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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进口汽车的管理,落实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进口汽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外经贸资发第376号,以下简称<通知>),海关总署于2000年1月8日就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海关管理以及<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的签发、管理问题发出通知(詈法[2000]790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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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同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这两个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的营改增工作已全面展开。作为勘察设计企业,我们有幸成为本次税收改革的参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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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出台没有任何征兆,直到正式公布的那一天. 2002年9月4日,由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6号,《通知》的第二点"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全部出口项目’)政策的实施办法",其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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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同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这两个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的营改增工作已全面展开。作为勘察设计企业,我们有幸成为本次税收改革的参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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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科技进步、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我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出台了相应管理办法,明确限制条件和资格,使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适用现行研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同时,为消除对国产设备的政策歧视,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实行退税政策。为规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制定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3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施行。这是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9号)执行到期后的再次延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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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国内环境,我国历来对进口废旧橡胶物资实施严格管理。早在1996年,根据当时国家环保总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关于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控[1996]204号)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禁止进口未列入《自动进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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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的精神,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全面实施"免、抵、退"税政策。因为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税收制度实行了重大改革。新税制实施后,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执行统一的流转税,各行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进一步趋于合理。但为了保持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