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4 毫秒
1.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的核心制度,整个民法体系均以之为核心而建立。民法作为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私法,在民事活动领域应当贯彻法律行为自由原则,不应当将合法性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而应当仅从效力上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评价。民事立法应当在私法自治和公共秩序与利益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相似文献   

2.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意思表示是私法领域中研究大部分法律关系的起点.意思表示的分析在学界早已盛行,但对于默示的意思表示的分析仍然是一个空白.理解默示的意思表示,对于把握判断法律行为的目的有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法庭传真     
《光彩》2002,(7)
一、意思自治也要以合法为前提。民事法律行为以合法性为必要条件,意思自治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法院不会以牺牲社会利益为代价来片面地追求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法院在普遍强调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不会忽略对意愿本身合法性的审查。新《合同法》实施之后,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并不是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真实,法院就承认其行为效力。意思自治必须以合法为前提,不能将违法行为合法化。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以及危害国家利益和明显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行为,法院会断然否认其…  相似文献   

4.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实现法律对民事社会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种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但是意思自治必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任意创设权利、义务,必须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  相似文献   

5.
孙汇英 《商》2012,(18):134-134
商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既有共性,也有区别。本文仅从"意思表示"在商行为中的作用这一角度分析商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差异,即并非所有商行为都适用意思表示规则,即便适用,也与民事法律行为的适用方法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6.
王兆华  廖鹰 《商场现代化》2006,(35):213-214
作为一种竞争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优等悬赏广告在性质上既不属于要约,也不属于单独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要约邀请。优等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有四个:就特定的事项以广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作意思表示,应征期间,应征的意思表示及表明仅有被评为优等者方可获得悬赏的意思表示。另外,优等悬赏广告法律效力表现在:优等的评定,悬赏广告的撤销,应征人的相关权利。  相似文献   

7.
行为无价值论,也可称为人的违法论(或人的不法论)。单纯从违法的角度而言,行为无价值的核心观点是,在考察是否存在实质的违法性时,重视行为人的意思这种“人的”要素。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原本是在违法性领域的争论。但是通说认为,构成要件是违法类型,违法要素必然是构成要件要素,所以,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分歧,必然会影响对构成要件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商》2015,(40)
本文从欺诈的含义出发,分析了受欺诈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研究了第三人欺诈,总结了受欺诈意思表示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9.
邱瑞佳 《中国商论》2024,(2):136-140
重大误解制度在立法上并不完善,留有较大的解释空间;在构成上,主流的“要件说”与“要素说”均有局限性。本文以“工具说”作为依托,探讨意思表示瑕疵中“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的关系,给予重大误解制度新的理论视角和土壤。本文以网络购物标价错误为例,重大误解制度作为其法律救济路径的理论支撑,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基于重大误解制度行使撤销权、相对方的赔偿请求权难以得到支持。将合同变更重新纳入救济的范畴并作为优先路径选择,兼顾意思自治与公平原则,可更好地平衡交易多方利益。  相似文献   

10.
李继业  刘超 《消费导刊》2012,(7):106-106
无因管理之债的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强调当事人在为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时,无绝对的处分权。既无对该项标的物的处分权,从本质上讲就不存在对该特定标的物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无因管理人的管理行为是对社会道德的维系。因此,对无因管理之债中的管理人之主客观要件进行探析,是确定无因管理之债是否形成的关键。从民法的价值体系中不难看出,管理人实施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公序良俗的维护,因此,通过法律的形式将无因管理固定下来,有利于社会稳定。在现今社会普遍道德滑坡的背景下,对无因管理的研究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相似文献   

11.
丁殿广 《沿海经贸》2003,(12):66-67
商品房销售欺诈的法律构成 从民法角度讲,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构成商品房销售欺诈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出卖人客观上有恶意违约和欺诈的行为;二是出卖人的欺诈行为与买房人陷入错误及其意思表示有直接因果关系;三是出卖人主观上有制造假象、隐瞒真相的故意;四是实施欺诈之人为出卖人或者第三人.  相似文献   

12.
《商》2013,(5)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又称为法律行为制度,该制度制度的一些理论在现代民法与民法学中处于重要地位。本文试图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入手,例举了几种主流观点,进一步分析了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具体立法技术提出了几点意见。明确了该制度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提请注意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崔航一 《商》2013,(5):164-164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又称为法律行为制度,该制度制度的一些理论在现代民法与民法学中处于重要地位。本文试图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入手,例举了几种主流观点,进一步分析了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具体立法技术提出了几点意见。明确了该制度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提请注意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商》2014,(1):286-287
<正>一、问题的提出: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适用。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一旦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拘束力。凡不满足生效要件的意思表示,即便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也不能产生合同上的法律效力。①合同效力的有无,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有极大影响。合同无效这种法律现象通常表现为已经在当事人之间成立的合同,因为具体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从大陆法系上看,人们常常在"法律行为无效"的前提下讨论合同无效的原因和现状。在该前提下可合同无效是对合同相对人意思表示的  相似文献   

15.
在民商事活动中,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就须有符合法律的要件,对于依买卖契约等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方式,由于各国立法模式的不同,其方式或要件也有所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物权行为模式,债权意思主义的非物权行为模式和债权形式主义的非物权行为模式。  相似文献   

16.
马为 《商》2013,(16):192-192
合同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形式,对市场主体间的交流与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重要。对合同的规范与规制,是对市场交易安全的保护,也是对契约精神的维护。可撤销合同是具有违背当事人真正意愿、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属性,但合同本身内容又具有合法性。我国法律对可撤销合同的态度就是受损害方可自由决定是否撤销,撤销之前合同是由有法律效力的。本论文就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法律效力及撤销之后的法律后果做一个流程梳理与介绍。  相似文献   

17.
招标、投标公证是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行为实施法律监督,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一种非诉讼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已逐渐将招标、投标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必将对经济的发展起到法律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8.
张晶 《商业时代》2005,(26):6-6,10
物权是公民和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归宿。为保证物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实施,本文对物权的概念和我国对物权的法律保护作了较为深刻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梁军  王菊娥 《消费导刊》2009,(11):122-122
对于从事管理、营销、会计等工作与业务的市场主体来说,正确掌握合同生效的识别要件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生效的判断应从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入手,全面理解、把握、运用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合同要成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应通过要约与承诺两个过程对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要生效,合同必须符合当事人具有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规定形式等五项要件。  相似文献   

20.
意思表示错误理论是一个具有深厚传统的民法基础理论,德国民法上以时间轴为标准对可以引起法律行为可撤销的错误进行归类。因为表意人意思表示错误,使他有权撤销自己作出的意思表示,与此同时,表意人应对信赖该意思表示的相对人进行信赖利益赔偿。该制度各个环节的设计无不体现了"意思主义"的核心理念,同时又保护了相对人的利益,兼顾了交易安全之价值。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