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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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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会财会》2004,(10):54-55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最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执行。一、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落实工会经费独立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等对工会经费独立管理方面的规定非常明确。《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  相似文献   

2.
《中国工会财会》2008,(8):57-57
2004年,全总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3号),对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工会经费账户,依法独立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作出部署。现针对各地贯彻中,特别是基层工会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新工发[2005]43号2005年7月7日最近,不断有一些地州(市)、县总工会向自治区总工会反映,在当地开展的国库集中核算、非税收入管理、银行账户清理核实工作中,有关部门不顾工会的宣传和解释,将工会经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国库支付中心集中管理、将工会银行账户撤消或合并,或将基层工会的账户撤消或合并到行政账户,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这些做法违反了《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和工会账户单独设立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切实做好工会经…  相似文献   

4.
工会组织独立管理经费是《工会法》的明确规定,但在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部分地区、部门错误地理解了“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基本账户的规定”,将工会经费也纳入单位行政经费中统一管理,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不允许基层工会在银行开设工会经费账户,基层工会要真正实现工会经费的独立管理有很大难度。  相似文献   

5.
福建省永泰县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总工会的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对所属基层工会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实行经费独立核算情况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相似文献   

6.
《中国工会财会》2004,(10):53-53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取消“远洋渔业企业年度购汇限额核准”远洋渔业企业购汇按照《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2]29号)执行。二、取消“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备案核准”、“对外支付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预付货款核准”、“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支备案及对外支付核准”进口单位办理“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对外支付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预付货款”、“转口贸易”项下的购付汇…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05,(8):58-58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中国工会财会》2005,(8):59-59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会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确保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和重点项目的建设,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05,(11):56-5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保证工会经费的及时足额收缴,使工会组织更好地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省总工会、省地税局研究决定,自2005年9月1日起,由各级地税部门负责代征工会经费。具体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会财会》2006,(4):64-64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地税局《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5]66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确保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代收工作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中国工会财会》2006,(4):62-6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工会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06,(2):61-62
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工会组织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所规定的一项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也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基本经济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会财会》2005,(11):57-5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上解,为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各盟市、旗县境内的部分企业和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由自治区地方税务部门代征。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会财会》2014,(8):59-60
正总工办发[2014]23号2014年7月3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中国工会财会》2014,(7):60-61
现将《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关于工会经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中国工会财会》2010,(6):63-6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工会经费依法足额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新政办函[2008]114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7.
18.
《中国工会财会》2015,(1):59-59
总工办发[2014]34号2014年11月6日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4]22号),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现就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中国工会财会》2006,(1):59-59
本期刊载的内蒙古区总《关于盟市、旗县工会实行经费集中户监管制度的通知》,重申全总关于县以上工会必须在银行开设“工会经费集中户”专用账户,用于行政拨缴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不允许列支费用;特别是明确规定“工会经费集中户”实行由上级工会监管制度,规定在银行开户时预留上一级工会监管专用章印鉴、分配划拨经费时须经上级工会审查签章后,银行方能付款,这对严格工会经费管理,防止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起到积极的、有效的监督作用。区总与地税局联合印发《委托代征工会经费操作规程(试行)》,对代征工会经费的范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标准、票据管理、征管范围、工会经费申报、交费流程、解交划转手续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代征工会经费的开展,特别是规定地税局在办税大厅设工会经费和银行收费窗口,代收经费直接进入地方工会开设的“工会经费集中户”,有利地方工会掌握情况,加强代征工会经费的管理,值得各地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会财会》2008,(10):58-58
几年来,我市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缓解了工会经费紧张的状况。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仍存在划拔不足额的问题,部分县区以财政困难为由,不拨或少拨工会经费,有的以财政补助的形式,抵顶应拨的工会经费,有的以负担工会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为由,少拨工会经费,有的单位行政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直接影响到各级工会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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