仲裁机制。在仲裁机制逐步创新发展与税收争议解决需求日益增长的共同作用下,国际税收争议的仲裁解决路径逐渐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就我国而言,通过近年的经济增长,以及"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政策推动,正逐渐从被投资国向投资国、从次要贸易国向国际主要贸易国转型。在此背景之下,仲裁是更能保护纳税人与我国"走出去"企业纠纷的解决方式,应在适当时机审慎推动国际税收仲裁在我国的适用,构筑与国际接轨的税收纠纷解决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6.
晚近,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税收协定中引入仲裁条款,尝试利用仲裁来解决税收协定争议。就中国对外税收协定引入仲裁程序的必要性、可行性作了探讨,认为利用仲裁解决对外税收协定争议是可行的、有益的,并拟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7.
本文首先确定了可仲裁性事项的含义—仲裁协议客体的可仲裁性 ,并通过比较各国立法 ,总结归纳了争议可仲裁的几个要件 :可和解性、商事性、财产权益性等等 ;最后分析了各国立法确立这些要件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的实践与趋势。  相似文献   

18.
本文首先确定了可仲裁性事项的含义一仲裁协议客体的可仲裁性,并通过比较各国立法,总结归纳了争议可仲裁的几个要件;可和解性、商事性、财产权益性等等;最后分析了各国立法确立这些要件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的实践与趋势。  相似文献   

19.
调解制度是一种非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其非讼特性与强制执行力产生了内在矛盾,使其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可行的解决途径在于对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进行更加细化的规定,按标的、情节等对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分流",以求小额简易案件成功调解,大额、复杂案件给予当事人付诸仲裁或诉讼的灵活选择.  相似文献   

20.
传统的相互协商程序是目前中外税收协定争议解决的唯一方法,但是这一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为了弥补传统相互协商程序的缺陷,国际税收仲裁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目前OECD税收协定范本中的仲裁条款、欧盟仲裁公约、国际商会的仲裁标准条款反映了国际税收仲裁的最新发展。我国在进一步引进外资的过程中有必要在税收协定中引入仲裁条款,以更好解决税收协定争议。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中外税收协定中的仲裁应该是一种“补充性”的争议解决方法.应该采用强制性仲裁的方式,应该赋予纳税人一定程度参与仲裁的权利,国际税收仲裁裁决只应在纳税人同意接受后才对缔约国主管当局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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