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修订后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新公司法的这一制度设计对于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新公司法关于股东账簿查阅权的设计存在重大缺陷,不论是享有查阅权的股东主体范围方面,还是查阅权针对的对象即账簿的范围和查阅权的保障手段方面。文章从股东账簿查阅权的价值诉求入手,针对我国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股东查阅权行使规则包括主体资格规则、查阅对象范围规则和正当目的规则。文章以公司契约理论为理论工具,对股东查阅权行使规则进行了契约解释,揭示出股东查阅权行使规则的经济逻辑首先在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减少监督成本、强化股东监督以减少代理成本,其次在于防止股东滥用权利行使机会主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我国股东查阅权立法应当正确地反映股东查阅权行使规则的经济逻辑。 相似文献
3.
企业社会责任自上世纪提出以来,已经得到学界和立法上的普遍认可,但是这对于作为传统公司法理论基础之一的股东利益绝对性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但是公司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营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所以需要两者达成平衡。 相似文献
4.
公司信息对确保公司正常运作、维护股东权益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对中小股东表决权和诉讼权的行使显得万为重要。股东查阅权,是股东获取公司信息途径中的一种。但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查阅权的规定却非常原则,不具备实践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6.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股东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市场经济国家传统的公司法历来把最大限度地营利,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视为公司的最高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近现代公司法的历史就是一部为股 相似文献
7.
背景回放
汶川地震第一时间捐助行动
伊利
“5·12”地震时,伊利股份立即启动了企业社会责任应急机制。按照这一机制,伊利在企业内部设立了“绿色通道”,重大事件发生时,不管是谁都可以在第一时间直接联系到董事长潘刚。地震后两个小时之内,伊利从四川邛崃工厂紧急调配了两吨伊利金典纯牛奶送至成都市红十字会。当天下午,伊利又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助100万元物资,并连夜从广东佛山、四川邛崃等地分批运往四川。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中,随着经营者权限的日渐扩张和股东大会权限的削弱,中小股东的权益经常受到漠视。赋予股东提案权,使得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案的方式参与公司重大经营事务的决策,从而维护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我国立法应当对股东提案权制度进行细化,从而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我国房地产市场中颇有争议的"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长烨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外滩地王案")为视角,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进行了实践反思。剖析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理基础,并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利益衡量角度重新梳理和审视了我国目前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10.
11.
12.
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拥有股权相对较少,很难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往往体现了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只有完善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反收购制度、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才能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使公众对证券市场充满信心,保障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地发展。 相似文献
14.
15.
16.
提案权是一项重要的股权,提案股东必须具备法定资格,股东提案权制度设计和运行必须充分权衡保护小股东股权、实现公司法人机关之间的制衡和保障公司经营效率这三项目的价值。对于我国现行股东提案权制度,在提案权主体、提案内容、提案程序、提案权救济等具体问题上学界尚存在争议,本文就此一一提出拙见。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简称《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条是赋予了转让股东反悔权利的一项具有先进意义的条款,这对于理论界与实践中存在的出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后是否具有放弃转让股权的权利之争起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然而现行公司法解释却未对于该反悔权的行使条件及限制做出详细规定,使得人们对其理解有所偏差,这也导致司法实践出现了许多矛盾。本文从反悔权的定义以及其与优先购买权关系出发,总结出影响当前司法实践中关于该条款适用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反悔权行使规范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公司法修正案在给予股东出资自由之时却忽视了债权人的利益,严重削弱了原有的债权人保护体系,造成了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失衡。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与债权人在股东瑕疵出资、出资补缴责任和公司人格否认适用等问题上的利益平衡产生了变化,亟待重新梳理和重构。 相似文献
19.
在股权发生赠与及强制执行中有适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空间,而在股权互易中原则上不宜适用,股权继承领域则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来决定是否适用.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当不允许部分行使,对于拟受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赋予合理的行使期间. 相似文献
20.
按股东出资数额的多少可以将股东分为大股东与小股东,他们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共同目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公司表决实行资本多数表决原则,大股东常常代表整个公司行使控制权,小股东几乎没有控制权。这样大股东就会因为自身利益的需要而侵犯公司以及小股东的利益,处于弱势地位的小股东面对来自大股东的压迫、排挤、欺诈及不公正歧视往往束手无策,因此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实属当务之急。[第一段] 相似文献